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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門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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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岱嶽太平湖畔153
調休制度休班在醫院實行幾十年了,從來沒有什麼雙薪三薪等等。這種情況在全國很普遍,也很正常。醫院不僅實行調休,而且加班也是家常便飯。沒有加班費補助。好像勞動法在醫院不承認一樣。這些年全國搞轟轟烈烈的三級醫院達標。有的醫院為了迎接評審透過,每天要早上班晚下班,週日不休息。沒有補休,沒有加班費,沒有調休,這種情況應該說是全國性的。形式主義違反勞動法。加班不補休,假節日上班、加班沒有雙薪三薪也是醫院的死規定。沒有一個大夫為這事閙,為這事告醫院的,難道勞動法在醫院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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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司法一棵松
我來回答。
中國現行法律框架內對適用於勞動關係的人員在法定節假日上班提供了法定權益救濟渠道,即雙薪或三薪,但在具體實務中落實的並不太完美。這一點,我想並不是題主想要表達的主要範圍。
題主所提及的“調休”和“合理”兩個詞之間的關係使我聯想到了一個原則上不受勞動法保護的特殊群體——黨政機關公職人員;按照現行公務員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的法定節假日上班並不能夠享受雙薪或三薪,而只能依靠調休來解決,而在具體實務中,這個調休也是基本上不能落實的。
基於以上兩點,回答如下:
一、題主所述的現象在某些領域普遍存在,存在即合理;
二、在就業壓力大的今天,雙薪和三薪請參照行業一般作法執行,這裡說的主要是企業;
三、關於雙薪和三薪的問題有行業和職業的區別,有些行業是一定會執行的,有些職業即使六月份新法出臺了也不一定執行,請保持冷靜;
四、不要一切向錢看,為什麼要在法定節假日上班呢,因為毛主席說過我們的主要工作是“為人民服務”,而這一職責是不需要節假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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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漁舟唱晚64476702
謝邀,一切按照《勞動法》解釋,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要依據《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其他解釋都是無力的。因為《勞動法》是經全華人民代表大會透過的,是完全代表各方利益的。當然有的單位偏離《勞動法》安排加班,調班的薪酬上等損害勞動者利益個人認為你若果接受了就是合理的,要麼不接受。或者按照《勞動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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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43160127吳世金
實行調休制度,在節假日上班不實行兩倍三薪政策。合理嗎?合理的,但是,是不完善的。如何去完善,獲取自己的利益呢?
那就是節假日上一天班,調休的時候,就是兩天或者三天,就能夠顯示公平合理啦!
但是,現實不是那麼完美的,是多元化的。面臨的實際困難是無處不在的。一個人遇到了,就只能去適應。
《勞動法》不是在所有的地方,所有的單位都能夠得到落實的。中國不是一種全民所有制的國家,所以,國家的政策不能夠全覆蓋。對非國家控制的資本市場,企業,只能夠是指導下政策,在法律的基礎上,敦促,監督非國家控制企業執行國家政策。
不是國家直接控制的企業,執行國家政策的難度是不容小覷的。企業畢竟是有自主權的,在不違背憲法和法律的情況下,是能夠制定收益分配的。
像問題中的情況,如果自己認為不合理,你會使用什麼法律依據呢?《勞動法》規定了節假日上班有兩倍三薪,並沒有說調休上班也要執行一倍兩薪呀。那麼,憑什麼說單位實行的調休上班不合理呢?
節假日上班,沒有拿到兩倍三薪的單位和人,不是個別現象。自己遇到了,就只能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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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不是雙薪,而是三倍國家有名文制度,是不能調休的!調休只能是使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工作者才可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