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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敏哥的凡人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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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林流域
這個事情沒有一定之規,雖然傳統上大年三十是去男方家,但不按傳統打破常規辦事的情況還少嗎,新時代了有些事還是新辦的好,又不是原則上的是非,最好就是夫妻雙方商量,無外乎下列幾種:一、去男方家;二、去女方家;三、現在流行的辦法是三十那天,男女雙方家長坐在事先定個各家方便前往的飯店一起過(通常是七口人)相互拜年,其樂融融。這樣的好處是,雙方家長平時忙於工作,親兒(慶)家沒有機會見面,藉此坐在一起聊聊天,聊聊孩子,對於和諧小倆口的感情也有幫助。
這個問題一到年底就讓很多夫妻產生矛盾,其實不必糾結,夫妻之間商量好,再和雙方父母之間打好招呼,大多數通情達理的父母不會讓你為難的。咱也沒必要往什麼大男子主義,女權主義這些東西上鬼扯。
我和媳婦兒2013年結的婚,岳父只有兩個女兒,小女兒結婚早些,離家不算太遠,鄰鎮五十來公里,因為和老公開店做煙花爆竹生意,每年春節期間沒有多少時間回來探望父母,就和老公商量,每年大年三十下午開車回來和爸媽過除夕,初一一大早就趕回店裡開門做生意。
妹郎從來沒有因為這個事和小姨子發生過爭執,親家爸媽也支援和理解他們的決定,甚至為了不讓他們有心理負擔,按照我們這邊當地農曆二十九過小年的習俗,在這天晚上就一家人把年過了。
再說說我自己,我原本是那種思想還算滿保守的人,覺得老婆嫁到我家裡了過年自然就只能在我父母這邊,前年岳父岳母翻新了房子,趁著過年入了夥,岳父問我說趁著喜慶一家人在一起過個年怎麼樣,我原本還有點猶豫,怕自己爸媽有意見。和他們一說,沒有意見,說過年在哪裡過都一樣。
然後我就和岳父岳母妹妹妹郎還有兩個小寶貝六個人一起在新屋裡過年了,一家人開開心心互相祝福,發紅包放煙花,不亦樂乎的玩了個通宵,初一一大早,岳父大人就催著我們各自趕緊回去給各自爸媽拜年,鞋都沒換好,拜年的伴手禮都已經給整整齊齊碼在車子後備箱裡了。
這次之後,我和老婆就約定兩邊父母家一年輪換著過個年。成了習慣,也就沒有啥顧慮的了。
所以只要家庭和睦,夫妻互相尊敬,互相理解,去父母家或是岳父岳母家過年,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畢竟過年只是一個團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