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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愛純情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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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心到天明
不可原諒。不管女方父母當初做了什麼讓女婿傷心的事但他們的女兒終究是嫁給你了。就看這一點在恨老人去世總要去看看的,不為老人就為跟了你的妻子。在說死者為大人都死了還計較什麼?自己也有父母想想如果妻子這樣對自己的父母自己會是什麼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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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雅自由人
感情基礎不牢,瞧不起,或者是煩對方的做法,才導至不在乎女方的感受,甚至放棄。所以連岳父母去世都不到場。女方應反思一下,自已有無過錯,是否是個賢德的媳婦,本文提到女方有時動手,男方逃避外出打工。清官難斷家務事,局外人不能妄加評論。本文也只是女方一面之說。如果女方做的好,男方這樣對待你,這種不在乎你的人,趕緊離開他。如果女方自身有問題,就別怪人家這樣對你。但是這種局面繼續下去。是同床異夢,名存實亡的婚姻。夫妻倆應談一談,能過,需要雙方努力,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換位思考。如果做不到,趕緊解除這種折磨人的婚姻枷鎖。對誰都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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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花之韻似水流年
首先來說,要得他人的尊重就要有一定的能力(能賺錢,有權利)不依附於別人。自我能力高,別人就會高看你了一等。依附於人時,有理也會變成無理而無法反駁。女人最好不要做家庭主婦,到人老珠黃時,得不到理解就無處話淒涼了。男方是不是和女方父母有不可調和的隱情呢?也未可知。男方對女方家人的不認可,都源於對女方的不認可。女方也該找找自身的原因,是不是有讓男方不滿意的地方,是不是可以改進一下?建議女方先不要離婚,因為畢竟兩人之間有孩子。離婚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建議孩子可以送幼兒園,自己要出去工作,有一份收入就有說話的底氣了,也可以參與到這個生意當中去,兩人之間就可以有共同的話題了。男方認可你了,他的父母也就會尊重你了。所有的尊重都源於自身的能力。當然也要體諒男方的不容易,多些理解和關懷這樣婚姻才能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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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傲然於世
作為一個出嫁了的女人,還生活在這樣一個“男尊女卑”的婆家,註定了這輩子都不會有出頭之日。
俗語說“一個女婿半個兒”,在岳父岳母最後的日子裡都不去看一眼,這還是人嗎?別說就一個小小的生意了,就算是國家機關幹部,也沒有這樣的講究吧?馬雲那麼牛,也沒見像這老公這樣。
都是娘生父母養的,誰敢說為了生意會讓已故去的父母親人暴屍荒野?忌諱白事是不是就應該在他的父母死去的前一刻立馬扔出去?這簡直是不可理喻的無稽之談!
所有的藉口都只是因為這個女人在家裡活的太窩囊,做人太失敗。人生路畢竟還很長,對於一個這樣的男人,這樣的家庭,真的沒有什麼可留戀的,相信這個重男輕女的家庭也不會帶給小女兒什麼幸福感的。
趁著年輕,趁著自己還有點自力更生的能力,希望你能帶著女兒活出自己的尊嚴來!
女方父母近幾年相繼去世,做女婿的都沒回去奔喪,說是做生意忌諱白事,兩家人一個南一個北,兩個人結婚十幾年總共去女方家才幾次,你說他做生意忌諱白事,他姑媽去世他都可以去,他姐姐的婆婆去世他也去了,男的這樣做可以原諒嗎?兩人經常因為小孩的教育,跟公公婆婆關係也不是很好,男方父母也不喜歡女方和女方生的女兒,即使是親孫女也不怎麼喜歡,所以因為教育,家庭上總是吵架,累積到現在女方現在一吵架還偶爾動手,男的喜歡冷戰出走,兩人現在隔閡越來越深,還能過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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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這種事男方做得實屬過分!從任何進度來說,這男有些不是東西!女方不遠萬里嫁給你,離開自己的父母,你應該更多的呵護體諒女方才是,而男方以做生意為由拒不參加岳父岳母的葬禮,難道做生意的就不要有親情?既然做生意的忌諱參加葬禮,為什麼又去參加別的葬禮?!其實女方應該早就看透了,這男人根本就不愛你了,不想為你遮風擋雨了!還有他的家人可能早就想讓你們離婚了,只是不挑明,各種冷暴力軟刀子往你身上心上扎!讓你自己熬日子,你想熬就繼續過這種連你自己都不想再過的日子,還有就是主動提出離婚,離開這個讓你傷心的家!你也曾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為了所謂的愛情遠離他們,而你的丈夫並不和你回家探望他們,我想他們在生前可能都知道你過得不好,這場遠嫁的婚姻並沒有給你帶來幸福!爭取一下自己的權益,帶著孩子走吧!不幸福的婚姻不和睦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是極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