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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動機,在心理學上一般被認為涉及行為的發端、方向、強度和持續性。動機為名詞,在作為動詞時則多稱作“激勵”。在組織行為學中,激勵主要是指激發人的動機的心理過程。透過激發和鼓勵,是人們產生一種內在驅動力,使之朝著所期望的目標前進的過程。
激勵的實質就是根據員工的需要設定某些目標,並透過一定的措施激發員工的和組織目標一致的強勢動機,並按組織所需的方式引導員工的行為的過程。激勵的實質主要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1)激勵是一個滿足員工需要的過程;
(2)激勵是激發員工動機,調動員工積極性的過程;
(3)激勵是引導員工的行為指向組織目標,並且和組織目標保持一致的過程;
(4)激勵是減少員工挫折行為,增加建設行為的過程。
激勵因素主要是工作本身的因素,包括工作本身的挑戰性、工作成就的認可、工作責任、晉升等。他認為這些工作本身因素的改善,能夠激發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熱情,從而會經常性的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如果這些因素沒有處理好,也能引起員工的不滿,到影響不是很大。
激勵:指持續地激發人的動機和內在動力,使其心理過程始終保持在激奮的狀態中,鼓勵人朝著所期望的目標採取行動的心理過程。 激勵也是人力資源的重要內容,是指激發人的行為的心理過程。激勵這個概念用於管理,是指激發員工的工作動機,也就是說用各種有效的方法去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努力去完成組織的任務,實現組織的目標。 有效的激勵會點燃員工的激情,促使他們的工作動機更加強烈,讓他們產生超越自我和他人的慾望,並將潛在的巨大的內驅力釋放出來,為企業的遠景目標奉獻自己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