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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九點,捐款人徐波起訴彭劍詐騙300萬安保資金公益捐款買房一案,將在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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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mount121

    法治社會起訴任何人都正常,看理由是什麼,看法院怎麼判。但不要透過無理取鬧浪費公共資源。方舟子被起訴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方舟子起訴別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對社會貢獻大小才是衡量一個人的最重要的。

  • 2 # zhenyam銘悅

    如果是真的,那可太好了!這傢伙太壞了!最好判刑,以正社會之風氣,維護法律之尊嚴,維護國家以及人民之根本利益!。

  • 3 # 青春chongxie

    關注崔永元是全民自發性,勇舉正義大旗!

    敢於挑戰邪惡!

    方舟子被起訴不是最終結論,要剝開他的偽裝,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不是與崔老師“互撕”那麼簡單!他和他的團伙究竟為何與民為敵、與國抗爭!垂死往國內推廣轉基因食品!

    其目的不善,獲罪當株!

  • 4 # 上林清風

    讓國家安全域性查一查方舟子(方是民),是不是美國間諜?如其通美反華,拿間諜機構的工作經費,替洋人工作,禍害中國,證據確鑿的話,應立即予以嚴懲,清除敗類!

  • 5 # 博贏人生

    沒有看到方舟子被起訴的訊息,可能是正義的人們的願望而已。

    可見正義與邪惡的鬥爭並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

    這裡有政治勢力的較量,也有利益的誘惑,還有不明真相的人們的迷茫。

    不管怎樣,相信我們正義群眾的力量,相信國家安全部門,方舟子之流遲早會得到應有的下場!

  • 6 # 雲深路輕

    謝謝邀請!方舟子被起訴我認為很正常,人是非常複雜的高階動物,每個人的思想也好,行為也好,有正有邪!所以不要看見一個人就拿過去小說裡的人做比較,要麼他是好人,要麼他是壞人,凡是絕對的拿好壞來判定一個人的行為都是錯誤的。我支援方舟子打假,但絕不認為方舟子就是完美的好人,實際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的人,可能完美的人只有上帝吧。所以他被起訴很正常啊,如果他敗訴也不奇怪,那只是他人生中眾多行為中的一個不恰當的音符而已!我反對上來不分青紅皂白只要看見這個人就罵、就噴,不管他說的有沒有理的人。凡事一分為二,正確的我們就支援,錯誤的我們就反對,違法的就追究,犯罪的就懲罰,這才是正確的思維模式。

  • 7 # 上古巨獸

    11月15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查詢朝陽區法院只審理了12起案子,根本就沒有王局說的起訴彭劍或者方舟子的案子。15日北京別的法院也沒有這個案子。王局你是在編故事還是做夢夢到的?不相信的人可以去這個網站查詢。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 www.bjcourt.gov.cn

  • 8 # 漂泊一夢_797_719

    哈哈哈哈哈哈 太搞笑了。提問者自己都漏洞百出。首先 方舟子名字是方是民 被告的人是彭劍 他們是一個人嗎?第二 法治社會 願意起訴 去告別人 就告去好了 一個民事糾紛而已。弄的好像是權力機關要起訴一樣……

    一幫沒什麼文化的當代義和團整天挑事兒 反智反科學。翠芬們就這麼回事兒

  • 9 # 生態三農

    關於方舟子相關問題,我查閱、考證、收集、瞭解了近20多天,應該說比較瞭解的。

    標題,說法不夠準確,

    準確說法是:這從次起訴是捐款人起訴基金會的資金管理人詐騙。

    下次,或者下個階段,才是通知方舟子回國協助調查或者通緝。

    11月15日上午九點,捐款人徐波起訴彭劍詐騙300萬安保資金公益捐款買房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

    這個案件,起訴人是:徐波,捐款人。

    被訴人:彭劍。安全保護基金會的資金管理負責人。也是方舟子的御用律師。

    安全保護基金會,簡稱安保會,也就是方舟子成立的“打假基金會”,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募捐,用於“打假事業“。

    幾年前,基金會的賬目明細,就不透明不公開,據網上資訊稱:錘子手機羅永浩,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和方舟子接下樑子的。羅永浩捐完款以後,發現賬目不透明,疑似有問題,後來把錢給他退了,網上資訊是這樣,真假與否,無從考證,權當笑談吧。

    方舟子1985年考入中國科技大學生物系,

    1990年畢業,然後去美國留學,1995年畢業

    畢業後,就沒有參加任何工作,開始打假歷程。

    距今13年的”打假“生涯了。

    一開始 在美國成立一個《中國科學與學術打假基金會》註冊地:美國。

    後來又在北京成立 《安保打假基金會》,接受募捐,用於公益打假支出使用。

    這次,是捐款人徐波,發起訴訟。

    2,方舟子知道,許可的,基金監督小組(監事職位)不知道

    3,後來還了。是把錢還給方舟子了?還是把錢還到基金會了?

    目前不清晰。

    就目前看:

    對彭劍不利,對方舟子不利

    1,挪用公款,肯定事實存在了2,還了。,是把錢還給方舟子了?還是把錢還到基金會了?

    如果是把錢還給 方舟子,肯定違規了,挪用公款。那麼就是方舟子自己侵佔公款了。

    那樣 彭劍,就是瀆職翫忽職守罪,而方舟子就是公款侵佔罪。

    如果還是把錢還到基金會了,那麼彭劍作為資金的管理人,則要公開基金會的財務賬目,入賬,出賬,要賬目清晰。自然就會把相關”賬目不平之事,全部暴露,顯示出來。這樣,彭劍就是引火上身。。。如果錢是彭劍自己花了,則是公款侵佔,挪用。

    如果沒花,就會導致,挖出幕後真正的真相。

    而以往的2起起訴,方舟子是被訴人,這次,把彭劍作為被訴人 和突破口。如果資金真的涉嫌挪用或侵佔,無論是彭劍還是方舟子,這次真的是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了。

    死罪達不到,但是,活罪肯定是難逃了。

  • 10 # 步武堂

    任何人,如果有證據證明犯了法,被起訴是很正常的。方舟子也不例外。

    但從目前公開的資訊來看,似乎被起訴的並不是方舟子。而是方舟子“安保基金”的管理人兼方舟子的律師。

    其實,在我幾個月前知道了方舟子因為打假而受到威脅,而成立了一個專項用於保護自己安全的“安保基金”的時候,我感覺這個安保基金將來必然會或多或少的對方舟子產生負面的影響。

    儘管到今天為止,還沒有什麼實質的影響,但是隨著事件的發展和發酵,負面的影響必將接踵而來,這個影響未必是坐牢那麼嚴重,但對方舟子來講“瓜田李下”忌諱已經在路上。

    但是,王志安準備再次赴美起訴方舟子,目前的條件還很不成熟,起訴方舟子的前提,是首先法院判定目前起訴方舟子律師的原告勝訴,第二,這個訴訟案件究竟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公開的資訊不是非常清晰,如果是民事訴訟,那麼即使在國內勝訴,也只是賠償損失而已,一旦判定,這個侵權也就不存在了。如果是刑事訴訟,那麼可以追加被告,方舟子協助調查的事兒基本上躲不過去,當然方舟子可以選擇不回國。

    從王志安公開的資料和方舟子本人的澄清資訊判斷,方舟子的律師和方舟子之間將來會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也許方舟子把這件事想的太簡單。

    這種與金錢相糾纏的事情,最終都不會有太好的結果。

    古人云:可疑之利不可得,得之易時失之易。失掉了利,再賠上名聲,方舟子需要總結的教訓會很多。

    除非,他的那個管理安保基金的律師真的是“清清白白,坦坦蕩蕩”。但目前看來似乎不是那麼樂觀。

    王志安上一次高調的去美國得瑟了一回,沒搞成事。如果這一次還是沒有真正的認真籌劃,而只是想博個眼球的話,一旦再搞不出什麼名堂,那在這個圈子裡面真的就別混了。

    能說服主要捐款人起訴,說明方舟子算是遇上麻煩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職場上經常出現“做對了反而受到懲罰,做錯了反而受到表揚”的情況,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