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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qww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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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金時代當家
一、無風不起浪,有案不查是失職。刑事案件由公檢法立案偵查證據,舉報人只負責提供線索。
二、公平公正,訴訟有輸贏。誰是誰非?應分清責任。舉報人不一定負全部舉證責任,明知錯告錯舉報,仍繼續舉報的;也應由紀檢公安檢察查明原因,依法懲處【誹謗罪】,依法維護被舉報人合法權益。被舉報人有權做答辯,有責任舉證。掃黑除惡拆保護傘,真正犯罪也逃不掉。
三、關鍵是偵查機關必需先立案偵查,偵查結論應依法書面告知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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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從舉報受理機關而言,凡是已經受理的舉報都應當給予回覆,這既是受理機關的權力,也是受理機關的義務。
但是,舉報材料應當具備確鑿證據,至少應當有確鑿的證據線索指向。
不要想當然地懷疑就去舉報。
刑法上有誣告罪,俗稱誣告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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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6148931179789
越是無證據的案越要立案,裡面藏著舉報人的許多“怕”,說明背後有險惡的“官勢力”。國家應該堅決明確,有報必接,有命必立,冇案必查,越是沒有證舉,越要提級立,提級查。嚴防地方貪官以“汙陷”轉移關上舉報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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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un進攻
浙江省杭州市優端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闆闆金服”自售出理財產品後胡作非為,竊騙投資人鉅額資金,近一年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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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湯紅茶
我認為,無確鑿證據的舉報信,也應當調查處理,進行核查或者排除。
一般情況下,沒有人會盲目的胡亂舉報,往往是有一定證據的,或者有一些傳聞的,很多民間傳聞最後被證實是真的,因為空穴不會來風。
核心問題在於,舉報人沒有提供證據的義務,更沒有調查取證的權力,具體的證據需要有調查取證權力的機關和工作人員進行收集。
以舉報人不能提供確鑿證據不進行處理,或者要求舉報人提供確鑿證據的行為,是不作為的懶政行為,甚至有徇私枉法包庇被舉報人的嫌疑。
當然,對於惡意無中生有的舉報,構成誣告陷害,更應當調查澄清,對惡意誣陷的舉報人追究法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所以,只要是舉報就應當進行處理,如果被舉報人確實存在問題就依法處置;如果是惡意誣告陷害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對這種違法犯罪的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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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在的形勢與政策應該要查,但怎麼處理是上面的事情,我就實名舉報了,主要領導還在運作,看怎麼把這件事情化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