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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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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一直向前的老方

    直接奪下,進行防衛,無論致命與否,都是在被迫情況下的制止行為,因為這是在威脅生命的情況下,進行的特殊防衛,可以適用於無限防衛。

    無限防衛的含義是: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而奪下直接砍完,在後續的追砍行為中,老實男的行為就很難定義為正當防衛了,因為根據影片,紋身男很難再進行侵害了。至於以為車裡有刀具還是槍械,都是坊間傳聞,並無實證,警方也未披露相關具體情況,所以這些都是假想,而當今中國刑法不支援假想防衛的。

    所以,如果奪刀後的那一下進行反擊,完全適用於無限防衛。

  • 2 # 天吻4

    雖然很無奈,但是如果沒有輿論,沒有監控流出,無論這個過程中白衣男做了什麼,只要對方死了,按中國以往的司法實踐,都很難算正當防衛。

  • 3 # 田嘵象棋雜評

    這事情沒有如果,去假設無意義。此事件經過兩三天的發酵,現在也該是慢慢迴歸到理性思考的時候了。

    究竟是什麼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律師們對此都有不同的意見,說明法律在公民遇到犯罪份子之時,具體釆用防衛措施的解釋中很是靈活,那麼也就是說,法律並不是照本宣科的死板條文,具有在懲惡揚善的基礎上,還要有尊重民意,及保護弱者的空間。

    本案最受爭議的部分就是寶馬哥逃向車子之時,白衣男子該不該拿刀追砍,這是案子的關鍵。

    有律師認為這是故意殺人罪,那麼就奇了怪了,白衣男本身就是受害者,刀也是對方的,對方強行佔道在先,並下車找白衣男麻煩,三個人對白衣男一個人不說,還要去車上拿刀?難道你三個人還打不過一個人嗎?有必要拿刀嗎?用刀的目的是想置白衣男死地?所以某律師說白衣男故意傷害或殺人的說法很可笑。

    但另外有一個律師的意見認為,寶馬男在逃向車子時候,白衣男的危險並沒有解除,所以繼續追擊砍殺,認為寶馬男有可能是到車上去拿另外的兇器,所以有必要防衛繼續,這種說法只是從“可能性”的角度去分析,能不能成立存在暇疵。我個人認為,如果寶馬男車上沒有兇器呢?那這種無罪分析就根本就不成立了?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究竟怎麼定,相信法律會給出一個合理的結果。

  • 4 # 博海雲天325

    我們現在最不應該討論的就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問題。如果沒有拿刀的行為,何來後面防衛問題?法律的作用應該有一項就是預防犯罪,讓人們不敢輕易的拿起刀去侵犯他人,如果連這一點都作不到,我們怎麼還能指望法律來維護正義,保護人民,維持社會秩序呢!法律中的無限防衛權是否才能真正起到這一作用呢!讓每個受侵害的人敢於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讓犯罪分子不敢在輕易拿起刀,讓警察同志不在只是收拾爛攤子,讓壞人成為弱者,讓好人因此而強大,這才是法制建設最好的結果!如果當我們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時,突然發現它成了傷害我們的兇器,這將是法制的悲哀!

  • 5 # 月下矜楓

    從影片看,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參加了施暴,在紋身男施暴期間打了電動男兩拳,而旁邊的黑衣男路人,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勸架,和紋身男不是一夥的,所以施暴人有兩人,所以不能排除同夥白衣男還有能威脅電動男的動機和可能性。

    電動男第一次拾刀後,捅了兩刀,致命的應該就是這兩刀。然後再砍了兩刀,紋身男與同夥白衣男跑向車,電動男把刀丟了出去,這裡按照有些律師的說法就是,這時電動男就不應該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屬於防衛過當,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這裡要清楚三點事實。

    第一,因刀離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比較近,由於不能排除兇器是否會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傷害,電動男馬上跑過去第二次拾刀,繼續追砍,直到把紋身男及同夥白衣男驅離車的範圍。這裡為什麼說是驅離,你們可以去看影片,當電動男第二次拾刀後,紋身男跑到了車後門的位置,而此時電動男和紋身男距離不足一米,電動男舉起了刀,從直劈改為了斜劈,這一刀卻砍在了寶馬車上,這麼近的距離竟然沒砍到紋身男,不可思議吧。我相信這時候電動男此時對自己的行為,還是比較剋制的,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懾,驅離紋身男離開有問題的寶馬車輛。

    第二,刀是從車上拿出來的,不能排除車裡還有其它兇器或者直接把車作為行兇工具,而且紋身男和其同夥白衣男靠近車如此之近。就算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證明危險已經排除,只有把他們驅離離開可能存在兇器的寶馬車,電動男也許才會感到暫時的安全。

    第三,在這裡,大家在影片中,有沒有注意一個細節,當電動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紋身男兩刀後,這時紋身男的同夥白衣男在幹什麼,他正看著紋身男被砍,並轉身向寶馬車走去,手從口袋裡掏東西,因為影片不清楚,估計是手機,如果是手機,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麼會向寶馬車走去,難道車上還真的有兇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視了同夥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紋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認為,既然危險還在繼續,正當防衛還是有效的。直到警察來了,電動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緊張。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沒來之前,危險一直沒有解除。誰也不能肯定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會不會叫其它同夥繼續對其施暴。

    不法侵害結束很難定性,總不能把不法侵害結束定位為施暴結束後,防衛人就不能採取具有攻擊性的行為。如果是這樣,刀子進入了防衛人身體,就是施暴期間,只要一離開防衛人身體,就是不法侵害結束,那不是必須叫我們在刀還沒離開身體時,防衛人此時實施的防衛手段,才是正當防衛。刀離開以後身體,我們就不能採取任何防衛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嗎?

    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把紋身男對電動男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為,看成一個完整性的過程,而不應該分階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結束的時間點。只要防衛人有繼續被侵害的可能或跡象,正當防衛就還是有效的。電動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屬於防衛過當。

  • 6 # 助眼增視

    這件事多說也沒意思千不該萬不該寶馬男不該拿刀出來砍人,問題就是拿刀出來才有死人的結果,在這裡刀和槍是一樣的都是要命的武器

  • 7 # 憂鬱之後精神好多了

    鄙分析認為,從該事件一開始的起性及寶馬車之人的行為而看,這絕對是一起因違章霸道引起的故意行兇縱惡案。

    壞就壞在寶馬車凌強欺弱,撞了人還不過癮,還要下車來準備狠狠收拾這個正常騎行在單車道上的人。

    所以說,這個社會腫麼啦!腫麼腫是壞人當道好人遭殃?

    白衣騎車男真是糟糕透頂,首先家裡孩兒患癌老父病逝以使得其透不過氣來,即使是這樣,其仍秉承老實人本性為了掙錢醫治癌症孩子,有休假日亦從不敢休息從不敢怠懈。直到這天厄運來臨……

    是什麼最終使得這個白衣騎車男終極爆發?是因為寶馬男及其同夥的咄咄逼人欺人太甚要置人於死地。是寶馬男拖出砍刀那一刻,白衣騎車男感到烏雲壓頂末日來臨。

    幸是幸在,寶馬男麻辣隔壁的揮刀砍人的時候,寶刀未握穩給飛出去了(當然,觀客們不知道其是真沒握住還是假裝沒握住),反正,在寶刀飛出去那刻,兩個人同時飛赴出去搶撿。

    幸是幸在,刀被白衣騎車男撿到了。這才事情發生了轉機。這才稍好地把自己小命給保下了。這才在極度危險之中進行自我反抗的自我防衛。

    寶馬男可能亦沒想到,像是早已註定了似的,自己拖出的刀,竟是使自己就此溘然長逝的一把斬龍刀。

    也許,在未搶刀在手的那一刻,寶馬男能潘然醒悟就地跪下高喊:好漢饒命!或許白衣騎車男會咯噔一下停止下反抗的動作,而寶馬男能以迅雷掩耳不及盜鈴之勢有多快跑多快,立馬彈起飛奔遁潛而不是跑向寶馬車,結果將截然不同。

    但這些都是假設,都是如果。而事實是沒有假設沒有如果。鄙認為,此事就必須從一體性整體性來看,絕不可能如電影電視劇般來拆解分段,逐一旁白解釋。這青紅皂白就是一起由非法侵害引發的血案。白衣騎車男從頭至尾不管是不是能夠撿起刀來他個一刀致命……無疑都是處於劣勢中保命的一次正當防衛。他畢竟不是武林傳說中武藝高強的大俠,他也不是生命處在萬分危險的時候還能佯裝淡定來分析下一步該怎麼操作的在拍電影。

    而法治,在這個時候,決不能僵化地成為為了懲治而懲治的冷血機器而分不清大是大非、孰是孰非。否則,這隻會縱容橫行霸道者更加猖獗,欺凌霸弱者更加肆無忌憚。

  • 8 # 趙汝齊

    本人觀點:本案的焦點是多人共同犯罪行為,寶馬車男與提刀殺電瓶車男只是多人共同犯罪行為中的組成部份之一。電瓶車男奪刀殺死寶馬車男,只是多人共同侵害電瓶車男生命安全的組成部份之一的單個正當防衛,現場影片說明:電瓶車男的生命安全並沒有解除或停止。把寶馬車男與其他共同犯罪行與電瓶車男分開對待?是嚴重圍背事實的案情分柝。因此,電瓶車男殺死寶馬男屬正當防衛。

  • 9 #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白衣男從地上拿起刀對寶馬男一刀捅上去使寶馬男倒地死亡,我肯定堅決回答;白衣男是正當防衛為民除害在這樣條件下手無寸鐵一樣東西也沒有正好從地上拾起這把刀捅的好捅的大快人心,然而,白衣男這一刀捅上去多厲害少微利智地看看情況怎麼樣當時殺紅了眼我一定要處他以死地又追上去連砍六刀最後寶馬男倒在血迫中死去,我們不管後面假設發生什麼事情沒有發生的事大家都在猜想,你白衣男砍七刀已成事實,因而,正義戰勝邪惡大家一致認為寶馬男該殺我也同意認可,然而,反過來寶馬男也是有生命的權利的在沒有任何反抗條件下遭之七刀死亡。一句話,請檢察院法院來定性什麼性質。

  • 10 # 龍慶朝陽

    我認為是正當防衛!影片中可以看到,騎車男搶到刀後,連續兩刀直接刺入寶馬男腹部,“不是砍,是刺”!從而導致其腸子傾瀉而出!其實這也是最致命的兩刀,其它幾刀均不是致命傷!真實情況要等警方的屍檢報告為準!哎!寶馬男自已作死吧!

  • 11 # 聽風者

    個人覺得如果定性電瓶哥為正當防衛,是否定性太低了,我覺得電瓶哥是見義勇為,為社會為人民除去了一隻社會毒瘤,應該表彰和獎勵電瓶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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