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他們的職責又是什麼?
4
回覆列表
  • 1 # 小奇侃侃

    可能有人不知道上州是什麼意思,我先簡單的說一下,唐朝的州是一個區域劃分,一些比較重要的州則命名為府。而同樣是州,卻分為七個等級,而在唐玄宗時期上州還是比較靠後的一個,就像是現在大一點繁華一點的叫鎮,窮一點小一點的就叫鄉。

    唐朝州的最高行政長官是刺史,而刺史的品級也和州的級別有關,從三品到四品不等,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長,負責一切事務。

    而刺史的下面有別駕和長史,但是,他們沒有職權,就是當時朝廷養的閒散官員。另外還有司倉、司戶、司法、司兵等官職,他們主要是負責處理各方面的事務,有實權。

  • 2 # 肇英

    由於唐代不同時期的職官制度有著很大的不同【1】。特別是安史之亂後的中唐時期開始,“州”級行政區劃的官員有了大幅度的變化,相較初唐時,增加了“軍事院僚佐”(如軍事判官、軍事衙推官等等)和“軍將”(如軍事押衙、衙前軍事虞候等等)之類的各色州官。於是為了減輕理解上的困難度,筆者在此便決定只簡述一下唐代始終存在的那些上州官員的情況——

    注1:唐代的職官制度大致以玄宗朝(尤其是安史之亂)為界,分屬兩個不同的政治制度史歷史分期(或者說脈絡)——即初唐的職官制度,屬於“西魏-北周-隋-初唐”這一歷史分期;而盛唐、中唐、晚唐的職官制度,則屬於“唐中、後期-五代-北宋元豐改制前”這一歷史分期。

    刺史

    唐代刺史的全稱先是“持節某州刺史”,後為“使持節某州諸軍事、某州刺史”。不同時期不同情況下,刺史還有諸如“檢校刺史”、“攝刺史”、“權知刺史”、“知州事”、“權知軍州事”等多種臨時或正式的名目。其為一州的長官,職權既有民政,亦包括軍事等方面。

    上佐

    唐代州的“上佐”包括“某州別駕”、“某州長史”、“某州治中”(高宗即位後,為避高宗李治諱,開始改稱司馬)三種。這些上佐並不像本問題下另一答案中所說的那樣全然“沒有職權”。作為刺史的副手,他們可以在刺史出缺或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工作的情況下代理刺史之職,也可以代替刺史來承擔“巡視屬縣”,或“充當朝集使入京”等任務。在唐代後期,他們還需要參與對離任刺史的考核。總之,就“上佐”本身而言,並非沒有職權。然而,由於唐代經常將上佐的官職用以安置貶官或閒散官員,因此在許多時候,便顯得“沒有職權”了。

    錄事

    “某州錄事參軍事”(簡稱錄事參軍),以及配合他們工作的“錄事”的主要職責,乃是對行政事務與財政情況的相關文書進行稽核和檢查。另外,錄事參軍還對州縣各級官員有監察權。

    判司

    所謂“判司”,也就是“六曹(或七曹)判司”。以上州而言,即是“某州司功參軍事”、“某州司倉參軍事”、“某州司戶參軍事”(由於司戶參軍的管轄範圍很大,唐代的某些時期還曾分設過“某州司田參軍事”)、“某州司兵參軍事”、“某州司法參軍事”、“某州司士參軍事”這六種(或七種)職事官。其中司功參軍職掌官吏考課、假使、選舉、祭祀、禎祥、道佛、學校、表疏、書啟、醫藥、陳設等事;司倉參軍職掌公廨、度量、庖廚、倉庫、租賦、徵收、田園、市肆等事;司戶參軍職掌戶籍、計帳,道路、逆旅,田疇、六畜、過所、蠲符等事;司兵參軍職掌武官選舉,兵甲器仗,門戶管鑰,烽候傳驛等事;司法參軍職掌律、令、格、式,鞫獄定刑,督捕盜賊,糺逖姦非等事;司士參軍職掌津樑、舟車、舍宅、百工眾藝等事。

    府、州的六曹(六司)比擬的即是中央尚書省的六部

    參軍

    這種參軍沒有具體的字首,全稱為“某州參軍事”或“參某州軍事”。他們唯一固定的職掌,是擔任州一級的各類儀式的導引。而其他時候的主要工作,則包括可以作為州的代表出使,可以代理出缺的各種州縣職務等等。但是,這些工作都是刺史臨時指派的——一方面,刺史可以指派給你,也可以不指派給你;另一方面,刺史幾乎可以指派任何他認為需要你去擔綱的工作【2】給你。

    注2:比如宋之遜(宋之問的弟弟)在擔任連州參軍時,曾經被刺史指派“每天教刺史的奴婢唱歌”這一工作。

    博士

    包括“某州經學博士”(德宗朝開始改稱“文學”)和“某州醫藥博士”(玄宗朝開始改稱“醫學博士”)。經學博士,顧名思義,乃是一種學官,在唐代職掌州學的具體教育工作。醫藥博士則不僅有進行醫、藥學教育的職責,還要負責州的醫療工作。

    市令

    唐代在各個府、州、縣設定了“市”,作為固定的商品交易市場。“某州市令”即為這個州的“市”的主管官員。

    以上列舉的都是唐代上州的官員,且僅列舉上州有品級的流內職事官。

  • 3 # 小奇侃侃

    可能有人不知道上州是什麼意思,我先簡單的說一下,唐朝的州是一個區域劃分,一些比較重要的州則命名為府。而同樣是州,卻分為七個等級,而在唐玄宗時期上州還是比較靠後的一個,就像是現在大一點繁華一點的叫鎮,窮一點小一點的就叫鄉。

    唐朝州的最高行政長官是刺史,而刺史的品級也和州的級別有關,從三品到四品不等,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長,負責一切事務。

    而刺史的下面有別駕和長史,但是,他們沒有職權,就是當時朝廷養的閒散官員。另外還有司倉、司戶、司法、司兵等官職,他們主要是負責處理各方面的事務,有實權。

  • 4 # 肇英

    由於唐代不同時期的職官制度有著很大的不同【1】。特別是安史之亂後的中唐時期開始,“州”級行政區劃的官員有了大幅度的變化,相較初唐時,增加了“軍事院僚佐”(如軍事判官、軍事衙推官等等)和“軍將”(如軍事押衙、衙前軍事虞候等等)之類的各色州官。於是為了減輕理解上的困難度,筆者在此便決定只簡述一下唐代始終存在的那些上州官員的情況——

    注1:唐代的職官制度大致以玄宗朝(尤其是安史之亂)為界,分屬兩個不同的政治制度史歷史分期(或者說脈絡)——即初唐的職官制度,屬於“西魏-北周-隋-初唐”這一歷史分期;而盛唐、中唐、晚唐的職官制度,則屬於“唐中、後期-五代-北宋元豐改制前”這一歷史分期。

    刺史

    唐代刺史的全稱先是“持節某州刺史”,後為“使持節某州諸軍事、某州刺史”。不同時期不同情況下,刺史還有諸如“檢校刺史”、“攝刺史”、“權知刺史”、“知州事”、“權知軍州事”等多種臨時或正式的名目。其為一州的長官,職權既有民政,亦包括軍事等方面。

    上佐

    唐代州的“上佐”包括“某州別駕”、“某州長史”、“某州治中”(高宗即位後,為避高宗李治諱,開始改稱司馬)三種。這些上佐並不像本問題下另一答案中所說的那樣全然“沒有職權”。作為刺史的副手,他們可以在刺史出缺或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工作的情況下代理刺史之職,也可以代替刺史來承擔“巡視屬縣”,或“充當朝集使入京”等任務。在唐代後期,他們還需要參與對離任刺史的考核。總之,就“上佐”本身而言,並非沒有職權。然而,由於唐代經常將上佐的官職用以安置貶官或閒散官員,因此在許多時候,便顯得“沒有職權”了。

    錄事

    “某州錄事參軍事”(簡稱錄事參軍),以及配合他們工作的“錄事”的主要職責,乃是對行政事務與財政情況的相關文書進行稽核和檢查。另外,錄事參軍還對州縣各級官員有監察權。

    判司

    所謂“判司”,也就是“六曹(或七曹)判司”。以上州而言,即是“某州司功參軍事”、“某州司倉參軍事”、“某州司戶參軍事”(由於司戶參軍的管轄範圍很大,唐代的某些時期還曾分設過“某州司田參軍事”)、“某州司兵參軍事”、“某州司法參軍事”、“某州司士參軍事”這六種(或七種)職事官。其中司功參軍職掌官吏考課、假使、選舉、祭祀、禎祥、道佛、學校、表疏、書啟、醫藥、陳設等事;司倉參軍職掌公廨、度量、庖廚、倉庫、租賦、徵收、田園、市肆等事;司戶參軍職掌戶籍、計帳,道路、逆旅,田疇、六畜、過所、蠲符等事;司兵參軍職掌武官選舉,兵甲器仗,門戶管鑰,烽候傳驛等事;司法參軍職掌律、令、格、式,鞫獄定刑,督捕盜賊,糺逖姦非等事;司士參軍職掌津樑、舟車、舍宅、百工眾藝等事。

    府、州的六曹(六司)比擬的即是中央尚書省的六部

    參軍

    這種參軍沒有具體的字首,全稱為“某州參軍事”或“參某州軍事”。他們唯一固定的職掌,是擔任州一級的各類儀式的導引。而其他時候的主要工作,則包括可以作為州的代表出使,可以代理出缺的各種州縣職務等等。但是,這些工作都是刺史臨時指派的——一方面,刺史可以指派給你,也可以不指派給你;另一方面,刺史幾乎可以指派任何他認為需要你去擔綱的工作【2】給你。

    注2:比如宋之遜(宋之問的弟弟)在擔任連州參軍時,曾經被刺史指派“每天教刺史的奴婢唱歌”這一工作。

    博士

    包括“某州經學博士”(德宗朝開始改稱“文學”)和“某州醫藥博士”(玄宗朝開始改稱“醫學博士”)。經學博士,顧名思義,乃是一種學官,在唐代職掌州學的具體教育工作。醫藥博士則不僅有進行醫、藥學教育的職責,還要負責州的醫療工作。

    市令

    唐代在各個府、州、縣設定了“市”,作為固定的商品交易市場。“某州市令”即為這個州的“市”的主管官員。

    以上列舉的都是唐代上州的官員,且僅列舉上州有品級的流內職事官。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君住長江頭,我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一詩如何理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