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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94261376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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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曉波老師
一、一般規定:
這個再規範上是一個表格,一般直接按照公式計算就行了。
L=K+B1+B2
k——見高層取13;無高層,有甲類取12;無高層,無甲類取10
B1,B2——耐火等級一二級取0,三級取2,四級取4
二、特殊情況:
1、兩座廠房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為防火牆,或相鄰兩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中相鄰任一側外牆為防火牆且屋頂的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時,其防火間距不限,但甲類廠房之間不應小於4m。兩座丙、丁、戊類廠房相鄰兩面外牆均為不燃性牆體,當無外露的可燃性屋簷,每面外牆上的門、窗、洞口面積之和各不大於外牆面積的5%,且門、窗、洞口不正對開設時,其防火間距可按本表的規定減少25%。甲、乙類廠房(倉庫)不應與本規範第3.3.5條規定外的其他建築貼鄰。
2、兩座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廠房,當相鄰較低一面外牆為防火牆且較低一座廠房的屋頂無天窗,屋頂的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或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的門、窗等開口部位設定甲級防火門、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規範第6.5.3條的規定設定防火捲簾時,甲、乙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m;丙、丁、戊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4m。
《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範》3.7.4表中規定的就是廠房內任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所以就是廠房內任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