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離不開強有力的外部支援,特別是人財物方面的保障。《意見》涉及到的主要是3個方面。
一是落實報酬待遇等激勵政策和制度規定。《意見》提出,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基層黨組織書記、專職黨務工作者報酬待遇和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按照這些要求,一方面要很好地落實已有政策規定,比如,村黨組織書記報酬不低於當地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社群專職工作人員報酬不低於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推動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書記薪酬待遇保障制度,有條件的地方上級黨組織要給予適當工作津貼等。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新的激勵政策和保障制度,比如,可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建立報酬待遇聯動增長機制,探索實行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幹部津貼補貼制度等。同時,還要認真執行從基層培養選拔幹部政策規定,注重選拔優秀鄉鎮黨委書記進入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或到上級機關任職,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公務員、選任鄉鎮領導幹部的力度,使他們工作有待遇、幹好有發展、退後有保障。
二是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度。把村、社群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把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預算;多渠道解決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等等。在支援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服務設施建設和便民利民舉措方面,重點是建立落實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制度。
三是完善服務資源統籌機制。這也是加強服務的重要保障。主要是“三個統籌”,即加強行業統籌,各系統各部門給基層安排任務,要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原則,提供相應的資金和資源,並以基層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到位;加強城鄉統籌,推行部門包村、企業聯村、村居共建,實現城鄉基層黨組織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加強區域統籌,引導區域內不同型別黨組織共創共建,實行強村帶弱村、中心村輻射周邊村,組織基層幹部跨區域掛職培訓鍛鍊。同時,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基層黨建工作的傾斜和支援力度。
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離不開強有力的外部支援,特別是人財物方面的保障。《意見》涉及到的主要是3個方面。
一是落實報酬待遇等激勵政策和制度規定。《意見》提出,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基層黨組織書記、專職黨務工作者報酬待遇和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按照這些要求,一方面要很好地落實已有政策規定,比如,村黨組織書記報酬不低於當地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社群專職工作人員報酬不低於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推動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黨組織書記薪酬待遇保障制度,有條件的地方上級黨組織要給予適當工作津貼等。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新的激勵政策和保障制度,比如,可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建立報酬待遇聯動增長機制,探索實行艱苦邊遠地區鄉鎮幹部津貼補貼制度等。同時,還要認真執行從基層培養選拔幹部政策規定,注重選拔優秀鄉鎮黨委書記進入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或到上級機關任職,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公務員、選任鄉鎮領導幹部的力度,使他們工作有待遇、幹好有發展、退後有保障。
二是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度。把村、社群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把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預算;多渠道解決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等等。在支援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服務設施建設和便民利民舉措方面,重點是建立落實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制度。
三是完善服務資源統籌機制。這也是加強服務的重要保障。主要是“三個統籌”,即加強行業統籌,各系統各部門給基層安排任務,要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原則,提供相應的資金和資源,並以基層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到位;加強城鄉統籌,推行部門包村、企業聯村、村居共建,實現城鄉基層黨組織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加強區域統籌,引導區域內不同型別黨組織共創共建,實行強村帶弱村、中心村輻射周邊村,組織基層幹部跨區域掛職培訓鍛鍊。同時,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基層黨建工作的傾斜和支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