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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經初步調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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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易乞2

    如果白衣男子被判重刑,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我們探討一下

    1.產生巨大輿論效應。首先這個事件收到了全國各地的人民關注,大家可以看看,認為白衣男子無過錯的人佔了極大多數。如果被判刑,第一個面對的就是人民的討伐。我估計參與的法官律師可能會被人肉出來,接著為此付出代價的將是,法官和律師以及他們的家人,很有可能他們很長一段時間將接受網路暴力。

    2.如此判刑等於是在伸張邪惡,暴力自己黑勢力。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的社會關注很大一部分就是死者身份。黑勢力,隨身攜帶砍刀,車裡備著土槍,當街砍人。多次犯罪前科。我們理性分析一下,平常時間普通人面對他們這些人時候的心裡,內心極度厭惡,恐懼。以至於面對他們這種人的死亡,特別是這種死法,連一句逝者安息都不願意多說,直接表現的就是大快人心,掃黑英雄,甚至有人要眾籌給他打官司。如果判刑。等於站在了邪惡的一方,很大一部分上,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要知道,死的只是一個人而當時參與毆打的就有三個。而如果判以正當防衛,其實無形之中就是一種威懾,告訴社會黑暗之上有的是法制,邪惡之上有的是正義。我個人非常認為這個事情上法官需要多關心社會人民的意見。

    3.當然。法治社會,國法至上,儘管廣大人民對其無罪釋放呼聲很高,但畢竟造成了他人死亡,我個人認為從輕處罰比無罪釋放要好,至少規避了有些不良居心的人以正當防衛為藉口執行故意傷害而脫罪的事情。至少經過這個事件後可以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有一個更具體詳細的解釋。

    以上僅僅只是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人

  • 2 # 農民工在天涯

    如果說公權(法律)允許私力救濟在相對特殊的情形下就可以了結他(她)人生命,而無需被追究罪責,無限凸顯私力救濟的選擇權而不加以嚴格限制,有誰能預想,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還有安定之日?

    中國是個人口大國、多民族國家,各種各樣的社會矛盾,民族恩怨都不同程度地真實存在,基於限制社會存在的既有問題不被惡化這樣的國情,國家出臺有相當嚴格的各種法律、法規和法釋去對各種團體和個人的行為加以約束、規範,目的就是要讓社會確保井然有序。

    那位所謂的周律師,無非也是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及最權威的法釋,結合影片呈現的畫面作了初步的解讀,他何錯之有?一些無知或不善學法,尊重法治的人們可以以傳統的道德認知去吐槽,可作為媒體平臺,為何也要唯恐天下不亂,將律師依據法律的不同解讀單獨挑出來作為異議者的攻擊話題?用心何在?

    當然,我們的國家,除了是一個法制相對健全的國家,同時也是民主、言論相對自由的社會,我們有權去對現有的某個法律條款提出異議甚至質疑其存在的正當性,可我們沒有道理去無端指責一個依據國家法律去對某個案件作出個人解讀的意見口誅筆伐,甚至煽風點火橫加無理譴責。因為在國家現有法律沒有作出修訂前,即使存在某個條款的異議,作為公民,我們也必須尊重並遵守法律的權威性。

    綜上,個人希望任何媒體平臺或媒體從業達人,必須秉持應有的社會責任,發出有利於國家穩定、社會和諧的正確導向之聲,而不是為了譁眾取寵,去掀起非友即敵的族群或團體裂痕。

  • 3 # 布衣吳新建

    用個案綁架社會,是當下網路世界的病。

    每天大大小小會發生很多事,自古至今都是如此,社會按照它原有的發展軌跡向前。

    能改變社會發展的,不是負能量堆積,而是正能量釋放。

    因此,不必將一個刑案看得太重,對社會的影響,就是給大家提供了一個刑事案例,喜歡思考的,能得出做人不要張揚,再深入一點,晦氣不找你你不要找晦氣,最多還可以在刑法方面,探討一下正當防衛的邊界,其它也就沒什麼了。

    類似的事情《水滸傳》上記述比較多,被捅死的大都被貼上潑皮標籤,其實就是當地的惡霸。魯達三拳打死鎮關西。鎮關西何許人也?賣肉的。魯達和朋友到潘家酒樓喝酒,聽到隔壁有人啼哭,魯達叫酒保帶來金家父女詢問原因。聽了金家父女對鎮關西虛錢實契強佔翠蓮,又將她趕出,還向金家追要典身錢,激起魯達對鎮關西大怒,當即贈送銀兩,為金家父女安排出逃方法。第二天一早,魯達趕到金家父女住宿的魯家客店,親自保護金家父女逃出虎口。然後徑自到狀元橋鄭屠肉案前,先借買肉故意刁難鄭屠,激怒他,挑起打鬥,繼而三拳打死鄭屠,為民除害。然後逃跑。為逃避官府追捕,到五臺山當了和尚。楊志賣刀,牛二找事,讓楊志試試殺人刀不沾血,用誰試,用自己,最後還就賴上了,激怒楊志出手,渾身紋了個老虎的“大蟲”,生命就此打住。楊志被判了個輕罪,發配充軍。這樣的人,《水滸傳》裡還有很多,不一一例舉。

    自古以來,民間除惡屢見不鮮,但有記載的大都吃了輕重不等的官司,因此,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騎車白衣男雖然是為自保出手,但也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控制,很正常。至於有罪還是無罪,不應該受輿論左右,也不是由網民說了算,相信法律會給社會一個公正交代。

    現代社會,國泰民安的前提是,打黑除惡,黑惡是社會毒瘤,有它存在,社會就不得安寧。

    崑山事發有黑惡特徵,行車霸路,說理霸勢,以眾欺寡,拔刀相向,治安部門曾描述黑惡勢力人的特徵,紋身、粗鏈、不講道理、打打殺殺,事情的參與者肇事一方基本符合特徵。

    事情雖然不可能改變社會發展的方向,但對老百姓而言,居家過日子求安穩,遇到惡霸怎麼辦?一個是尋求公權力保護,再一個在公權力不能保護自己的特殊時刻,要敢於自己保護自己。

  • 4 # 江湖財經解讀

    對於近日沸沸揚揚的崑山砍人事件,我認為理想判決應該是,劉某某在掃黑除惡期間,私自攜帶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質。劉某某違章闖紅燈走人行道,駕車撞了騎電動車的於某明,作為一起自身責任的交通事故理應妥善協商處置,但是,劉某某卻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攜帶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脅砍殺被肇事車撞的受害人於某明,非常囂張,行為惡劣,於某明偶然撿拾劉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極度恐懼中,連續砍殺面對自己不放的劉某某,應當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依法應當做出無罪判決!

  • 5 # 山東海哥

    我們期望的是白衣男無罪,這是大家的願望,但結果我們還需要法律的公正判決,咱們不能因為紋身男的霸道就去妄加評判,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正的。

    縱觀整個事件劉海龍死有餘辜,這是罪有應得,但法律是講究證據和道理的,劉海龍滿是紋身,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從大家釋出的小影片我們更能瞭解劉海龍,出入娛樂場所,天天擺譜,練拳擊,俯臥撐,給人的感覺就是身體強壯,具有一定的武術功底,他做夢也不會想到會死在一個無名之輩手裡。

    我們應該明白什麼才是正當防衛,正在發生的危險,如果犯罪嫌疑人逃跑了,你追上把他打死就屬於過失殺人了,絕對不能稱之為故意殺人,因為你們有因果關係。

    像這種情況 ,倆人在打鬥中另一方逃跑,肯定是要追的,因為他們距離太近,能不追嗎?這是自然的條件反射,必須追,所以這種情況造成的傷害就另當別論了可以綜合考慮,這屬於特定條件下的傷害 。

    我們不能對違法一概而論,如果不是前期劉海龍肆無忌憚的傷害肯定不會出現追趕的情形,如果只是一般摩擦,相互推搡,哪來的那麼大的仇恨劉海龍已經往死裡毆打白衣男了,再實在的人也不會無動於衷,叫你去死難道你還能容忍嗎?這是劉海龍被殺的根源。

    這雖然屬於防衛過當,但是我們要客觀看待事情發生的起因,如果對白衣男判刑過重,勢必會引來新一輪的騷動,大家肯定會把矛頭指向執法機關,綜合劉海龍的各種行為,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這個人就是一個罪惡累累的不法人員,經常做違法犯罪的勾當。

    我們要相信法律,執法機關也會各方考慮,綜合判斷,最後會認定白衣男老實本分,一直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由於受欺負嚴重無法承受才做出過激行為,很可能最後判處白衣男行為過激,誤傷,勞動教養一年,這應該是大家可以接受的。

    我們希望白衣男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為民除害,但我們的希望不能凌駕法律之上,我們的願望是美好的,支援正義,打擊邪惡,最終的結果希望我們都滿意吧。

  • 6 # 無憂谷逍遙子

    路過!如果判決防衛過當將對整個社會造成惡劣影響,使任何人面對犯罪活動時不敢輕舉妄動任人宰割,犯罪分子更加氣焰囂張,從整個事件發展影片看,在面對對方數人持刀圍攻時,被害人如果不反抗肯定難逃一劫,躺在火葬場的只能是他,儘管最終他獲得反擊機會並將罪犯殺死,應該無罪釋放!

  • 7 # 一鍵代償

    首先要表明一點:法院的判決一定是在有證據有事實存在的前提下做的決定,但是,很尷尬的是,大多數非專業人員,也就是我們這些吃瓜群眾是很少人注意到這些證據的,也不會有太多人持續關注這個事,我們判斷的依據就是我們看到的,聽到的和法院判決的結果。就像之前的“彭宇案”一樣,相信現在還有很多人認為彭宇是被冤枉的,但是,後來彭宇已經承認確實是兩人發生了碰撞,因為沒有監控錄影而故意否認的。

    所以說,如果最後判處電動車男有罪,那麼極容易引起兩種結果:

    潛在不法分子將會更加囂張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紋身男是一個網紅社團組織的成員,也就是說,像他這樣的人至少還有100來號人。但是,我們必須清楚,這件事的矛盾就是由紋身男一行人故意挑起的,並且還是他們欺負電動車男在先。

    所以,如果判電動車男是防衛過當,那麼對於潛在不法分子來說他們就會更囂張,因為他們也是不看證據的,他們就感覺如果對方反抗過度,也是有罪的,那麼,下次他們遇到類似的事情時就會更加不可一世。

    普通老百姓將會對法制產生質疑

    對於大部分普通老百姓來說,如果判了電動車男是防衛過當,是有罪的,或者懲罰超過了一般人的接受底線,那麼就會引起另一個極端心理,那就是下次遇到這事了,就算是沒有必要,也會效仿電動車男。這就是我們每個人骨子裡固有的善良和正義。畢竟,紋身男還受過見義勇為獎呢。但是,我們必須要清楚,功過是不能相抵的,這是兩碼事,沒有永遠的好人,也沒有永遠的壞人。

  • 8 # 不懂先生J

    說白了,法律在當時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作用,有用的只有自己保護自己,從這一點說明中國對著一塊的法律還不健全,還需改!人的本能都有保護自身安全的意識,從影片中可以斷定,在那種情況下被害人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怕,會逃跑,另一種是怕,但是會保護自己,知道反抗,人的本能反應其實都是會知道怎麼保護自己的,在那種情況下除非有另外一直特殊身份的人,他們是當兵退伍軍人或者特種兵又或者經過訓練的特殊人員,才會做出不僅僅不會傷害到自己也不會傷害到他人的情況下把威脅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人制服並交由公安機關。所以作為一個平民百姓,於某某的做法是沒錯的,用法律武器保護了自己,讓全華人民知道,面對歹徒應該要勇哥面對,因為對方也是人

  • 9 # 兵心詩韻

    即便無罪釋放,白衣哥也夠倒黴了,走路沒惹誰,卻遭砍殺,一通驚嚇還要進局子裡不知道多少天才能和老婆孩子團聚,還要揹負殺人後的一系列的不良後果,可能今後睡夢中都會做惡夢!人生啊,你咋那麼不公平呢?

  • 10 # 萬中國

    我在電視上看過一檔節目,一個人拿著刀到人家家裡尋仇,人家看著他拿刀,轉身到廚房裡拿了把刀,在打鬥中把尋仇那人殺死了,最後判了刑;我覺得不公平,老話說叫花子門前三尺硬地。

    這事件中,寶馬違章在先,寶馬男還一直咄咄逼人,最後拿刀行兇,只不過情況反轉了,寶馬男反到必殺死了,我覺得電動車哥沒有錯,(錯就錯在把他殺死了??有些人這麼認為,我就覺得,在生命受到威脅時,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把他打趴下是必須的,哪管得了他是死是活)。

    法律專家也應該聽聽普通大眾老百姓的聲音,適當象行俠仗義方向偏移,敢直接面對犯罪,勇鬥犯罪分子的人真沒幾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最近想買車險,線上線下不知道哪個比較好?大家給支個招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