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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網紅博主名字被搶注商標:身份證 PK 商標,法律對決,誰輸誰贏?】

    連日來,“網紅博主敬漢卿名字被搶注商標”的事件成為網路熱議話題,縱覽了一下事件原委,可以說這是一次“身份證 PK 商標”的對決,兩者同樣具備法律效力,而該商標的持有人註冊了多個自媒體名稱的商標名,這種情況顯然是在已知情的情況下注冊的,其註冊商標的動機顯然不純,因此,我希望敬漢卿能夠維權成功。

    關於某些公司以搶注商標盈利,帶有惡意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從目前網路上的有限資訊分析,也可以肯定其行為是違法的,國家也有適用的法律保護合法權益,誰輸誰贏,我下面從法律上做一簡析。

    首先,從民法的角度:敬漢卿,作為一名知名博主,享有姓名權,其他人惡意註冊並意圖剝奪其姓名權,是侵犯其人身權利的,可以依法維權。

    二是從商標法的角度:某公司惡意將網紅博主名字搶注為商標,依照商標法規定,可以權利人的身份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三是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該法規定  經營者不得采用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四是從刑法角度講,一個沒有實際經營沒有產品的公司,搶注他人的姓名為商標,明顯抱有惡意敲詐牟利的主觀目的,這是市場上不合理的行為手段,應該嚴厲打擊,淨化IP環境。

    關於遭惡意搶注商標的維權,8月2日,敬漢卿專門在微博上釋出宣告:1997年出身的我叫敬漢卿,突然被告知不能用我的名字,發了影片發現上熱搜了,這個事件還是懇求大家不要來插手這件事情,等待我維權成功吧!其他所有博主們如果遇到商標被惡意搶注,來事不怕事!希望你們都能主動拿起法律的武器。同時希望大家對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有保護意識,以我為例!

    有網友說,“身份證 PK 商標”,商標也是程式合法註冊了的,如果反告敬漢卿,敬漢卿是不是也要吃虧?

    被惡意搶注商標,眾網紅遭惡意搶注商標集體維權的呼聲已起來,國家也有適用的法律,大家更應該集中起來,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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