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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搜尋001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再有勢力的臣子總會懼怯皇權,何況是在那種以名份構建的封建社會,除非背個亂臣賊子,遺臭萬年,如董卓。

  • 2 # 師明禮

    時間:公元前68年-公元前66年。

    後果:霍氏一族全滅,皇后霍成君被廢(12年後自殺)。

    具體措施。

    (1)剝奪皇帝身邊的霍氏權臣的權力。

    霍光女婿度遼將軍、未央衛尉範明友:改為光祿勳。(目的:剝奪未央宮權)

    霍光女婿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改為安定郡太守。(目的:剝奪禁衛軍權)

    霍光女婿長樂宮衛尉鄧廣漢:改為少府。(目的:剝奪長樂宮權力)

    霍光女婿趙平:免職。(目的:剝奪軍權)

    霍光姐夫給事中、光祿大夫張朔:改為蜀郡太守。(目的:朝廷發往四川)

    霍光孫婿王漢:改為武威郡太守。(目的:發往更偏遠之地)

    霍光兒子霍禹:改大司馬,無印綬。(目的:明升暗降,剝奪軍權)

    這一系列措施,漢宣帝實行的非常快,主要圍繞什麼進行的呢?

    我們知道,皇帝的生命安全維繫在身邊的軍隊之上,當時來說,漢宣帝最要緊的是長樂宮未央宮的兵權,中央禁衛軍兵權,羽林軍兵權,本來全是由霍氏一族擔任的,如今全部被漢宣帝清除,改由先皇后許氏的家族子弟和舅家史氏子弟擔任,皇帝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

    (2)剝奪朝廷中霍山霍雲等霍氏家族權臣的權力。

    漢宣帝改革尚書制度,宣佈軍民奏事,可以直接向皇帝上書,不必透過尚書,這樣直接架空了霍山和霍雲等人的權力。

    時,霍山自若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群臣進見獨往來,於是霍氏甚惡之。(《漢書 霍光金日磾傳》)

    (3)立太子劉奭。

    劉奭是漢宣帝第一位皇后許皇后所生,許皇后正是被霍光的老婆霍顯毒死的,立霍家死敵之子為太子,無疑是對霍家的致命打擊。

    霍顯在此時告知霍家子弟,許皇后是她找人毒死的,霍家人大驚,因為此時權力逐漸被皇帝剝奪,於是開始有了謀反的想法。

    (4)霍氏謀反被滅族。

    漢宣帝一步接一步的打擊霍氏家族,將霍雲外調出京,其他霍氏族人進一步削權,霍氏亂了陣腳,霍山私通大臣,書信聯絡,被查出來之後獲罪。

    此事引發了漢宣帝和霍氏的正面衝突,漢宣帝下令嚴查,最終霍氏一族全被誅殺,受到牽連的有上千家。

    霍家僅存一人,因告發有功免死。

    皇后霍成君被廢,於12年後自殺。

    霍光生前顯赫,本可媲美周公,可惜身後家族被誅滅,很是可惜。究其原因,主要是霍光權勢太過,不知收斂,子孫後代無能,更重要的一條是霍光娶了一個陰險狠毒的老婆,要說霍光整個家族是被她玩死的(毒殺皇后,意圖毒害太子,私通家奴,家人謀反),也絕不為過。

  • 3 # 一步之姚

    <<周書>>曰:“將欲取之,必姑予之”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先付出代價誘使對方放鬆警惕,然後找機會然後從對方手中奪取自己所需的東西,而漢宣帝便是用的這樣的以退為進的方法一步步使得權傾朝野的霍氏集團推退出權利的中心直至最後把其株滅。

    首先在談題主的問題之前先說下法家。以韓非子為代表的法家強調法,術,勢。法即為法律,規矩,術即為手段,勢即為權勢。而作為講過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扔德教這句話的漢宣帝,是深諳其中的厲害的。

    漢宣帝在公元前74年被以霍光為首的朝中大臣推舉為皇帝的,在這之前因受巫蠱之禍,一度流落民間,所以一下子被推舉為皇帝的他在朝中是沒有任何勢力的,註定了是個傀儡。但是也正是從小流落民間的原因,使得他不光了解民間之苦外,還少年老成,深諳為人處事之道,所以對霍光那群人的打算,他是瞭然於胸的,同樣也早早就有對付他們的盤算。

    其辦法便是1.立後。公元前74年七月當時還叫劉病已的漢宣帝進未央宮,朝拜皇太后,先封為陽武侯,隨即即位為帝,九月依照慣例大赦天下,十一月立許平君為後,賞賜吏民金錢。這一系列操作按說都是遵循慣例,大家遵循慣例照做就是了,但唯獨立後這裡是出現了些偏差。許平君是漢宣帝在民間的時候結髮妻子,身份是平民,如果說漢宣帝是正常即位的皇帝,那也沒什麼,可是漢宣帝不是,漢宣帝是半路出家當的皇帝,在朝中沒有任何根基,且當時朝中的第一權臣霍光為鞏固權勢也一心想把他的小女兒霍成君嫁給漢宣帝為後,這阻力就來了。所以在漢宣帝想立許平君為後這個決定當著一干大臣的面冒出來的時候,當時朝中幾乎所有大臣都反對立,包括太后上官,壓力之大可以想象,但漢宣帝不為所動,因為他深刻的認識到如果這次退讓了,法家強調的那三點中的勢就跑到霍氏集團那邊去了,一個君主沒有了權勢那以後真的就只能做個傀儡,所以他拼著不要這個皇位也堅持立許平君為後,這裡面還有個叫故劍情深的典故。典故內容我就不多講了,我只說當時在立後問題上漢宣帝與朝中大臣之間的分歧不會像典故里所說的那樣簡單的就解決得了的,肯定經過一番激烈的鬥爭後才能解決。至於有人說霍光在宣帝前已經廢了一個皇帝,再廢一個像宣帝這樣的毫無根基的皇帝也不在話下,我只能說想的太簡單了。正是由於他已經廢了一個皇帝,因而更不會,也不敢馬上就再廢另一個皇帝。因為當時的漢室不比漢末時那樣贏弱,當時是漢室正隆,天下歸心,百姓視其為正統的時候,皇帝不是權臣一句話就能廢的,而霍光也不比曹操,霍光在京城裡可以壓制其他大臣獨攬大權,可是到地方上卻是不能的。再參考漢初呂氏篡權的例子,當時還是漢朝新建,天下還未完全歸心的時候,呂后作為太后,呂家作為外戚,權勢比霍光大得多,最後還是因為一而再再而三的謀害劉氏宗親而被其他勢力群起攻之落得個身死族滅的下場,更何況霍光。霍光廢昌邑王還能找出諸多能堵住悠悠眾口的理由,但要是拿宣帝立後沒聽從他的話這個理由來廢宣帝卻是絕對站不住腳的,所以以霍光為首的霍氏集團只能同意宣帝的決定。立後這件事可以說是宣帝的手段高明瞭,這就是這個聚勢和瓦解對方的勢的開始,透過這件事給對方原本很隆的勢開個口子,讓其在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流失,最終在這一聚一消中完成勢的轉移。

    2.便是開頭所說的那句話所用的手段了。公元前73年漢宣帝改年號為本始,標誌著漢宣帝正式開始理政,行駛作為一國之主的權利。經過去年的立後風波,霍光清楚的明白漢宣帝不是一個好擺佈的人,所以他開始了試探。怎麼試探的呢?假裝還政於宣帝。宣帝怎麼做的呢?不接受,同時還加大了霍光的權利,讓霍光全權處理事務,然後再論功行賞,封賞哪些推舉他為皇帝的人,這中間就用到了法家強調的那三點,封賞有功之人是慣例,是法,在封賞的人中拉攏哪些中立的,老實本分的,摻入一些與霍光有過節的人是手段,是術,在封賞中體現的君主的賞罰之權就是勢了。這次封賞看似讓以霍光為首的霍氏集團勢力更盛,但其實是宣帝在這次封賞中培植了他的勢力,比如上面所提的原本屬於霍光陣營的老實本分的張安世。與霍光有過節的魏相出任大司農掌中央財政等等。透過這次封賞,宣帝的勢力從無到有。

    3.透過前面兩件事宣帝的勢開始初具規模,再加上背後整個漢室的勢,差不多也能夠與霍氏集團分庭抗禮了,可是離徹底粉碎霍氏集團的勢且自己的勢不受損傷這樣的理想結果還差點,所以他繼續等和忍,繼續聚勢,即使中間有他的皇后被霍家人毒殺,也沒選擇與霍家硬拼,而是如霍家的願,立霍成君為後。即使在霍光死後他都沒有立刻下手,而是繼續用明升暗降的方式,慢慢瓦解霍氏集團的勢,直至霍氏的勢被瓦解乾淨,自然而然的被宣帝所聚集起來的滾滾大勢所碾的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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