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主要效能引數指標:吊車主要引數是表徵吊車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的引數,是吊車設計的依據,也是重機安全技術要求的重要依據。 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質量,單位為kg或t。可分為額定起重量、最大起重量、總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1.額定起重量Gn
額定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或屬具(如抓鬥、電磁吸盤、平衡梁等質量的總和。
2.總起重量Gz
總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和長期固定在吊車上的吊具和劇(包括吊鉤、滑輪組、起重鋼絲繩以及在起重小車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質量總和。
3.有效起重量Gp
有效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的淨質量。
第一,吊車標牌上標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吊車的額定起重量,應醒目表示在吊車結構的明顯位置上。
第二,對於臂架型別吊車來說,其額定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標是用起重力矩來表徵的。標牌上標定的值是最大起重量。
第三,帶可分吊具(如抓鬥、電磁吸盤、平衡梁等)的吊車,其吊具和物料質量的總服額定起重量,允許起升物料的質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升高度是指吊車執行軌道頂面(或地面)到取物裝置上極限位置的垂直距離,單位為m。通常用吊鉤時,算到吊鉤鉤環中心;用抓鬥及其他容器時,算到容器底部。
1.下降深度h
當取物裝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軌道頂面以下時,其下放距離稱為下降深度。即吊具最低工作位置與吊車水平支承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起升範圍D
起升範圍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最高和最低工作位置之間的垂直距離。 跨度指橋式型別吊車執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m。
橋式型別吊車的小車執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稱為小車的軌距。
地面有軌執行的臂架式吊車的執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稱為該吊車的軌距。 旋轉臂架式吊車的幅度是指旋轉中心線與取物裝置鉛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 m。非旋轉型別的臂架吊車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線至臂架後軸或其他典型軸線之間的水,平距離。
當臂架傾角最小或小車位置與吊車迴轉中心距離最大時的幅度為最大幅度;反之為最小幅度。 工作速度是指吊車工作機構在額定載荷下穩定執行的速度。
1.起升速度Vq
起升速度是指吊車在穩定執行狀態下,額定載荷的垂直位移速度,單位為m/min。
2.大車執行速度Vk
大車執行速度是指吊車在水平路面或軌道上帶額定載荷的執行速度,單位為m/min。
3.小車執行速度Vt
小車執行速度是指穩定運動狀態下,小車在水平軌道上帶額定載荷的執行速度,單位為m/min。
4.變幅速度V1
變幅速度是指穩定運動狀態下,在變幅平面內吊掛最小額定載荷,從最大幅度至最小幅度的水平位移平均線速度,單位為m/min。
5.行走速度V。
行走速度是指在道路行駛狀態下,流動式吊車吊掛額定載荷的平穩執行速度,單位為km/ho
6.旋轉速度ω
旋轉速度是指穩定運動狀態下,吊車繞其旋轉中心的旋轉速度,單位為r/min。
吊車主要效能引數指標:吊車主要引數是表徵吊車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的引數,是吊車設計的依據,也是重機安全技術要求的重要依據。 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質量,單位為kg或t。可分為額定起重量、最大起重量、總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1.額定起重量Gn
額定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或屬具(如抓鬥、電磁吸盤、平衡梁等質量的總和。
2.總起重量Gz
總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和長期固定在吊車上的吊具和劇(包括吊鉤、滑輪組、起重鋼絲繩以及在起重小車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質量總和。
3.有效起重量Gp
有效起重量為吊車能吊起的物料的淨質量。
第一,吊車標牌上標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吊車的額定起重量,應醒目表示在吊車結構的明顯位置上。
第二,對於臂架型別吊車來說,其額定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標是用起重力矩來表徵的。標牌上標定的值是最大起重量。
第三,帶可分吊具(如抓鬥、電磁吸盤、平衡梁等)的吊車,其吊具和物料質量的總服額定起重量,允許起升物料的質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升高度是指吊車執行軌道頂面(或地面)到取物裝置上極限位置的垂直距離,單位為m。通常用吊鉤時,算到吊鉤鉤環中心;用抓鬥及其他容器時,算到容器底部。
1.下降深度h
當取物裝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軌道頂面以下時,其下放距離稱為下降深度。即吊具最低工作位置與吊車水平支承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起升範圍D
起升範圍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最高和最低工作位置之間的垂直距離。 跨度指橋式型別吊車執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m。
橋式型別吊車的小車執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稱為小車的軌距。
地面有軌執行的臂架式吊車的執行軌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稱為該吊車的軌距。 旋轉臂架式吊車的幅度是指旋轉中心線與取物裝置鉛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 m。非旋轉型別的臂架吊車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線至臂架後軸或其他典型軸線之間的水,平距離。
當臂架傾角最小或小車位置與吊車迴轉中心距離最大時的幅度為最大幅度;反之為最小幅度。 工作速度是指吊車工作機構在額定載荷下穩定執行的速度。
1.起升速度Vq
起升速度是指吊車在穩定執行狀態下,額定載荷的垂直位移速度,單位為m/min。
2.大車執行速度Vk
大車執行速度是指吊車在水平路面或軌道上帶額定載荷的執行速度,單位為m/min。
3.小車執行速度Vt
小車執行速度是指穩定運動狀態下,小車在水平軌道上帶額定載荷的執行速度,單位為m/min。
4.變幅速度V1
變幅速度是指穩定運動狀態下,在變幅平面內吊掛最小額定載荷,從最大幅度至最小幅度的水平位移平均線速度,單位為m/min。
5.行走速度V。
行走速度是指在道路行駛狀態下,流動式吊車吊掛額定載荷的平穩執行速度,單位為km/ho
6.旋轉速度ω
旋轉速度是指穩定運動狀態下,吊車繞其旋轉中心的旋轉速度,單位為r/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