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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下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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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霞自媒體
老公和他大哥就是在家庭暴力的氛圍中長大,從小到大,他們一向都習慣用暴力解決問題,大嫂沒文化,三天兩頭被大伯哥一頓毒打,公婆冷眼旁觀,婆婆甚至覺得,她是在公公拳頭下生活這麼多年,我們妯娌倆不捱打,她的心裡反而都不平衡!每次,只有我一個人在拉架,大伯哥打順了手,偶爾,嫂子發一兩句牢騷,也會捱上一大巴掌!
婦女兒童保護法的貫徹落實,著實給這些人敲響了警鐘,至少讓他知道,自己的暴力行徑已經侵犯了人權,國家憲法不再姑息!愚昧與無知永遠不會再替你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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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笙人
我詳細回答過一個類似的問題,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這個問題我從兩方面分析下,畢竟於情於理,這種夫妻的事永遠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和孩子的事。
理性觀點從法律上來說,違法不分初犯或重犯,只要是違法行為必定會有懲罰!而家暴行為已經是作為違法行為列入法律條文了。所以在這方面來說,只要是打一次就已經是屬於家暴!而這種行為必須得到懲罰,不能忍之,否則你就屬於包庇行為。這種情況下,你不但身心受到創傷,在法律上也是自願放棄懲罰家暴的權利了!
感性觀點夫妻吵架難免會有情緒激動的時刻,若其中一方動手,那麼就需要看下手的輕重。畢竟結婚的兩人其實也是各自磨合彼此的價值觀,婚姻觀,人生觀,不可能不發生爭吵和打鬥。如果其中一方是對你往死裡打,你直接選擇離婚吧!因為這種情況就是ta不愛你了,以後肯定還會發生類似的家暴。其次,如果是僅僅是因為情緒不穩定打了一次,不是很嚴重,那你也需要給予ta一定懲罰(如打掃家務一星期),並且還要多觀察,一旦以後再發生,直接離婚!(如果有孩子,就需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畢竟孩子無辜!)
雜談一下其實婚姻就是兩個人彼此磨合時的代名詞,在這期間,你們不是誰屬於誰,誰是誰的個人財產。你們可以在婚姻期間繼續保持自己的個性,愛好,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權,但如果有了孩子,請你們多選擇以溝通和彼此退讓去包容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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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了因ly
兩夫妻過日子哪有不小打小鬧的,牙齒與舌頭那麼好有時還能咬著呢!所以說盡量避免小打小鬧,相互包容點謙讓點多關心點,,如果苐一次把你打傷就有苐二次與無數次,這樣的人儘快離他遠一點,我堂妹就是個例子,腰椎被打傷了剛好頸椎又打傷了,看著孩子成人了沒辦法才離了,可現在呢一個人掙錢養自己,腰椎落下了病根,有時腰椎疼得連床都起不了一直靠藥維持著,誰能可憐?誰能代替疼痛?所以說:關愛自已,遠離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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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願拌豆腐的小蔥
因人而異,僅代表個人觀點。
夫妻之間,信任為先。夫妻吵架是在所難免的,畢竟從陌生到熟悉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共同經歷,但又因兩人的成長環境不一樣,接受的教育、家庭環境也不一樣,所以對待事情的處理方式上會有不同見解。當然,我認為,這就是吵架的根本原因。
但既然能動嘴解決問題,為什麼要動手呢?如果僅僅是女方一時生氣打了男方一下,這個可以理解。女人是感性動物,做事一般不會考慮後果,所以,作為男性,理解和包容自己的女人是天經地義的。但如果是男方打人呢,那麼,我是堅決不會理解這樣的行為,本人男性,從不打老婆,而且男人也沒有資格欺負女性。
所以,如果是女方打了男方,那麼,不算家暴。
如果是男方打了女方,就是家暴。
請各位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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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家庭暴力零容忍,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先小打,再頻繁的小打,再到大打,最後頻繁的家暴。一次一次的寫悔過書,一次又一次的原諒。你會麻木的過著家暴和冷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