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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171144754704

    拐彎撞直行,定責還得看直行車的情況。

    1.對方是正向行駛的汽車,拐彎方全責

    2.對方是逆向行駛的汽車,對方全責

    3.對方是正向行駛的非機動車,拐彎方全責(也就是你這種情況)

    4.對方是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責任55開

    交警判得沒問題,你這種情況麼鐵定你全責。你想表達的是:應該每一件事情具體分析,不要死板地按路權去定責對吧?我剛開車的時候也是這麼想的,總覺得自己很冤,還遇到一個我變道時後車存心蹭上來的,我們停到路邊的時候我問他:這麼明顯要碰上的你沒看到嗎?為什麼不點一點剎車呢?對方說了一句我永生難忘的話:你別扯那些了,我直行,你變道,就算我踩油門把你撞爛了也是你全責,沒什麼好說的,你認不認全責,不認全責我們就等交警,交警來了也是一樣判你全責。

    所以說,明白了嗎?什麼人與人之間互相理解體諒啊什麼的,這種東西在馬路上不存在的,當你和別人發生事故了,接下來就是誰賠誰錢的問題,人,一涉及到錢,都是很尖銳的,更別說和你非親非故的陌生人了。

    從那件事以後,我每次變道的時候都假設後車是一個十分惡毒的,看到我打了方向燈就會猛踩油門衝上來的人。

    換位思考下,你讓交警定責的時候每一件事都是具體分析那是不可能的。比如說,A覺得B在他變道的時候是存心撞上來的,還讓交警去查B的行車記錄儀,果然在A變道的時候,B有一個明顯的加速,A想證明B是故意的,但是B完全可以說:哎呀我不是故意的,我看到A變道的時候離我很近,我新手一下子慌了,一慌就踩了油門……要去確認一個司機在駕駛時的主觀想法太難了,從博弈的角度上來說,就算B是故意的,B也永遠不會承認,除非B是傻瓜。要真的加入各種因素去定責的話,那就沒完沒了了,因為每個人都會各執一詞為自己辯護。

    按路權去定責,看似簡單粗暴,其實是效率最高的,也時刻提醒每一個司機,當你路權小的時候一定要當心再當心。與其在事故發生後哭冤,不如做到更加謹慎避免這個事故。

    你這個事情還算好的類,對方也真是老實,還主動交代自己剎車片壞了……(這種不利於自己的事情誰會說啊)不要覺得交警不近人情,在我看來,像汽車剮蹭非機動車的,交警爽快地定你個全責,然後讓雙方在定責單上簽字,其實是在暗暗幫你,因為這樣流程簡化了,你車也能開回去,後面修車賠錢也跟你沒關係,都是保險公司去報銷的,已經是比較好的結果了。最最煩的是,對方仗著有人傷,死都不簽字,你車也被扣,還可能被多索賠一筆,浪費精力浪費錢。

    最後,永遠別頂撞交警!你竟然敢頂撞交警我也是服的……

  • 2 # 使用者6704656755005

    你說的那個停車的地方是修理廠還是停車場啊?如果是修理廠,是沒有資格收取停車費的,起碼不能收那麼多。如果是停車場,停車費是由全責一方負責。誤工費不成立,兩家保險公司都不會賠償,因為交警認定是主次責任,所以誤工費也只能跟對方車主協商。你說的這個去現場那裡的打車費就是屬於間接損失,除非對方是全責你才有底氣去要這個錢,畢竟你們是主次責任,說明雙方都有責任,所以這個錢不好要。

    按理說,轉彎讓直行,這是最基本的交通規則,而且對方在沒有開啟轉向燈,會車燈和鳴笛的情況下越線行駛,應該是對方的全部責任,但咱這裡抱怨是沒用的,保險裡,只有其中一方的車是停止狀態,才算是無責任,既然交警的認定書都下來了,說什麼也沒用了。

    看你的情況,你只買了交強險,這個事故費用很容易計算的,如果對方也只有交強險的話,事故任意一方的損失在2000元以上,交強險互碰自賠2000元后不足的部分按照責任比例來承擔。比如你的車修理要花3000元,對方花2000元,這樣剩餘的1000元他拿700,你拿300.如果你的損失大點還好,萬一你的損失時2000,他的損失是3000,這樣最後你這次要責任還要給對方300元的修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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