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後,有10日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如果投保人認為該保險合同與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全額退保。
是指健康保險中病、殘、亡發生後到保險金給付之前的一段時間。現實中“等待期”的約定,時間長短不一,短的3-5日,長的90日,比如疾病保險大保單中都明確規定,被保險人子自患病之日起,直到約定的等待期間屆滿以前,不能從保險人處獲得任何給付。
例如,一年期住院健康險為30天,重疾險為90天。這就意味著您購買此款保險後因疾病30天以內住院,是不受保險保障的,無賠償。而如果90天內患了重大疾病,也無法得到賠償。
是指分期支付保險費的保險合同,自首次繳付保險費以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每次保險費到期日起60天內為寬限期。
寬限期:保險合同交費都有60天的寬限期。
例:某人08年12月15日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到09年的12月15日應該交第二期保險費,從12月15日起至次年2月13日止,為60天寬限期,在這寬限期內,投保人可隨時將保險費繳齊,不影響保障——如果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
上例中,如果次年2月13日依然未能交納保險費,則保險合同進入中止期,中止期為2年,此期間,若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在這2年中,投保人可隨時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在得到保險公司同意後,補繳以往各期保險費和利息,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健康險重新計算觀察期(等待期)。
上例中,如果寬限期結束2年後,投保人依然未申請保單復效,則保險合同進入終止期,此時,投保人只能選擇退保。
意外傷害保險期限指的是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的保險有效時間。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後,保險從生效那一刻開始,到終止的日期。這個期限以外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而如果是在保險期限中發生了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就要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保障金的理賠。而這個規定的範圍,就是保險公司在合同中規定的責任期限。
投保人如果真的不幸遭遇不測,往往要經過相當長的就醫治療,才能確定是否已經成為殘疾,或者殘疾的程度?如果在責任期限結束後,仍舊不能確定殘疾程度的,那麼就能確定投保人的損失。保險公司就要根據保險合同來進行理賠。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後,有10日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如果投保人認為該保險合同與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全額退保。
是指健康保險中病、殘、亡發生後到保險金給付之前的一段時間。現實中“等待期”的約定,時間長短不一,短的3-5日,長的90日,比如疾病保險大保單中都明確規定,被保險人子自患病之日起,直到約定的等待期間屆滿以前,不能從保險人處獲得任何給付。
例如,一年期住院健康險為30天,重疾險為90天。這就意味著您購買此款保險後因疾病30天以內住院,是不受保險保障的,無賠償。而如果90天內患了重大疾病,也無法得到賠償。
是指分期支付保險費的保險合同,自首次繳付保險費以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每次保險費到期日起60天內為寬限期。
寬限期:保險合同交費都有60天的寬限期。
例:某人08年12月15日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到09年的12月15日應該交第二期保險費,從12月15日起至次年2月13日止,為60天寬限期,在這寬限期內,投保人可隨時將保險費繳齊,不影響保障——如果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
上例中,如果次年2月13日依然未能交納保險費,則保險合同進入中止期,中止期為2年,此期間,若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在這2年中,投保人可隨時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在得到保險公司同意後,補繳以往各期保險費和利息,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健康險重新計算觀察期(等待期)。
上例中,如果寬限期結束2年後,投保人依然未申請保單復效,則保險合同進入終止期,此時,投保人只能選擇退保。
意外傷害保險期限指的是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的保險有效時間。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後,保險從生效那一刻開始,到終止的日期。這個期限以外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而如果是在保險期限中發生了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就要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保障金的理賠。而這個規定的範圍,就是保險公司在合同中規定的責任期限。
投保人如果真的不幸遭遇不測,往往要經過相當長的就醫治療,才能確定是否已經成為殘疾,或者殘疾的程度?如果在責任期限結束後,仍舊不能確定殘疾程度的,那麼就能確定投保人的損失。保險公司就要根據保險合同來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