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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egasus1

    這是我在一個極其類似的問題的答案,個人搬運過來。

    注意,就在二審剛結束,常某的父親就說,就算我去道歉,人家肯接受嗎?那擺明了就是不打算去,還倒打一耙說是被害者的責任。——這種事還真符合他們家的風格。可是律師又跳出來說要申訴了,同時再次提出要在教師節道歉。這是常家從提起公訴時開始的一貫思路,永遠在強調,事件爆發的責任在被害人張老師一方。只不過一審是氣勢洶洶企圖裹挾輿論,而二審換成了打悲情牌,策略換成了道德綁架張老師而已。

    為什麼要這麼做?

    他家根本沒有打算道歉。常某每年教師節都發一條挑釁張老師的訊息,打人,拍攝打人影片,影片上傳引起轟動,張老師表示只要常某道歉就可以原諒他。在這麼多環節中,只要有一次低調或道歉,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可是這段時間常某一直在挑釁,在拒絕道歉,而他的家人始終保持沉默。等到公訴了,常家才想起來道歉,可仍然強調是張老師的錯。而且一審二審後都立刻反口,剝下道歉的偽裝直接指責。

    常家還在外圍做工作,宣傳他是好人,宣傳責任在張老師。講述常父冒大雪步行幾十裡去道歉,周律師引用的是程門立雪的典故,但對不起,用錯了,程門立雪是求學不是贖罪。套進這個案子,你的模板是卡諾莎之辱,是為了自己脫罪而不得已屈服——而且歷史上這事兒還有個後續,步行請罪那個人,幾年後又把人家打了!另外,這事兒你有影片嗎?

    一直強調對方負責,除了能看出常家(不僅僅是常某本人)始終充滿怨毒,這也是他們家企圖打贏官司時必須採取的策略。案件事實清楚,就演算法庭取信了張老師打常某的證據(事實上不可能),也不可能支援他二十年後打回來,更不可能支援他炫耀打人。所以正常審理他一定敗訴,如果他想爭取無罪釋放或減刑,就只有讓法庭徹底拋開明顯的案情,當作一次師生糾紛來處理才有希望!所以無論從人品,從思維方式,還是從案件,他們都不會認錯,只會把矛盾繼續激化,繼續挑戰國家的司法準則!

    一審他們直接來的,結果法庭沒上當。二審改打悲情牌,思路仍不能變,除了乖乖接受法律制裁,他們家只能明知是錯也走下去。去道歉,如果學校和張老師說原諒,他就反過來以此為藉口申訴時要求脫罪,如果不說原諒,就可以繼續炒作張老師的錯。兩條路都不是化解而是激化矛盾。二審選在教師節前宣判就是為了避免這種事發生,結果他們用在了申訴上。

    二審的律師不愧是大律師名律師,看似服軟其實是進一步把張老師和法庭往絕路上逼,用心之毒辣遠非一審那位可比。坦白說,我要是張老師一定躲開,但要是學校領導就真的不知道如何應對了。但要是法官就很簡單,把教師節的表演拍下來,回頭再問常父一個尋釁滋事罪。

  • 2 # 認讀漂泊

    常家,洗洗睡吧。

    起訴的不是張老師。留下起訴證據的是你們常家。法律面前負荊請罪無用。我想張老師也不會接受的,因為自始至終張老師就沒有公開說過什麼。

  • 3 # 使用者浮生若茶

    冤家宜解不宜結 畢竟咱也先打學生了 也不是絕對的無辜者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冤冤相報何時了呢 真判一年半 期間發生多少事情誰也無 法預測 多少判刑的人出來以後發現物事已非 生不如死 其實 氣也順了 何必一定讓判呢 我是局外人 覺得解比結強 畢竟還是屬於糾紛 不要上升太多的的層面 倒有益處 啥叫不打不相識 啥叫一笑泯恩仇 又不是國仇家恨 畢竟也二十年的事 打也打 拘也拘了 歉也道了 一年多也好三年也罷 說長也不長 但若在服刑間常的家人因此事出現了變故 那對常已不是判幾年的問題 所以有的篇文章專家有擔心 不無道理

  • 4 # 禾火木風

    真心道歉難道非要負薪請罪嗎?答案肯定是非也,其真正目的是尋釁滋事!

    這場由律師導演,常天長及其家人演出的“揹負荊條”“負薪請罪”的大戲,無非是逼著張老師和學校對常仁堯諒解,為常仁堯減刑,可惜他們的陰謀詭計被法院看穿,法院在教師節前做出了終審判決!

    既然案件已終審判決,常天長為什麼還要負薪請罪?難道道歉必須負薪請罪嗎?他的道歉是真心的嗎?

    道歉有多種方式,常仁堯已採取公開信的方式進行了道歉,現在案件已終審判決,按理說常天長沒有必要再去演負薪請罪這場戲了,但是,常天長依然如故,繼續在媒體上公佈了時間和地點,戲照演!可以看出常天長不死心,想透過這種炒作方式,發洩對老師拒不諒解、法院有罪判決的不滿!再次挑動網上對老師和法院的攻擊!是典型的藉故生非,典型的尋釁滋事!

    如果常天長和常家人真的演出這場荒唐劇,肯定會受到有關部門的制止,然後,常家人開始上演被打壓的苦情戲,然後,支持者和反對者繼續尖銳對立,甚至可能出現現場兩派對抗的混亂局面,而這些正是常家人想要達到的效果!9月10日,欒川縣實驗中學門前,必然精彩連連!最終常家人必然會受到法律追究!

    即便此場鬧劇被制止,常仁堯出獄,肯定會再掀高潮!張老師被打不敢報案,正是源於次!

    走著瞧!

  • 5 # 夏之冰6

    申訴不申訴是常家的權利和自由,大家一直都是想過無拘無束的生活,我只想說權利和自由都是有規則的,遵守規則才可享受權利。至於常父負荊請罪,不應該向張青林請罪,可悲可憐的張老師沒有為常家培養出好兒子,沒有為國家培養出好人才。該揍!打了就打了不用請罪。常家父子生活還得繼續,少點是非,安穩過日子才是硬道理!

  • 6 # 憶往西

    輿論太可怕了!把一個當過兵的農民兄弟,醜化成什麼怪物了!真讓人看不下去。小常,你和你的家人什麼行動也別採取了,在監獄裡好好改造,出來後好好和爸爸、媳婦、孩子好好過自己的日子。時間能夠沖淡一切!希望你能聽一下別人的衷告。

  • 7 # 使用者6080939015258

    有什麼可道歉的!打就打了,判也判了,就這麼個事。常某面對的是一個諸多對學生惡意動粗凌辱的團體,他們一樣害怕日後出現趙王孫李某等日後給了耳光且不再錄影式的“回報”而集體的應激性反應,這說明了教育機構的多年教育方式有待商榷與改進。縱觀全國優秀教師也數不勝數,希望這些好的老師多傳授好的教育經驗與方式,多推廣。

  • 8 # 華耀文穎

    常仁堯毆打老師的案件已定性,判了個一年零六個月,本來這件事已成個段落,但是常的家屬三番五次花錢動用律師,希望改刑,從輕發落。哪裡知道常的案件性質惡劣,網民(含教師)反映強烈,絕不會輕饒。試想一下,即使老師當年行為過左,也不應該對老師復仇,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常某就不應該有兩個小錢就嘚瑟,忘乎所以,對年老之人動粗,犯了眾怒。常某的家父在事發之後應領著兒子主動去向老師道歉,或許效果會好些,於今在教師節來個道歉,能說明什麼呢?

  • 9 # 龍翔宇176

    他不申訴是明智選擇,應該知道了這個案子是全國關注度大最大的案子之一,法官判決非常慎重,量刑準確上訴沒有任何理由改判。律師忽悠他上訴和申訴是律師給自己搞創收。常家看到這層,也就偃旗息鼓了。

  • 10 # 講者理正義

    能不能別折騰啦,這家人愛當猴耍!到底有沒腦子呀,我評論都評煩啦!就算圖被耍過癮,這癮也該過足吧!就這點事整這大,近五十年第一家!天地之大真就大,真還啥鳥都有呀!此事不光宗耀祖,別再丟人現眼啊!活人總得要點臉,你們這是幹啥嘛!若仍不停再搗鼓,真想遺臭萬年呀!

    這半吊子命真差,攤上的人全人渣!家人全文盲法盲,朋友就光力氣大!媒體唯恐事不亂,律師只顧把錢挖!網民全慫恿找死,高參老無事發叉!自身至今怕用腦,鼻子老被人牽拉!如今弄成這結果,全因別人運作啦!再不覺悟還折騰,沒準真還把刑加!人若活的沒主見,活到死也是白搭!

    看來常案判輕了,居然還有人仿效!打黑除惡務必盡,邪惡風盛最不好!中華五千年文明,不可毀壞於宵小!尊師重教是國策,決不能玷汙顛倒!依法治國是國本,兇犯嚴懲別輕饒!執法必嚴是鐵律,違規律會把災招!誰辱沒民族情感,讓成過街老鼠跑!誰踐踏法律底線,就將其收監坐牢!

    才有幾銅子,就欺祖滅師!太忤逆狂悖,著實該判死!這類半吊子,總沒事生事!走哪都惹禍,真害家人死!交狐朋狗友,全是人渣子!渾身戾氣多,就不長腦子!愛被人慫恿,誇炫顯膽子!常被害半死,仍覺好點子!黏誰或誰黏,變倒黴蛋子!心黑又惡毒,是邪惡根子!父母攤這貨,及早送號子!配偶攤這貨,辦離婚本子!朋友攤這貨,趕快分路子!同事攤這貨,就讓騰位子!單位攤這貨,雙開除名子!圈內攤這貨,快踢出場子!子女攤這貨,備乾爹媽子!人凡攤這貨,全當垃圾子!攤一窩這貨,自害自作死!自己要找死,神仙沒法子!

    師打生多為教育,生打師全為暴戾!動機截然不同的,故不可同日而語!只要正義善良人,都能理解這點呢!憑几臭錢辱打師,就是兇犯定無疑!(故意傷害罪具備,侮辱人格罪成立!)

    師被辱打不吭氣,可見心裡多憋屈!施暴者惡霸逞兇,此案似涉黑惡氣!若非暴徒自曝網,師冤恐永沉海里!還請司法界細查,打黑除惡得徹底!尊師重教是大理,欺師滅祖背天意!好在世道自有公,法律法規也不虛!天理昭昭隨人願,忤逆狂悖必自斃!正告行惡作罪者,別再拿天理兒戲!

    都別扇風起鬨了,誰也不去替坐牢!慫恿人惹禍上身,這才最陰險糟糕!

    這老師雖非楷模,當眾辱師牢得坐!生出獄若死不改,這一生就算蹉跎!

    這老師真夠能忍,始終未起訴惡生!就算辱打陌生人,辱打發影片判刑!傷害侮辱人格罪,應判五到七年刑!辱師者弄現結果,就因自家人折騰!文盲法盲是根本,惡毒兇殘已成性!遇人不淑眼缺水,狐朋狗友猛扇風!被搖車鼓動慫恿,誤判情勢瘋狂行!無事生非自作死,終遭惡報快人心!

    辱師者已收監了,慫恿者全散夥跑!人世間的悲慘事,就這幫半吊子造!教訓真太深刻了,人別被當槍使好!人光有力氣不行,萬事還得動點腦!狐朋狗友最害人,千萬別跟人渣交!胸中燃燒火焰時,人們全都添柴燒!一旦只剩下灰燼,全藏陰暗角落笑!叫天不應地不靈,才覺錯醒悟遲了!到黃河這才心死,見棺材才流浪了!但知錯要長記性,扇事小人最糟糕!

    總有人死不悔改,興風作浪當能耐!辱師案真相大白,卻仍不停地使壞!戳事搗非不歇著,巴不得天塌下來!非慫恿人去找死,不作死不停下來!人生說長也苦短,再別瞎費人力財!投入火熱生活吧,為大小家多添彩!願我為人人為我,莫辜負這好時代!用咱辛勤和汗水,澆幸福花和諧開!

  • 11 # 我是眼科醫生

    從這件的前後來看,直接顯示了這家人的賴,賴皮的賴,無限自私的賴,很難讓人理解的那種賴,好像就是有些地方人的通病,但也顯示了這些地方人的艱忍程度,如果用到正途上,艱忍是會成功,艱忍用到了非理性地方就被賭死在人生路上了,你看這家人記恨了老師幾十年還去報復一個年老的教育了你幾年的老師,這個艱忍夠用了吧,用到正途上你可以是很成功人士,你應該去大方報答老師的,可是你這一家人確顯示了無賴的後果,這會害你這家人幾代人的!

  • 12 # 石子永恆

    我認為常堯有錯!但也不是不可饒恕!畢竟張老師你打了人家才十幾歲的孩子,並且還不止一次,(當年的同班同學可以做證)你有錯在先,應該是理虧。張老師你對你當年的錯誤應該有所認識!常堯二十年後打過去人之常情!其他的學生沒有打回去,並不能代表心裡沒有怨恨,只是沒有合適的機會而已!從人性出發,打人是不對的,無論什麼理由!所以國家嚴禁打罵學生。既然國家判了肯定也有道理。張老師應主動些,露露面,發發聲。顯示一下姿態。不要老讓人父親找你!

  • 13 # 使用者9427159722448

    張老師堅決不能接受常父代兒負荊請罪的請求。法院二審,再次作出公正的判決,本來這事本應劃上一個句號。所謂負荊請罪,其實就是對張老師的再次騷擾。常家自始至終就是認為張老師有錯在先,他們對法院的判決就是不服。此案屬於公訴,即然法律對此事已作出處理了,我認為張老師沒有必要再作出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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