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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大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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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嫂話農事
題主問:在自家地裡搞養殖可以嗎?首先,先在這裡指正一下題主的這個自家的地這個表述不夠準確。因為中國的所有土地都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不屬於哪一傢俬有。我們農民手中的土地,只是從集體那裡承包過來經營的。所以,在這裡題主的表述應為自家的承包地。那麼在自家的承包地裡可以搞養殖嗎?
對於題主提出的:自家承包地裡可不可以搞養殖這個問題,農嫂這裡給你做兩部分回答。首先咱按照2019年9月份還沒有出現新規定之前做一下回答:自已家的承包地,是否可以搞養殖場,這要受土地的基本性質限制,如果該承包地被劃入基本農田範圍之內,那就不能在這種性質的土地上搞養殖了,因為我過對於基本農田有保護條例的限制,國家對基本農田嚴格保護,規定基本農田不得用於林果業和養殖業的發展。
不過,如果我們承包的是一般性質的耕地,那麼這樣的耕地上是可以搞養殖建設的。但前提是即便是一般的耕田地,但養殖場的選址也要建設在國家非禁養的區域內。 要建設規模養殖場還必須得辦理相應的土地審批手續和環保審批手續,限養區內的養殖場必須落實汙染防治措施,要對養殖糞便和汙水進行收集、貯存、處理,需滿足防滲、防雨、防溢等要求,確保達標排放。還要遵照土地法中的條例規定,建設養殖場不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要建只能建設大棚式簡易建築,不能建設高標準房屋、不能水泥硬化地面等。限養區內的養殖場必須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其次按照2019年9月新出臺的規定來看,由於今年生豬市場面臨著供應緊張的嚴峻形勢,國家和地方上相繼出臺了許多鼓勵措施。特別是9月4日農業資源部發布的重要訊息,“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於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審批,解除一切法律法規之外的禁養區、限養區的規定,取消農民建設養殖場的15畝的上限的規定” 。
所以,從此新規上看,只要自家確權的耕地不屬於永久性的基本農田,只要在非禁養區內環評合格內的,那麼自家承包的一般耕田上是可以搞養殖的,從現在這個政策上看只要國家是還允許和扶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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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謝謝你的邀請:在自己家的地裡搞養殖是否可以,要根據你家土地的屬性,如果是那種普通耕地、村頭荒地,荒廢的宅基地等,這些土地是可以搞養殖的,如果是基本農田,即便是你自己家的地,也不可以在上面搞養殖建設,破壞了耕地基礎,否則的話,就會當做非法建築進行處理。
農大這樣的說法,可能會有不少農民感到難以理解,他們往往有一個錯誤的認識,認為土地是自己家的,就可以隨意在上面做什麼,那是自己進行抉擇。這完全是一種錯誤的認知,也因此有不少農民對土地屬性的認識不足,隨意在永久基本農田上搞養殖或搭建房屋,硬化道路,破壞了種植條件等,最終導致了自己的經濟損失,所以說,這一點一定要注意。
這裡農大要向大家普及一下,什麼是永久基本農田,所謂的永久基本農田,通俗一點講就是在規劃確定內不得佔用的耕地,基本農田就是隻能用來種植農作物使用的田地,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田地。這一點大家也是可以理解的,俗話說“民以食為天”,為了保證老百姓所需糧食需要,基本農田保護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是不佔用永久性基本農田搞養殖,這樣的土地承包人,就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在土地上進行做養殖業了,在不破壞種植條件的前提下,是不需要進行土地相關申請的。
即便是在養殖業當中,對於一些輔助設施用地,比如說生活居住的地方,飼料儲備的地方等佔地,這些用地也是按照農業用地進行管理的,同樣是不需要進行審批。
近期由於豬肉價格的上漲,國家為了調控生豬的存欄量,目前是大力的扶持生豬養殖業,對於生豬養殖的發展非常的重視,也再一次提到了養殖業用地的問題。對養殖用地政策的公佈上,也說得很明確,“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這個前提也是不能夠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