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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136867717565

    也可以開具的。但是一般當月開具的發票,當月開具有錯誤,一般是選擇作廢,因為開具紅字發票會比作廢程式麻煩很多很多,所以一般是開具有錯誤的,當月作廢,當月或者跨月無法作廢了才開紅字發票(當月無法作廢一般情況是金稅盤升級或者壞了,導致所有的開票資訊丟失,這種情況只能當月開紅字)。

  • 2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一、當月申請紅字發票,可以在次月開出的。

    二、通俗來說增值稅紅字發票其實就是負數發票。銷貨方開具專用發票後,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時,在未收到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銷貨方收到《證明單》後,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帳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所註明的增值稅額和《證明單》註明稅額必須相等。

      (一)不符合作廢條件的,可根據下列要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1、可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範圍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以及銷售方因多次抄稅,已抄稅的發票在當月不能按作廢處理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折扣折讓行為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的有關事宜。

      2、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流程

      購買方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稽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方可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購買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通知單》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單》(應加蓋購買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2)對應藍字發票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上應加蓋購買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3)涉及退貨、索取折扣折讓的,應提供相關合同、協議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上應加蓋購買方公章);

      (4)對應藍字發票相關記賬憑證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上應加蓋購買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5)承諾書(表明該筆業務確係真實退貨,若實際未發生退貨,承諾不抵扣。僅適用於“超期發票”。)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

      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退回原件,影印件與《申請單》第二聯留存。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並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購買方在填報《申請單》時可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的,購買方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具體原因及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專案範圍,取得的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資訊,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出具《通知單》。

      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通知單》時,對實際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抵扣聯未經認證,且已超過認證期限的,應在《通知單》上註明“超期發票”字樣。註明“超期發票”的《通知單》開具只能由購買方提出申請。

      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通知單》一式三聯並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第一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送交銷售方留存;第三聯由購買方留存。

      開具有“超期發票”字樣《通知單》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月稽核相應業務發生情況,對實際未發生退貨或銷售折扣折讓,屬超期換票行為則不予抵扣進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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