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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所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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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於幽谷
善與真究竟哪個更重要?下面從三點來說說個人理解。
第一,善與真的概念。關於善,按照馬克思哲學的觀點解釋,善指人的實踐合意志目的和功利要求,是人實踐的現實性。具體地講:人按照既定的意志目的進行實踐活動,人的勞動物件化了,人的意志得到了積極肯定,因此說,人創造的產品中,凝結著主體的要求,這個產品就是善的。善,是合人的功利性、目的性。
關於真,真是一種客觀存在,或者說真具有客觀性的品格,它是指客觀事物,在發展變化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規律性,客觀必然性,它決定著客觀事物的本質屬性和諸多基本特徵,具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特點。真,就是客觀規律性。
第二,二者之間關係。就哲學層面看:首先,這二者都是客觀存在。都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其次,二者都產生於人的實踐活動。沒有人這個主體,及人的實踐活動,也就無所謂真,無所謂善。再次,行成於人類與自然界的關係中。是人認識自然,適應自然,改造自然過程中形成的。
從美學意義上理解。說到真善 ,就繞不開美這個概念,即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真不同於美,如前所述,真是客觀事物運動變化所體現出來的規律性及客觀必然性,本身並無美醜之分;善,人的意志目的沒成為客觀現實前,也無關美醜。但人認識、把握、運用客觀規律,就可以實現“善”。故,人掌握客觀規律,經實踐活動,產出合人的意志目的產品,達到了合目的性合功利性。於是,在實踐的基礎上,真與善各司其職,與美實現了真善美統一。
第三,真善孰輕孰重?從上述的概念和關係中可以看出,善,是人在社會實踐活動中,意志目的得到了積極肯定而成的現實;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就輕重而言,真、要排在前,人在實踐活動中,只有遵循客觀規律,才能更好的達到“善” ,才能進一步接近合功利性合目的性這個美的目標。
善是口頭承諾,未見其實際行動,真才是做岀看得的真誠實事,所以講真比善更實在,貫穿真善美全過程,是人最終實現的高尚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