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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豪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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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遼L-八嘎雅路
有罪無罪 我作為普通的公民無法評論 但是法律有條條框框 每條都有司法解釋 等結果出來我想會給大眾一個滿意的答覆 國家強大了 法律健全了 人民的素質提高了 法律雖然都不是專業的 但是最起碼懂了規則意思 連上幼兒園的娃娃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 這就是規則 為什麼還有這明目張膽的敗類呢 公安局應該查查他那典當行是什麼經營模式 造就了一個連偷帶搶劣跡斑斑的人 做了10年大牢 開寶馬開公司呢 我們本本分分的人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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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陽島165567255
北京那位周律師,在防衛過當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逃跑來判定為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能力。首先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抵抗能力。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3、逃跑也是抵抗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或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歹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活動能力,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防衛本身就是一種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不可能等到發生了再去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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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南皓哥
我簡單一點說吧:
第一,從法律上說白衣男奪刀以後不能分辨寶馬哥是否繼續具有殺傷他的可能性,何況對方人多而且寶馬男是往寶馬車跑,寶馬車上是否有更利器的東西?甚至是槍?或者寶馬男直接開車撞白衣男?這些可能性都很大的,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白衣男還是處於危險狀態,所以白衣男刀砍寶馬哥不是為了殺死他,而是為了自己消除危險,所以他的做法不僅僅是正確的,在我看來是非常明智的(相信任何人都會這樣做)
第二,從人情和社會生活角度分析,我腳踏車都抬到一邊已經讓你走了,你為何下來對我指手劃腳,你為何一時興起還拿刀砍我,而且砍一兩刀還不解恨?難道我這樣讓開道讓錯了?你非要把我砍死?可想而知這寶馬哥平時有多霸道?平時有沒有涉黑可想而知。老實人可以接受欺負,但是絕不接受過分的欺負。相信有人情味的人都會理解和寬容白衣男。因為他真的是無路可走。
總的來說雙方都有過錯,所以在此我強烈建議和懇求法官給予白衣男拘留十五天,以此來告訴大家對於特殊案例其實法律和人情都是重點考慮和分析物件。相信這也是群眾所期盼的。
白衣男,有人說你是英雄我不去肯定或否定。至少希望你會遇到好的律師,好的法官,全華人民相信你會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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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獨孤求敗之天涯浪子
寶馬男沒倒地,沒求饒,沒喪失行動能力,沒跑向別的地方,而是跑向了車,問題的關鍵他是跑向了車啊!那他回去幹嘛?你想這樣劣跡斑斑猖狂的人,一點小事都要砍人,何況被砍了,所以他絕不會認輸,絕不會忍受被砍的,要不以後咋混,更何況他也絕不會忍的,那他跑向車幹嘛?那可是取出過刀的地方啊,所以那是最危險的地方,非常佩服電動車男處事的果斷,真象特種兵,果斷解除威脅!要不死的就是自己!
本案關鍵點,寶馬男沒跑向別的地方,跑向的是最具威脅取出刀的車,就憑這一點,威脅就沒解除!他就是逃向車,都可定性威脅沒解除,因為車也可撞,車上取出過刀,誰知道車上不會有槍,要不他咋那麼急於跑向車,因為他知道,只有跑向車,他才能幹過手中有刀的電動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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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浮生若夢33871466
表面看這是一起電車與寶馬的衝突事件,放大看就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辛苦了,電車哥你終於向黑勢力動手了,我們的幸福生活中有你這樣的敢於不向黑社會,黑勢力低頭的人太少了,你的行動告訴我們,一切黑社會,黑勢力都是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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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角8
你老是問我怎麼看,關鍵是我的看法有個屁用啊,這社會現在是誰也看不懂,扶摔倒的老人有罪,老老實實過日子都會被人砍,反擊了還會有罪,尼瑪這還給不給咱們老百姓活路了?我看是大家都有罪,就不該生在這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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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戒156663009
說實話90%多的人都沒有看到的危險!如果我是說如果我是大腸哥的同夥白衣哥以不在人世了!當白衣哥在砍大腸時我會偷襲白衣哥、一次就會成功因為白衣哥當時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大腸身上、當時他腦子以經被憤怒和屈辱氣蒙了也就是神精病的狀態、眼裡只有大腸、旁邊的人都是好人他不會去傷害所以這時候下手正好,(精神病患者就是這麼神奇當他犯病時把你當成了壞人、那怕你是好人在他眼裡都壞人不會改變)然後搶走白衣哥奪走的大刀,一刀只要一刀(因為混社經常砍人輕車熟路)趁他倒地直接刺入白衣哥的心臟一刀斃命,然後等到警察到來把我帶到派出所,我會請北京周律師幫忙打官司,周律師肯定會讓我無罪釋放還能幫我申請一張見義勇為獎、1、我在白衣哥砍大腸進行時將他一刀斃命屬於正當防衛。2、我殺白衣哥屬於見義勇為行為所以該得獎,(為什麼白衣哥能活下來喃主要是大腸高估了他的同夥以為他們能出手,因為平時幾十個打幾個的時候同夥都是是第一個出手的人、那知道這次三對一時就腿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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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雙刀冷
總之一句話,如果壞人贏了,以後律師給我注意了,我有心臟病!我沒事拿把刀律師事務所門口溜達,見一個砍一個,你跑?把我心臟病的人累死了,你也得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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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4692295434269
我認為也並非是一邊倒向電瓶車主,這是客觀事實,如果是爭吵中,出手打人都是侵犯人權的,何況是動用了兇器砍人呢,如果長刀是電瓶車主人帶在電瓶車上的,那判故意殺人是合理合法的,可不是啊!
8月27日晚,蘇州發生了一起砍人致死事件。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對著電動車男子一陣亂砍,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崑山寶馬男被反殺案什麼時候開庭?能有直播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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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白衣男無罪,換個角度想一下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都會奮起反抗,這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只要是寶馬男沒有下跪求饒白衣男就可以攻擊!讓那些無知的律師親臨現場試試,肯定尿會嚇出來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