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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剛強志遠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報警,然後有人受傷就撥打120急救電話,剩下的就是報上你的保險公司,等傷者去醫院之後,你在現場等著交警到現場進行處理。在交警現場勘查完成後,你就配合交警進行調查就行了。交警調查結束後會下達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拿到認定書之後給保險公司拍個照傳給他們就行,等到傷者出院之後,叫著保險公司一塊和對方協商處理,實在協商不下,就讓對方起訴你方,到時候保險公司就給對方全部賠償了,當然了這個是根據責任賠償的。

    至於說要不要自己墊付醫藥費,現在很多人都在討論。我個人感覺最好是不要墊付,當然了這個要看對方是什麼情況。你可以先讓對方自己墊付一萬八千元,然後這個錢花沒了,讓交警出具一份墊付通知書,讓保險公司先強制險墊付,只要傷者花費超過一萬八千元,保險公司就能夠墊付一萬八千元,這個錢是直接打到醫院的賬戶的,有記錄,不用怕對方以後不承認。至於你自己要不要墊錢,可以看一下對方的情況,如果對方家庭富裕,你可以不用給他墊付,因為到最後一塊算賬就好。如果對方家庭真的非常困難,沒有錢治病,那麼個人建議可以墊付一部分,但是要掌握一個墊付的度,儘量不要超出對方的花費,而且押金單據一定要自己拿著。因為很多墊付上錢之後,傷者一直賴著不出院,或者上午墊付了一萬塊錢,下午傷者就把錢退出來出院的,你再找對方要錢或者要住院材料,對方不給你的,到那個時候,難受的是你自己。

  • 2 # 天中阿貓

    當然要報警報案,謹慎選擇私了。墊付醫療費問題這個要看情況處理:

    如果是雙方都有責任,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大可不必墊付醫療費,對方確有困難,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墊付一部分。

    如果自己全責,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墊付,但由於人傷事故比較複雜,除了保險賠付,很有可能還會有額外賠付,因此和對方保持良好的溝通關係,適當墊一部分,或者申請險公司墊付一部分,這樣雙方不會鬧僵,對後續理賠有一定的積極影響,因此建議適當墊付是可以的。

    關於墊不墊醫療費,確實很多人有不同的想法,但是一個原則是處理好事故,自己也不吃虧。千萬不要固守個別人“反正有保險呢,我才不墊”的極端言論,一定要分清事故的具體情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千萬別把經驗當真理,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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