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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369357931327

    “人的一生會遇見兩個人,一個溫柔了時光,一個經驗了歲月。”我想,題主的問題大約引自此。然而,這句話到底出自誰人之口尚且莫衷一是,讀者心中所點染的絲絲情愫又何嘗不是。 有的人說,那個驚豔時光的少年總是先出現,他就在那兒,就在記憶裡熠熠生輝,但是他太閃耀——以至於讓你不得不遠離、避開——又或者他出於保護你的情感而默默隱藏——但又有什麼關係呢,結果是你們漸漸分開了。 但是每每回首,故人依舊。是謂“驚豔了時光”。 然後又過了很久很久,久到你已離他的光芒太遠,久到那光芒不能再傷害到你,久到你也不需要藉著那光前行。你終於成了你自己了,獨自的、卻鮮活的,你自己。 於是那個溫柔了歲月的人兒啊,該出場了啊,給小經過風帆的你留個港灣,你隨時都可以去,那個隨時都有老酒與小火爐的家。哦,當然,還有繾綣如許的兩個人。 我們往往習慣於稱某一段已逝的短暫時間為“時光”,然後將悠遠又漫長的時間成為歲月。例如“年少時光”,而少有“年少歲月”;又例如“一生歲月”總比“一生時光”念得順口。但這樣,便可以不顧及旁的諸如“光陰”一類皆可擬作時間的詞了嗎?當然不可以。 所以你的生命中當然不只是這兩種人,又或者真的能遇到這兩種人,私以為原句過於追求句意了。那麼親愛的,當你遇到真愛的那時候,總恨不得把所有的好詞兒都附庸給他,而為情輾轉的時候,又恨不得把所有寫寂寞的詞句都塞給自己。他不正是那個驚豔了時光又溫柔了歲月的人嗎? 在這個應該不會有人注意到的地方,突然想寫說自己的故事了。 我曾經喜歡一個男生,很久,很久,久到我至今也無法說服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才是真的不在意他了,我只知道,第一眼見到就打心底裡喜歡著。第一眼便是驚豔。並且在那一瞬,像很多言情小說裡寫的一樣,Sunny就那麼撒過他的側臉,那麼好看,好看到了心眼裡。我的心眼。 你喜歡的人也恰好喜歡你,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我花了一年多反覆驗證才敢確信。然後又是一年多在一起的時光。 是我提的分手,準確來說,是直接在朋友圈裡發了一條分手公告,我說,thank you,that"s all.(因為當時彼此都面臨的一些問題) 他沒有來問我什麼,只是也發了一條“汪”。 想謝謝他,謝謝他給我留下的夢與幻想填滿了我遇見他之前那麼久的空虛時光。 但是這種情感並沒有隨著分開就徹底斷絕——連自己都不能說服自己繼續逞強。但其實自己知道,剩餘的情感又有多少都只是執念呢?暗戀一個人越久——以至於超越了在一起的時間——這種情感越發地惡化為一種根深蒂固的習慣,幻想的習慣,你深知這一切都只是你自己的幻想,只是一個自己構造出來的Phantom,他不過恰好地出現,便承擔了你的一切喜歡,誰不無辜? 他驚豔過,他溫柔過,他離開了。 你沉淪過,你懷念過,你遠去了。 所以,讓他在那些逝去的日子裡獨舞,而你,終將走上自己的坦途。那些驚豔的時光也好,溫柔的歲月也罷,都不過是人生阡陌的步步芬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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