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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5869555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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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ao家h
如果根號裡面的數相同就可以相加減,如果根號裡面的數不相同,就要把各根式化成最簡根式,再合併同類根式,並將不同類的根式用運算子號連寫在一起,然後在進行相加減。
根號是一個數學符號。根號是用來表示對一個數或一個代數式進行開方運算的符號。若a^n=b,那麼a是b開n次方的n次方根或a是b的1/n次方。
根號內的數可以化成相同或相同則可以相加減,不同不能相加減。
如果根號裡面的數相同就可以相加減,如果根號裡面的數不相同就不可以相加減,能夠化簡到根號裡面的數相同就可以相加減了。
舉例如下:
(1)2√2 +3√2=5√2(根號裡面的數都是2,可以相加)
(2)2√3 +3√2(根號裡面的數一個是3,一個是2,不同不能相加)
(3)√5+√20=√5+2√5=3√5(根號內的數雖然不同,但是可以化成相同,可以相加)
(4)3√2-2√2=√2
(5)√20-√5=2√5-√5=√5
擴充套件資料:
一個數有多少個方根,這個問題既與數的所在範圍有關,也與方根的次數有關。在實數範圍內,任一實數的奇數次方根有且僅有一個,例如8的3次方根為2,-8的 3次方根為-2。
正實數的偶數次方根是兩個互為相反數的數,例如16的4次方根為2和-2;負實數不存在偶數次方根;零的任何次方根都是零。在複數範圍內,無論n是奇數或偶數,任一個非零的複數的n次方根都有n個。
當根式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稱為最簡根式。
①被開方數的指數與根指數互質;
②被開方數不含分母,即被開方數中因數是整數,因式是整式;
“有理化分母”,是指透過適當的變形劃去代數式分母中根號的運算。
一般情況下,在進行根式運算及把一個根式化成最簡根式時,都要將分母有理化,兩個含有根式的代數式相乘,如果它們的積不含根號,我們就說這兩個代數式互為有理化因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