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CBD尋常老百姓
-
2 # 老王頭888
但既然處理了,就應該給予院方肯定。但又有一個問題擺在現實面前:辭退就解決問題了嗎?相信不少人會在心中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GodLlke: 常規操作[二哈],小縣城這醫院啥處理處罰最後都好解決,辭退了找找關係明天又去別的醫院了,輿論馬上也過去了。經常聽到的一句話:愛找誰找誰,愛哪告哪告去沒準還威脅威脅錄影片的,你看那德行,都夠掃黑除惡了!
@劉李慧子: 我家奶奶腦溢血送到市中心醫院也是不接待連搶救都不救一下~要我們回去準備後事~後輩不願放棄想搶救一下送到縣人民醫院搶救從icu轉普通病房~
@流光暗影:我老家一個鄰居也是這樣,化肥中毒,轉到的還是山東省立醫院,直接拒收說讓回去準備後事了!後來他能吃飯也能說話,老父母看著難受,不能不治,又讓去鎮上醫院輸,好轉了又到的當地市醫院動了手術,如今好了都!
@小米偷偷: 我弟弟11年前腎病綜合徵,在市裡的某個三甲醫院住了大概半年(20天出院,回家一個星期左右又復發),到後來再復發去的時候醫生直接拒收,說直接帶回家等著[淚]我能體會那種無法言說的痛。好在後來我弟弟的病治好了,現在回頭想想當時被醫生拒收的情景,真的想哭!
……
一出事就簡單的辭退,這也解決不了問題。應該有相應的規章措施儘量避免這種事情的再次發生。醫生這個位置,是職業也是職責。它關係著大眾的生命和健康,不容任何推諉和懈怠。至於混和睡,更應該不允許!
辭退可以打發涉事醫生,可以打發輿論。離真正解決問題的距離還很遠!最關鍵最重要的是端正醫院的工作作風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從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比什麼都重要都要好!
-
3 # 快樂老頭3286715
涉事醫生沒有多大關係!這責任完全在於院領導,醫院領導不發話醫生不可能不治療!要是違背了領導安排輕則罰款讓醫生掏腰包重則開除!
-
4 # 使用者32441810257
有些醫生可能天天看病人麻木了,也可能壓根就缺德,傷病人是多麼痛苦,他自己傷病了也痛苦,也盼望著別人幫幫自己
-
5 # 詠歌裁文
根本的原因就是制度,醫療改革就是出現這類問題的根本原因。教育改革如此,住房改革也如此,我們的改革已進入進退維谷的境地,利益的爭奪,階級的鬥爭,階層的較量……,我們舉步維艱。
-
6 # 梅賽德斯奔騰
不能光開除涉事醫生,見死不救,還應當追究涉事醫生的刑事責任。同時,從嚴追究當班領導、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醫院分管副院長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發生如此惡劣的事情醫院一把手院長應該引咎辭職。只有這樣才能讓整個醫療行業引以為戒!才能整肅醫療行業秩序!
-
7 # 浪子3937883822498
我建議把涉事人員的年齡乘以這個孩子的年齡再乘以7得出的分數以後,然後也把這幾個涉事人員讓車撞成等同於“它們”年齡所承受的傷情,得出的分數就是讓涉事人員得不到醫治而拖延的時間
-
8 # 墨青魘1
相對一條鮮活的生命來說,醫院開除涉事醫生的確太輕!
針對醫療界的醫德醫風缺失事件,可以肯定這不是個案!家屬應該諮詢律師事務所,然後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究涉事醫生的法律責任,以此向醫療界敲響警鐘!
-
9 # ZhaoMX
醫生和院長都是替罪羊!
執業醫師法明令禁止醫生超範圍執業。只有兒外科醫生才有權對這個患兒進行治療。當事的兩個科室的醫生如果治療了這位患兒,則為嚴重的違法行為,應該吊銷行醫格。
法大於情,法不容情。堅決支援當事醫生依法執業。
-
10 # 使用者5973507246210牛
這叫什麼世道,一遇到棘手事,先忙推託責任,不是開除醫生了丶開除協警了丶開除當事人了,完事領導什麼責任也不負,天理何在!我們這個社會要的是公平丶公正,做為領導在錯誤面前要敢於擔當,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
回覆列表
救死扶傷已不是醫生的職責,現在救死扶傷得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有大把的錢,否則只能等si ,是不會先救人後付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