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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識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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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遁逃者
對此問題,工信部等四部委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給出了明確規定如下:
(二)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大家可以看到,按照這個標準,工業類的中小微企業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中型企業需要滿足人數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而且營收2000萬元以上40000萬元以下。人數與營收兩個條件都需要滿足才是中型企業,如果只滿足一個,那麼就是小型企業了。按照題主說的內容看,人數滿足小型企業,那麼顯然是人數在20至300人之間,那麼此時按照這個標準,只要公司的營收不超過40000萬,都只能被列入小型企業,但是公司的營業收入雖然超過了7000萬,但應該是不到40000萬的,所以按照這個標準列入小型企業,一點問題都沒有。
可以劃分為小型企業。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對於工業類企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注意,這裡寫的是“且”,意思就是要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才會劃入中型企業,只要有一個條件不滿足那就是小型企業。比如,A工業企業從業人員200人,營業收入3000萬元,按規定,A企業屬於小型企業。又如,B工業企業從業人員為400人,營業收入1500萬元,按規定,B企業屬於小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