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達12世紀的西歐封建社會中,教會權與王權孰強孰弱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鬥爭中呈現互有消長的馬鞍型;最初是教會權從屬於王權,繼之是教會權凌駕於王權之上,隨後是教會權走向衰落和專制王權的崛起。 當羅馬教皇的權力向天主教各教區延伸的時候,以國王為首的世俗權力也要求對所在地區的教會行使權力,這樣就產生了如何調整教會權與王權關係的問題。涉及這一問題的理論,首推教皇傑拉西烏斯一世在公元5實際提出的“雙劍說”,即一支劍象徵著最高的宗教權力,由上帝交給教皇執掌;另一支劍象徵著最高的世俗權力,由上帝交給皇帝執掌;雙劍論問世的時候,正是拜佔廷王國把持教會權力的時代,此時的教皇從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統治下的臣民,還難以在教會事務中與皇帝抗衡。在這種歷史條件下提出的雙劍理論,不僅含有排斥帝國皇帝統治教會事務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權神授”的觀念顯露端倪。 公元751年以後,政治形勢發生了變化,拜佔廷皇帝失去了對中部義大利的控制。教皇斯蒂芬二世藉機提出了接替拜佔廷統治義大利的要求。為了替教皇的領土要求提出理論依據,羅馬教會偽造了一份檔案——“君士坦丁的贈禮”。從當時的政治形勢看,羅馬教會偽造這份檔案的目的恐怕不僅僅是為了得到義大利中部的領土,而是為了得到對整個帝國西部的世俗統治權。 在11世紀下半葉之前,王權在與教會權的相互關係中佔據著絕對有利的地位,王權把持著教會權,國王為了加強和鞏固封建集權統治,獲得教會的支援,加強了與教會的聯盟,達到了集權統治的目的,但同時又使教會的權勢在王權 的支援下擴大了,成為封建統治集團中較強大的政治勢力。以法蘭克和德意志為例: 8世紀中葉,矮子丕平為了篡位,用加洛林王朝取代墨洛溫王朝,需要羅馬教會給以政治上的支援,為其篡位提供了理論依據。而與矮子丕平為代表的大封建階級有著類似經濟基礎和相同政治利益的羅馬教會,要擺脫長期以來所受的拜佔廷皇帝的控制,消除倫巴德人入侵的威脅,需要尋求新的世俗君主給予軍事上的幫助。各自的需要建立起了西歐王權與教會權的最初聯盟。藉助於這個聯盟,天主教逐漸抬頭,並靠“丕平獻土”建立起了教皇國。教皇由單純的天主教世界的精神領袖兼任世俗君主,並消除了倫巴德人的威脅,擺脫了拜佔廷皇帝的控制,壓制了羅馬貴族的叛亂。矮子丕平及其繼承人也依靠這個聯盟不僅當上了法蘭克國王,而且將勢力擴充套件義大利,做了羅馬人皇帝,成了西羅馬帝國傳統的合法繼承者,可與拜佔廷皇帝平起平坐,但是,這個聯盟雖然使雙方受益,但聯盟的主導者仍是王權而非教會權。到查理大帝統治時期,主教和修道院長的任命完全由他一人決定。查理曼之後,主教的任命已成為國王獨有的特權,推選教皇的權利原操在羅馬城教士和教友手中,但在查理曼統治時已成為世俗政權控制。 10世紀初,德皇利用教會加強和鞏固集權統治,實行“奧托特恩權”,因此加強了與羅馬教會的聯盟,並支援羅馬,教會的改革。羅馬教會的改革是中世紀基督教教會權增長的起點。教會權的增長是以削弱王權的集權為代價的,必導致王權與教會權的摩擦,加劇了地方封建勢力與王權的衝突。德意志王位是因反對外部敵人這一共同利益的需要而被確立、承認的,一旦這種外部威脅減弱或消除時,這個共同利益也就不再存在,就出現各大公爵企圖擴大勢力與王權相對抗的局面,奧托一世即位後,曾多次經歷了氏族公爵的一再反叛,促使其承襲查理大帝的教會改革,培植教會勢力,以削弱世俗大公爵的勢力,奧托完全壟斷了教會權力,重要教區的大主教由奧托的直系親屬擔任,不僅教區內的宗教事務,同時還被委任執行國家權力,廣泛地參與國家的重大事務,掌握司法大權的重任,即“奧托特恩權”。奧托把主教納入官職的等級制度中,因主教制沒有組成一個世襲家族的危險,減小了對王權的威脅,加強了王權的核心。因王權集權的需要,奧托二世建立了國家教會制,這種教會制還是在王權的控制下。 如前所述,封建統治者對天主教會之所以大加干涉和控制,是因為天主教會及其教士在實現封建化,完善封建制的過程中能夠起到無法替代的作用。例如,加洛林王朝實行的是伯爵轄區制的行政制度,而代表王權的地方行政長官伯爵則多是當地大封建主,他們有很強的自主性。為了嚴密控制他們,查理曼就藉助於教會力量,在實行伯爵轄區制的同時設立主教區,給予主教在轄區範圍內的司法權,以限制和削弱伯爵的許可權。不僅如此,他還派遣宮廷教士和官員擔任“巡閱使”,全權代表王權監督和阻止地方官員對土地的貪婪。教會和教士在封建化過程中被賦予的這種重要的職能,使其獲得了相應的社會地位和國王的大量增予及權益。正如查理曼所說:“憑那份進款和那份地產,憑那所修道院和那所教堂,我就可以使得某個臣屬效忠。”而這些主教和修道院長同樣要為國王提供兵役、徭役和宮廷所需物品。世俗大地主階級和教會是法蘭克國家的兩大支柱。這種統治格局對西歐封建統治權的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 教會的國家機構職能,必然強化王權對教會的控制。首先,查理曼以王權對教會聖職的任免取代宗教法規規定的教會選舉權,隨時罷免他認為不稱職、不符合王權利益的主教。在德意志地區,聖職的授職權,一直是王權的屬性。教會是王權實行統治的一個支柱。其次,王權還控制著教會對內外的立法。再次,為了防止主教因地產和權勢的增長而危害王權,查理以教會法規來束縛教士的生活,很顯然,法蘭克的君主把羅馬天主教看成是可以強化君權、維護君權統治的一種力量。 在西歐封建化的過程中,教會權的低落,不僅體現在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上,而且還表現在教皇對其世襲領地教皇國治理的失控。9—10世紀,教皇國的管理體制被打亂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為政,教皇統治權變得有名無實,迫於壓力,教皇開始把地產長期租借給他們。 如果說當初教會獲得獨立的權力只是為了自我保持的話,那麼後來當教會的權力發展到足以與世俗王權相抗衡的時候,控制和支配整個國家的慾望則成為教會權力的目的。到11世紀中期,隨著王權的進一步強化和教會權力向世俗國家的滲透,並已成為國家的支配勢力的時候,教皇與世俗皇帝的對抗達到頂峰。一方面,教皇認為他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另一方面,國王認為他才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西歐中世紀,在教會權與王權爭奪最高領導權和充當世界霸主的鬥爭中。教會權擺脫其不利的地位是從11世紀下半葉開始的。發生這一改變的深層次原因當然是天主教會在王權的陰影下不斷擴大統治範圍,使西歐天主教化,並逐步獲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權的結果;其直接原因則是教會改革運動克呂尼運動深入發展的結果,克呂尼運動始於10世紀的克呂尼修道院,到11世紀下半葉逐成燎原之勢,其核心人物格里高利七世、利奧九世等人。利奧九世上臺後,他要依靠教皇的權勢,在羅馬教廷鞏固自己尚不穩固的地位,就先要把國家教會制帶進羅馬教廷。亨利三世統治時期,在王權的集權統治下,諸侯與王權的矛盾已不斷的激化,逐漸形成了一股潛在的反對王權的地方勢力,1056年,亨利三世卒然去世,其子亨利四世年僅6歲,皇后阿戈尼斯攝政,軟弱無力。各大公爵瓜分了皇室的領地,滿載亨利三世的支援下,開始了自上而下的教會改革,國家教會製得到充分發展,培植了教會封建主階層,教俗封建主對德意志皇室領地和政治權利的瓜分,大大削弱了皇權的集權統治。格里高利七世擴大教皇的權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權,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國家教會制是德意志皇權進行統治的一個支柱,也正是國家教會制培植了一批具有豐厚經濟實力的教會貴族,他們瓜分了皇室的權力,動搖了皇權集中的基礎。格里高利七世擴大教皇的權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權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在政教之間以爭奪主教授職權為主要內容的公開的鬥爭中,德意志的教俗貴族因自身利益而支援羅馬教皇。德意志皇帝被教皇所廢黜,德皇的被迫懺悔,在理論上削弱了王權的權威性。 以克呂尼運動為代表的教會改革運動到11世紀下半葉取得了極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職權的鬥爭中,教會權從王權手中贏得了來之不易的勝利,擁有聖職任命的發言權,從而使神職人員(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長)與世俗貴族相分離,杜絕了聖職買賣的弊端,透過鬥爭的勝利,教會權愈益強化,達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高度,教會權至上說由神學理論變成了社會的政治實踐,教皇成了居於西歐諸王之上的主宰教會權與王權的強勢人物,西歐各國一切重大事務都必須得到教皇的同意。13世紀初,教皇英諾森三世動員歐洲各國教會法學家幫助確立“教權至上的地位”。 他策動了第四次十字軍東侵,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組織了鎮壓法國南部阿爾比派的十字軍。在教會內部,他實行專制統治。他運用政治手腕,利用德國混亂的政局,左右神聖羅馬帝國的選舉。在法國,他迫使勢力強大的法王腓力二世就範,被迫同廢后英格堡復婚。阿拉貢的彼德、萊昂的阿方索九世,葡萄牙國王桑喬,波蘭國王拉季斯拉夫,都被迫匍伏於他的腳下。教權此時如日中天,盛極一時。但英諾森三世以後的50年間,雖然教皇們繼續努力捍衛教權,但由於時事的變易,教會權在與王權的較量中無可奈何地滑向低谷。卜尼法斯八世雖然力圖步英諾森三世的後塵,重建逐漸喪失的教皇最高統治權。但在與法王腓力四世的鬥爭中死去,嚴重削弱了教會權,而對正在崛起的王權則十分有利。從長達半個多世紀的阿維農之囚開始,教會權更是一蹶不振,直到席捲整個歐洲的宗教改革把羅馬天主教對西歐統治的一統天下徹底打破。 以上表明,中世紀西歐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根本就不存在一個教會權凌駕於王權之上的永恆現象,客觀實際是教會權與王權兩者在相互聯合和鬥爭中因世事的變易而彼此消長。 中世紀的西歐,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不僅從時間上考察彼此在鬥爭中互相消長,而且從空間上考察這種消長在各國各地區也不是鐵板一塊、完全一致的。在剛剛步入封建社會之時,新建的諸日耳曼王國中,只有西羅馬帝國的原居民羅馬高盧人信奉羅馬基督教,新入主的日耳曼各族均信奉原始多神教或阿里烏斯派基督教,羅馬派基督教不僅對這些蠻族新王國無法施加影響,反而被新的主人視為羅馬帝國的同路人而屢遭打擊。面對這一新的情況,雖然以格利哥里一世為代表的一批執著於羅馬基督教事業的教會人士不遺餘力地採取各種手段來強化和擴大教會的勢力,並且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最終使整個西歐天主教化,但是,這一過程不僅充滿了艱辛和反覆,而且在各地發展也極不平衡。 英格蘭接受天主教就並非一帆風順,而是隨著國王的更替幾經反覆後才終成正果。西北歐的烏特勒支、弗裡西亞到8世紀才逐漸天主教化,至於薩克森人,他們反對法蘭克人的征服,因此也敵視他們的宗教。真到772年至803年查理大帝發動一系列戰爭,最終迫使薩克森人臣服時,薩克森才皈依了天主教,斯堪的納維亞各國以及摩拉維亞、波希米亞於10至11世紀才緩慢地天主教化。 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天主教化的路程尚未走完時,教會權是無法凌駕於王權之上的,相反,教會權威的確立完全仰仗於王權的支撐。並且,還由於天主教化程序的不一,天主教會的權威在同一時期內在不同地區理所當然的也有強弱之別。
在長達12世紀的西歐封建社會中,教會權與王權孰強孰弱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鬥爭中呈現互有消長的馬鞍型;最初是教會權從屬於王權,繼之是教會權凌駕於王權之上,隨後是教會權走向衰落和專制王權的崛起。 當羅馬教皇的權力向天主教各教區延伸的時候,以國王為首的世俗權力也要求對所在地區的教會行使權力,這樣就產生了如何調整教會權與王權關係的問題。涉及這一問題的理論,首推教皇傑拉西烏斯一世在公元5實際提出的“雙劍說”,即一支劍象徵著最高的宗教權力,由上帝交給教皇執掌;另一支劍象徵著最高的世俗權力,由上帝交給皇帝執掌;雙劍論問世的時候,正是拜佔廷王國把持教會權力的時代,此時的教皇從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統治下的臣民,還難以在教會事務中與皇帝抗衡。在這種歷史條件下提出的雙劍理論,不僅含有排斥帝國皇帝統治教會事務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權神授”的觀念顯露端倪。 公元751年以後,政治形勢發生了變化,拜佔廷皇帝失去了對中部義大利的控制。教皇斯蒂芬二世藉機提出了接替拜佔廷統治義大利的要求。為了替教皇的領土要求提出理論依據,羅馬教會偽造了一份檔案——“君士坦丁的贈禮”。從當時的政治形勢看,羅馬教會偽造這份檔案的目的恐怕不僅僅是為了得到義大利中部的領土,而是為了得到對整個帝國西部的世俗統治權。 在11世紀下半葉之前,王權在與教會權的相互關係中佔據著絕對有利的地位,王權把持著教會權,國王為了加強和鞏固封建集權統治,獲得教會的支援,加強了與教會的聯盟,達到了集權統治的目的,但同時又使教會的權勢在王權 的支援下擴大了,成為封建統治集團中較強大的政治勢力。以法蘭克和德意志為例: 8世紀中葉,矮子丕平為了篡位,用加洛林王朝取代墨洛溫王朝,需要羅馬教會給以政治上的支援,為其篡位提供了理論依據。而與矮子丕平為代表的大封建階級有著類似經濟基礎和相同政治利益的羅馬教會,要擺脫長期以來所受的拜佔廷皇帝的控制,消除倫巴德人入侵的威脅,需要尋求新的世俗君主給予軍事上的幫助。各自的需要建立起了西歐王權與教會權的最初聯盟。藉助於這個聯盟,天主教逐漸抬頭,並靠“丕平獻土”建立起了教皇國。教皇由單純的天主教世界的精神領袖兼任世俗君主,並消除了倫巴德人的威脅,擺脫了拜佔廷皇帝的控制,壓制了羅馬貴族的叛亂。矮子丕平及其繼承人也依靠這個聯盟不僅當上了法蘭克國王,而且將勢力擴充套件義大利,做了羅馬人皇帝,成了西羅馬帝國傳統的合法繼承者,可與拜佔廷皇帝平起平坐,但是,這個聯盟雖然使雙方受益,但聯盟的主導者仍是王權而非教會權。到查理大帝統治時期,主教和修道院長的任命完全由他一人決定。查理曼之後,主教的任命已成為國王獨有的特權,推選教皇的權利原操在羅馬城教士和教友手中,但在查理曼統治時已成為世俗政權控制。 10世紀初,德皇利用教會加強和鞏固集權統治,實行“奧托特恩權”,因此加強了與羅馬教會的聯盟,並支援羅馬,教會的改革。羅馬教會的改革是中世紀基督教教會權增長的起點。教會權的增長是以削弱王權的集權為代價的,必導致王權與教會權的摩擦,加劇了地方封建勢力與王權的衝突。德意志王位是因反對外部敵人這一共同利益的需要而被確立、承認的,一旦這種外部威脅減弱或消除時,這個共同利益也就不再存在,就出現各大公爵企圖擴大勢力與王權相對抗的局面,奧托一世即位後,曾多次經歷了氏族公爵的一再反叛,促使其承襲查理大帝的教會改革,培植教會勢力,以削弱世俗大公爵的勢力,奧托完全壟斷了教會權力,重要教區的大主教由奧托的直系親屬擔任,不僅教區內的宗教事務,同時還被委任執行國家權力,廣泛地參與國家的重大事務,掌握司法大權的重任,即“奧托特恩權”。奧托把主教納入官職的等級制度中,因主教制沒有組成一個世襲家族的危險,減小了對王權的威脅,加強了王權的核心。因王權集權的需要,奧托二世建立了國家教會制,這種教會制還是在王權的控制下。 如前所述,封建統治者對天主教會之所以大加干涉和控制,是因為天主教會及其教士在實現封建化,完善封建制的過程中能夠起到無法替代的作用。例如,加洛林王朝實行的是伯爵轄區制的行政制度,而代表王權的地方行政長官伯爵則多是當地大封建主,他們有很強的自主性。為了嚴密控制他們,查理曼就藉助於教會力量,在實行伯爵轄區制的同時設立主教區,給予主教在轄區範圍內的司法權,以限制和削弱伯爵的許可權。不僅如此,他還派遣宮廷教士和官員擔任“巡閱使”,全權代表王權監督和阻止地方官員對土地的貪婪。教會和教士在封建化過程中被賦予的這種重要的職能,使其獲得了相應的社會地位和國王的大量增予及權益。正如查理曼所說:“憑那份進款和那份地產,憑那所修道院和那所教堂,我就可以使得某個臣屬效忠。”而這些主教和修道院長同樣要為國王提供兵役、徭役和宮廷所需物品。世俗大地主階級和教會是法蘭克國家的兩大支柱。這種統治格局對西歐封建統治權的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 教會的國家機構職能,必然強化王權對教會的控制。首先,查理曼以王權對教會聖職的任免取代宗教法規規定的教會選舉權,隨時罷免他認為不稱職、不符合王權利益的主教。在德意志地區,聖職的授職權,一直是王權的屬性。教會是王權實行統治的一個支柱。其次,王權還控制著教會對內外的立法。再次,為了防止主教因地產和權勢的增長而危害王權,查理以教會法規來束縛教士的生活,很顯然,法蘭克的君主把羅馬天主教看成是可以強化君權、維護君權統治的一種力量。 在西歐封建化的過程中,教會權的低落,不僅體現在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上,而且還表現在教皇對其世襲領地教皇國治理的失控。9—10世紀,教皇國的管理體制被打亂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為政,教皇統治權變得有名無實,迫於壓力,教皇開始把地產長期租借給他們。 如果說當初教會獲得獨立的權力只是為了自我保持的話,那麼後來當教會的權力發展到足以與世俗王權相抗衡的時候,控制和支配整個國家的慾望則成為教會權力的目的。到11世紀中期,隨著王權的進一步強化和教會權力向世俗國家的滲透,並已成為國家的支配勢力的時候,教皇與世俗皇帝的對抗達到頂峰。一方面,教皇認為他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另一方面,國王認為他才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西歐中世紀,在教會權與王權爭奪最高領導權和充當世界霸主的鬥爭中。教會權擺脫其不利的地位是從11世紀下半葉開始的。發生這一改變的深層次原因當然是天主教會在王權的陰影下不斷擴大統治範圍,使西歐天主教化,並逐步獲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權的結果;其直接原因則是教會改革運動克呂尼運動深入發展的結果,克呂尼運動始於10世紀的克呂尼修道院,到11世紀下半葉逐成燎原之勢,其核心人物格里高利七世、利奧九世等人。利奧九世上臺後,他要依靠教皇的權勢,在羅馬教廷鞏固自己尚不穩固的地位,就先要把國家教會制帶進羅馬教廷。亨利三世統治時期,在王權的集權統治下,諸侯與王權的矛盾已不斷的激化,逐漸形成了一股潛在的反對王權的地方勢力,1056年,亨利三世卒然去世,其子亨利四世年僅6歲,皇后阿戈尼斯攝政,軟弱無力。各大公爵瓜分了皇室的領地,滿載亨利三世的支援下,開始了自上而下的教會改革,國家教會製得到充分發展,培植了教會封建主階層,教俗封建主對德意志皇室領地和政治權利的瓜分,大大削弱了皇權的集權統治。格里高利七世擴大教皇的權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權,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國家教會制是德意志皇權進行統治的一個支柱,也正是國家教會制培植了一批具有豐厚經濟實力的教會貴族,他們瓜分了皇室的權力,動搖了皇權集中的基礎。格里高利七世擴大教皇的權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權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在政教之間以爭奪主教授職權為主要內容的公開的鬥爭中,德意志的教俗貴族因自身利益而支援羅馬教皇。德意志皇帝被教皇所廢黜,德皇的被迫懺悔,在理論上削弱了王權的權威性。 以克呂尼運動為代表的教會改革運動到11世紀下半葉取得了極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職權的鬥爭中,教會權從王權手中贏得了來之不易的勝利,擁有聖職任命的發言權,從而使神職人員(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長)與世俗貴族相分離,杜絕了聖職買賣的弊端,透過鬥爭的勝利,教會權愈益強化,達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高度,教會權至上說由神學理論變成了社會的政治實踐,教皇成了居於西歐諸王之上的主宰教會權與王權的強勢人物,西歐各國一切重大事務都必須得到教皇的同意。13世紀初,教皇英諾森三世動員歐洲各國教會法學家幫助確立“教權至上的地位”。 他策動了第四次十字軍東侵,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組織了鎮壓法國南部阿爾比派的十字軍。在教會內部,他實行專制統治。他運用政治手腕,利用德國混亂的政局,左右神聖羅馬帝國的選舉。在法國,他迫使勢力強大的法王腓力二世就範,被迫同廢后英格堡復婚。阿拉貢的彼德、萊昂的阿方索九世,葡萄牙國王桑喬,波蘭國王拉季斯拉夫,都被迫匍伏於他的腳下。教權此時如日中天,盛極一時。但英諾森三世以後的50年間,雖然教皇們繼續努力捍衛教權,但由於時事的變易,教會權在與王權的較量中無可奈何地滑向低谷。卜尼法斯八世雖然力圖步英諾森三世的後塵,重建逐漸喪失的教皇最高統治權。但在與法王腓力四世的鬥爭中死去,嚴重削弱了教會權,而對正在崛起的王權則十分有利。從長達半個多世紀的阿維農之囚開始,教會權更是一蹶不振,直到席捲整個歐洲的宗教改革把羅馬天主教對西歐統治的一統天下徹底打破。 以上表明,中世紀西歐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根本就不存在一個教會權凌駕於王權之上的永恆現象,客觀實際是教會權與王權兩者在相互聯合和鬥爭中因世事的變易而彼此消長。 中世紀的西歐,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不僅從時間上考察彼此在鬥爭中互相消長,而且從空間上考察這種消長在各國各地區也不是鐵板一塊、完全一致的。在剛剛步入封建社會之時,新建的諸日耳曼王國中,只有西羅馬帝國的原居民羅馬高盧人信奉羅馬基督教,新入主的日耳曼各族均信奉原始多神教或阿里烏斯派基督教,羅馬派基督教不僅對這些蠻族新王國無法施加影響,反而被新的主人視為羅馬帝國的同路人而屢遭打擊。面對這一新的情況,雖然以格利哥里一世為代表的一批執著於羅馬基督教事業的教會人士不遺餘力地採取各種手段來強化和擴大教會的勢力,並且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最終使整個西歐天主教化,但是,這一過程不僅充滿了艱辛和反覆,而且在各地發展也極不平衡。 英格蘭接受天主教就並非一帆風順,而是隨著國王的更替幾經反覆後才終成正果。西北歐的烏特勒支、弗裡西亞到8世紀才逐漸天主教化,至於薩克森人,他們反對法蘭克人的征服,因此也敵視他們的宗教。真到772年至803年查理大帝發動一系列戰爭,最終迫使薩克森人臣服時,薩克森才皈依了天主教,斯堪的納維亞各國以及摩拉維亞、波希米亞於10至11世紀才緩慢地天主教化。 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天主教化的路程尚未走完時,教會權是無法凌駕於王權之上的,相反,教會權威的確立完全仰仗於王權的支撐。並且,還由於天主教化程序的不一,天主教會的權威在同一時期內在不同地區理所當然的也有強弱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