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的第一個事情是,您父親死亡賠償金並不是您父親的遺產。
對於死亡賠償金,一般分配原則如下:
第一,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範圍,死者近親屬中賠償權利人是死亡賠償金的共有人。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首先應堅持自願協商原則,由近親屬之間對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進行協商,確定各自應分配的數額。
第三、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即優先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
在您的爸爸去世後,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您的母親、您和弟弟、還有爺爺奶奶都在的情況下,叔叔是作為父親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沒有優先權拿這個死亡賠償金的。只是說當時父親剛去世不久,你們又比較小,叔叔確實對你們有些照顧,所以母親把部分賠償金給叔叔了。但叔叔後面沒有盡到繼續照顧的責任,而且還又“騙”了部分錢走,這的確是叔叔不對。我認為這個事情,你們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勝算還是比較大的,主要理由是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的情況下,叔叔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優先權拿這個死亡賠償金。但在法庭上,所有事情都需要有確鑿的證據,建議您現在可以多收集些有利於你們的證據,透過法律途徑要回部分賠償金。
首先要說的第一個事情是,您父親死亡賠償金並不是您父親的遺產。
對於死亡賠償金,一般分配原則如下:
第一,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範圍,死者近親屬中賠償權利人是死亡賠償金的共有人。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首先應堅持自願協商原則,由近親屬之間對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進行協商,確定各自應分配的數額。
第三、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即優先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
在您的爸爸去世後,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您的母親、您和弟弟、還有爺爺奶奶都在的情況下,叔叔是作為父親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沒有優先權拿這個死亡賠償金的。只是說當時父親剛去世不久,你們又比較小,叔叔確實對你們有些照顧,所以母親把部分賠償金給叔叔了。但叔叔後面沒有盡到繼續照顧的責任,而且還又“騙”了部分錢走,這的確是叔叔不對。我認為這個事情,你們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勝算還是比較大的,主要理由是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的情況下,叔叔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優先權拿這個死亡賠償金。但在法庭上,所有事情都需要有確鑿的證據,建議您現在可以多收集些有利於你們的證據,透過法律途徑要回部分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