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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講道理的小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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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銳眼說小區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決定。要看房頂上是否有什麼重要設施裝置等等,如有的房頂上支起了很多的的太陽能,空間也很有限,那就不能上去。但是,如果是房頂空間比較大,也沒有太陽能之類的設施,只要管理好,是可以充分使用房頂空間的。
本小業委會成立後,其中之一的工作就是在房頂建了大件衣服晾曬場,並且制定了管理辦法,交由物業公司執行。業主可以到上面晾曬大件衣被、甚至晾曬一些要醃製的鹹菜等等,都是可以的。
總之本人的觀點歷來是:業委會的職能就是組織解決和推動解決小區記憶體在的問題,一切以大多數業主的需求為行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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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820637432158
樓頂曬衣服,漏水誰出錢來維修,要有換位思考,樓頂又不是晾衣場,自家陽臺是擺設嗎?最好不要影響別人的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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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6漢堡包
當樓頂發生漏水時,全體業主出錢維修嗎?如果是,那麼歸全體業主沒問題,如果只有頂層業主出錢,那麼樓頂就歸頂層業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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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苦行僧
樓房的屋頂,在設計時結構工程師會根據樓頂的功能設定荷載的大小,並進行計算和設計。屋面可以設計為上人屋面,也可以設計為不上人屋面,當然還可以設計成屋面花園。屋面的使用功能,取定的荷載是多少在設計藍圖裡會有說明,當然《房屋使用說明書》也會記載,業主一定要按照使用說明進行使用,否則就會產生安全隱患。
屋面的使用功能是在設計時就已經確定的,業主在入住後是不允許改變其功能的,在樓宇的屋面通常會有:防雷設施;消防水池;消防管道;電梯機房;女兒牆;保溫層;防水層等設施。任何損壞、拆除這些設施裝置都是不允許的,屋面如果沒有經過特殊的設計是不能作為活動場所的,只能作為火災時的逃生通道。如果要將屋面設計為曬衣功能,最好是諮詢原設計單位的意見,並在指定的區域內晾曬,否則是會有安全隱患的。業主們在使用樓房時,一定要認真的閱讀《房屋使用說明書》瞭解樓宇的使用功能及各種設施裝置使用年限和保修情況,任何對樓宇結構的改變都必須得到原設計單位的同意。
樓宇的屋面,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通常都為全體業主共有,是整棟樓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樓宇火災時的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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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易豐搬家
樓頂晾衣服,一旦有衣架等物墜落傷人傷物,如果找不到物主,幾乎是全樓在墜物側的居民都有要賠償。除非能證明這東西不是你家的。
如果在接閃器上綁晾衣繩,那請參考下圖的國標。 -
7 # 邊貿小生
需要物業出面與全體業主籤承諾書。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房面屋頂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業主有權享用和有責任維修維護。業主承諾願意或不願意與其他業主共同分擔屋頂(面)漏水的維修費用以及開放屋頂露臺後高空墜物、跳樓、偷盜等安全隱患引起的經濟責任。如同意就向其開放屋頂,若不同意,頂樓業主就在物業見證下自行修復並儲存證據,而後封閉管理,以後漏水也自己修復在不找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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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住過的一個小區都是20多層的高層,2000多戶,小區物業對樓頂的防火門基本上也不鎖閉,我經常上樓頂晾洗衣物,Sunny好,風大,即使冬天,很快曬乾衣物,有時我在想,如果發生火災,火苗向上竄時,萬一沒有向下逃生可能時,可以透過樓項可以從別的單元下樓逃生,物業不鎖門的原因在於此吧。後來小區發生了一件事,令人感到十分可怕。小區附近有個中學,夏曰Sunny還挺高,幾個中學生為了給一個同學過生日,他們帶著野炊的食物,飲料來到25層高的樓頂,同學們又說有笑向同學表示生曰祝福,正好有個通風井的平臺,平臺頂是塊水泥板蓋著,這個平臺成了臨時表演才藝的舞臺,同學又蹦又跳,突然水泥蓋板碎了,正在表演的一個男同學從通風井掉了下去,人不見了,同學們驚呆了,一個同學的生命消失了............。咱不評論誰的責任。咱議論的是樓頂屬業主共有的部位,它又是業主的另一逃生通道,應該讓業主使用。但是萬一發生了意外,責任誰來承擔呢?我的小區從那時起,樓頂防火門全鎖閉了,再也不能上摟頂晾曬衣物了。我也不知道物業的做法對不對?網友們,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