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牽住夕陽的手

    有些父母把剛生下來的孩子送給別人去撫養或者直接拋棄是有原因的,沒有一個父母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一,父母也許是當時生活困難,家裡還有其他的孩子養不起,無奈又懷上孩子了,只能生了送人撫養。

    前不久,在網上看到一個影片,就是親生母親在16年後上節目,想認回自己十六年前親自拋棄的女兒。母親含淚說當時已經有了兩個孩子,第三個生下孩,一是經濟不寬裕,養不起,二是怕給孩子上不了戶口,還要面臨計劃生育的再次罰款,所以決定扔掉孩子。但是母親把孩子放在路邊,自己躲在附近,親眼看到有人抱走孩子才離開的。那個孩子最後人了母親。

    二,也許是孩子生下來,有什麼毛病,父母承擔不起治療費,或者孩子有殘疾。

    三,也許父母有別的要求不想養這個孩子。我的一個朋友就是父母想生兒子,她是老五,前邊四個姐姐,所以父母把她送到鄉下一個沒有女兒的家庭撫養。不過她長大後,親生父母又把她戶口轉回城裡,為了安排工作。

    總之,你親生父母當初遺棄你,一定有他們的理由。他們畢竟給了你生命。你還是認了他們好。

    你 說是不是呢?

  • 2 # 菲你莫屬559

    我是不認的,除非給我合理的解釋。認了又有什麼意義呢?只是知道自己血緣來自哪裡。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有養父母就足夠了。要認早幹嘛了,等著別人養大,有用處的時候認,未免太明顯了吧。

  • 3 # 無聊也要愛生活

    這個問題其實更在於這個女兒更在意的事情,怎麼樣才會讓自己過得更能坦然。

    1、生而不養,不管是什麼原因,本不值得被同情。如果是因為家庭的困難,那麼生命之初就該考慮到這個問題,而不是等到瓜熟蒂落再做打算;

    2、不管什麼原因多年後才去認領被棄養的女兒,這是對養父母家不公平的一件事,本身感情的事情就不是任何東西可以衡量的,要不要去做這件事,首先應該考慮女兒願不願意,不是作為通知;

    3、身為女兒,如果已經是成年人了,你可以考慮是否接受這段歷史,能夠平靜的面對過去和未來,將來的自己內心會不會過得坦然舒適。不想因為所謂的道德綁架,畢竟當初的棄養也沒有考慮什麼道德綁架的問題,一切事情皆有因果,你可以選擇尊重,未必是接受;也可以選擇接受,畢竟終歸是血緣親情,兩者都不應該受到詬病。

    成人的世界裡沒有什麼容易二字,一切理解萬歲,終究是為了讓自己過得坦然。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孩子快3歲了,可是晚上睡覺還經常尿床,這是怎麼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