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質量至上。在傳統專案管理模式(DBB)中,監理機構主要負責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項的監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環節的重要參建主體;監理作用的充分發揮,也是保證工程建設符合強制性標準、保障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前提。當前,監理工作普遍存在價格競爭無序、作用發揮不足、科技應用欠缺等問題,不僅不利於監理工作的系統性開展,長遠來看也無助於建築業的可持續發展。針對“存在感”較低且“規範化”缺欠的監理現狀,蘇州市先後釋出指導意見與實施方案引導完善監理工作,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1
推進監理服務價格合理化
2
推進合同履行情況動態監管
近年來在工程監理的改革程序中,強化對工程監理的履約監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區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監理履約保證金和索賠制度;另一方面,保險市場也創新開發出了建設工程監理履約保證保險,以配套險種保證建設工程監理人履行監理義務。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蘇州市建築業從業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管理機構在核對人員配備、合同金額符合要求後形成《建設監理合同基本資訊表》,而後將資訊表推送給屬地工程安全監督機構進行現場核查,在此基礎上業主方可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確將監理企業的履約情況納入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考評,考評結果和分值也將納入監理招標的評分體系,實現“現場與市場”聯動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於事前把關監理人員配備與合同金額,加強監理企業的履約能力;並將事中考評、事後獎懲相結合,促使監理企業加大監理力度——透過構建事前-事中-事後閉環,解決工程監理普遍存在的履約不夠難題。
3
推進“實名制”管理
在建築工人實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當下,將專案現場管理人員納入“實名制”管理,也是加強工程現場管理的手段之一。這意味著,在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時,監理機構也應做好監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實名制管理。新政強調監理企業應對照監理合同嚴格實行考勤制度,一方面專案現場管理人員透過“實名制系統”考勤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另一方面監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應作為監理月報的報送內容。在此基礎上,監理企業的“實名制”管理工作將作為行政他律、監理自律的必要內容,乃至監理專案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事實上,強化監理人員的“實名制”管理,有助於解決現場監理人員更換頻繁、工程監理工作監督困難等問題,也是強化監理履約監管、提高整體監理效率的重要途徑。相應的,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建築工人實名制等工程專案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
推進監理記錄儀使用
值得關注的是,溫州等地試點初見成效的監理記錄儀被蘇州正式採用:新政要求監理企業為監理人員配備監理記錄儀,以加強工程節點監理現場記錄管理。這是工程監理機構應用現代科技手段,以“網際網路+監理”模式提高監理實效的新嘗試。監理人員需遵循《監理工作記錄儀現場記錄要點和使用範圍》,在進行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現場工作時,使用監理記錄儀動態記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所採集的影像資料將作為監理整改的有力依據,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資料。這一創新應用解決了傳統監理工作難以監管、質量評定缺乏依據的弊端,不僅有助於提高監理工作的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還能督促監理人員提升履職實效、推動監理機構提高履約實效。隨著監理記錄雲伺服器的建立,以及未來工程履約監管系統的全面應用,監理工作也將逐步走向數字化、透明化、互聯化。
近年來,中國已逐步取消強制監理,並著手試點全過程工程諮詢和建築師負責制、探索“監理+保險”的多元質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軌國際、創新發展的同時,工程監理也應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蘇州即將實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並舉強化了監理的工作地位,傳遞了積極的行業訊號,另一方面也啟示監理行業:只有順應變革,才能迎來機遇;只有創新求變,才不會被替代。
安全第一,質量至上。在傳統專案管理模式(DBB)中,監理機構主要負責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項的監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環節的重要參建主體;監理作用的充分發揮,也是保證工程建設符合強制性標準、保障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前提。當前,監理工作普遍存在價格競爭無序、作用發揮不足、科技應用欠缺等問題,不僅不利於監理工作的系統性開展,長遠來看也無助於建築業的可持續發展。針對“存在感”較低且“規範化”缺欠的監理現狀,蘇州市先後釋出指導意見與實施方案引導完善監理工作,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有利條件。
1
推進監理服務價格合理化
2
推進合同履行情況動態監管
近年來在工程監理的改革程序中,強化對工程監理的履約監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區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監理履約保證金和索賠制度;另一方面,保險市場也創新開發出了建設工程監理履約保證保險,以配套險種保證建設工程監理人履行監理義務。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蘇州市建築業從業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管理機構在核對人員配備、合同金額符合要求後形成《建設監理合同基本資訊表》,而後將資訊表推送給屬地工程安全監督機構進行現場核查,在此基礎上業主方可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確將監理企業的履約情況納入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考評,考評結果和分值也將納入監理招標的評分體系,實現“現場與市場”聯動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於事前把關監理人員配備與合同金額,加強監理企業的履約能力;並將事中考評、事後獎懲相結合,促使監理企業加大監理力度——透過構建事前-事中-事後閉環,解決工程監理普遍存在的履約不夠難題。
3
推進“實名制”管理
在建築工人實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當下,將專案現場管理人員納入“實名制”管理,也是加強工程現場管理的手段之一。這意味著,在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時,監理機構也應做好監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實名制管理。新政強調監理企業應對照監理合同嚴格實行考勤制度,一方面專案現場管理人員透過“實名制系統”考勤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另一方面監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應作為監理月報的報送內容。在此基礎上,監理企業的“實名制”管理工作將作為行政他律、監理自律的必要內容,乃至監理專案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事實上,強化監理人員的“實名制”管理,有助於解決現場監理人員更換頻繁、工程監理工作監督困難等問題,也是強化監理履約監管、提高整體監理效率的重要途徑。相應的,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制、建築工人實名制等工程專案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
推進監理記錄儀使用
值得關注的是,溫州等地試點初見成效的監理記錄儀被蘇州正式採用:新政要求監理企業為監理人員配備監理記錄儀,以加強工程節點監理現場記錄管理。這是工程監理機構應用現代科技手段,以“網際網路+監理”模式提高監理實效的新嘗試。監理人員需遵循《監理工作記錄儀現場記錄要點和使用範圍》,在進行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現場工作時,使用監理記錄儀動態記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所採集的影像資料將作為監理整改的有力依據,以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資料。這一創新應用解決了傳統監理工作難以監管、質量評定缺乏依據的弊端,不僅有助於提高監理工作的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還能督促監理人員提升履職實效、推動監理機構提高履約實效。隨著監理記錄雲伺服器的建立,以及未來工程履約監管系統的全面應用,監理工作也將逐步走向數字化、透明化、互聯化。
近年來,中國已逐步取消強制監理,並著手試點全過程工程諮詢和建築師負責制、探索“監理+保險”的多元質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軌國際、創新發展的同時,工程監理也應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蘇州即將實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並舉強化了監理的工作地位,傳遞了積極的行業訊號,另一方面也啟示監理行業:只有順應變革,才能迎來機遇;只有創新求變,才不會被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