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風微涼南巷薄荷微
-
2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按照你的描述,你追尾前車,說明你對前車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你有可能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後車追尾你也說明其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問題,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至於前車是否承擔事故責任,要具體分析,如果對方變道或者突然急剎車造成你追尾的也應當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具體如何劃分責任,以交警的現場勘查情況而定。
連環追尾的責任判定,是以追尾的先後循序來判定的:以A、B、C、代表三輛車來演示。
1:C追尾B,然後追尾A,這屬於一起事故,所有損失由C獨自承擔。
2:B先追尾A,然後C追尾B,這屬於兩起事故,B追A是一起,C追B是一起。你們就屬於這種情況。
【第一個問題】:
除非“本車”上有人員傷亡,否則“車上人員責任險”是不賠的。顧名思義,“車上人員責任險”只賠付“本車”駕乘人員的傷亡賠償。有人員傷亡,對方無賠償能力,賠償方法見下面的“題外回答”。
【第二個問題】:
“多個不同保險”可否理解為投保了多家保險公司的車險?是的話,你可以選擇兩種索賠方式:1)選擇其中一家保險公司全額索賠。2)將損失總額平均分割給所有投保的保險公司。
絕對不會出現,所有投保的保險公司、都按損失總額來賠償的情況。
【題外回答】:
如對方無賠償能力,你可以選擇“代位追償”,即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然後有你的保險公司向對方追償。至於你的保險公司能不能追回損失,那不是你關心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