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國競委會給予獎勵。在舉行決賽的城市召開授獎大會,頒發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獲獎證書。證書具有一定的效應。
評選辦法:根據決賽成績和參加決賽人數,每屆評選出決賽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人數各佔參加決賽人數的1/6和1/3。若一(或二)等獎最後一個名額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學生總成績相同,則都評為一(或二)等獎。
對於在預賽和複賽中成績優秀的學生,全國競委會設立賽區一、二、三等獎,由地方競委會按學生成績進行評定。賽區一等獎的評定以複賽總成績為準。賽區二等獎的評定以複賽理論成績為準。賽區三等獎的評定標準由地方競委會根據學生成績和當地實際情況決定。賽區一、二、三等獎獲獎者均頒發相應的獲獎證書。
擴充套件資料:
競賽的設定:
賽分為預賽、複賽和決賽。預賽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命題,採取筆試的形式,所有在校的中學生都可以報名參加。在預賽中成績優秀的學生由地、市、縣推薦,如以參加複賽。
複賽包括理論和實驗兩部分。理論部分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題,滿分為320分;實驗部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委員會命題,滿分為80分。
根據複賽中理論和實驗的總成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委員會推薦成績優秀的學生參加決賽。決賽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命題和評獎
。每屆決賽設一等獎50名左右,二等獎150名左右,三等獎200名左右。此外,還設總成績最佳獎、理論成績最佳獎、實驗成績最佳獎和女同學成績最佳獎等單項特別獎。
由全國競委會給予獎勵。在舉行決賽的城市召開授獎大會,頒發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獲獎證書。證書具有一定的效應。
評選辦法:根據決賽成績和參加決賽人數,每屆評選出決賽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人數各佔參加決賽人數的1/6和1/3。若一(或二)等獎最後一個名額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的學生總成績相同,則都評為一(或二)等獎。
對於在預賽和複賽中成績優秀的學生,全國競委會設立賽區一、二、三等獎,由地方競委會按學生成績進行評定。賽區一等獎的評定以複賽總成績為準。賽區二等獎的評定以複賽理論成績為準。賽區三等獎的評定標準由地方競委會根據學生成績和當地實際情況決定。賽區一、二、三等獎獲獎者均頒發相應的獲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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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的設定:
賽分為預賽、複賽和決賽。預賽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命題,採取筆試的形式,所有在校的中學生都可以報名參加。在預賽中成績優秀的學生由地、市、縣推薦,如以參加複賽。
複賽包括理論和實驗兩部分。理論部分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題,滿分為320分;實驗部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委員會命題,滿分為80分。
根據複賽中理論和實驗的總成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委員會推薦成績優秀的學生參加決賽。決賽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命題和評獎
。每屆決賽設一等獎50名左右,二等獎150名左右,三等獎200名左右。此外,還設總成績最佳獎、理論成績最佳獎、實驗成績最佳獎和女同學成績最佳獎等單項特別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