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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牙齒顧問

    給的資訊太少,無法判定,如果是車子質量導致的摔倒,商家包括廠家都有一定的責任,如果車子無質量問題,正規廠家出產,有產品合格證,由於自己的問題導致的摔倒,本人認為無法對商家進行索賠。

  • 2 # 芽醫江

    無論這是什麼原因導致的意外,“堵門店索賠10萬”這種做法都是魯莽的,涉嫌敲詐勒索!

    以下就兩種可能性進行個人觀點分析:

    一、新買腳踏車質量問題導致意外。比如突然掉鏈子、轉向失靈、腳踏突然脫落或者其他零部件突然失靈等。這個還得分是店家車輛組裝的問題、廠家產品質量問題還是其他供應商的零部件質量問題。如果是這種情況則可以根據責任劃分進行協商賠償。

    二、個人因素以及路況因素。如果意外跟腳踏車質量無關,這種情況去找店家麻煩就涉嫌敲詐勒索了。

    敢於這樣堵門索賠的,個人還是傾向於可能是腳踏車質量問題導致的意外。建議報警處理,經過合理合法的途徑,經過正規的責任劃分進行合理的索賠!

    如果懷疑是腳踏車質量問題,第一時間應該報警,讓警方拍攝分析現場、扣留腳踏車進行檢測。然後儘快送醫,評估傷情,預算相關治療費用等。

  • 3 # 青年菌

    25歲兒子騎新買腳踏車摔掉門牙,老父堵店門索賠10萬,無理取鬧的父親,無理的賠償就是勒索,敲詐。

    事情發生在杭州,一名年輕的25歲男子花1998元買了一輛腳踏車,不幸的是等二天騎出門鏈條突然脫落。

    事發突然腳踏車沒能控制好,一下子撞到了街上的護欄,磕到嘴巴把兩個門牙磕掉了。

    父親見這情況心裡氣得不行,覺得都是腳踏車質量問題,心想兒子磕掉門牙後吃不了飯,班也不能上,於是就堵在商家門口索賠10萬

    面對父親的堵截以及高額的賠償,店老闆覺得他是無理取鬧,訛人,車購買的時候也才1000多,卻要自己賠償10萬,這是哪來的道理?

    據瞭解,男子購買腳踏車剎車是碟剎,就算當時鏈條掉了也可以剎住車。另外,根據現場檢測,這輛腳踏車的剎車完好無損。

    也就是說自稱車沒有問題,問題出自騎車的人身上,再者說騎車的人不是三歲小孩,而是25的成年人。

    按照腳踏車的特性,當時完全可以剎住,摔掉兩顆牙完全是因為自己技術問題,跟老闆是哪門子關係?

    對於此事,老闆決定把車子送去進行第三方檢測,如果是車的責任那麼絕對會承擔相關損失和賠償。

    不過,絕對不可能像男子父親口口聲聲稱10萬,那不現實也不可能,一切會走法律途徑。

    現目前,車輛還沒有進行檢測,沒有具體的證據咱們也不好說什麼,但就對父親的做法必須給予懲處。

    堵在別人店面口無疑是影響別人做生意,像這樣的行為哪怕是車輛問題,也要追究你的責任先,凡事得講道理,是車的問題該賠就賠,賠多少不是你張口就來,就衝你喊10萬就可以判你個敲詐勒索的罪。

    人吶,不能無理取鬧,沒錢你寸步難行,有理才能走遍天下。

  • 4 # 唐大嘟嘟看民生

    25歲的兒子,50多歲的爹,這爺倆整個一個奇葩組合啊。兒子叫“沒門牙”,老爹叫“沒頭腦”,孩子媽叫“不高興”吧。

    這一家人咋湊的呢,整個一動畫片人物,太卡通了吧。

    能把無理當作有理說,作為25歲的成年人,購買腳踏車,民事行為合法有效。因為騎行過程中的失誤,導致摔傷,就把責任一股腦地推到了他人的身上,非要追究腳踏車店店主的責任。還大張旗鼓地坐到了腳踏車商店裡,索要高達10萬元的賠償,這是碰瓷的升級版啊。我就想問一問這爺倆,你兒子死了,想要多少錢。咋這麼不要臉呢,這10萬元你是用屁股計算出來的嗎。

    我建議店主一分錢也不能給,對他們的索賠要求不同意。

    要求他們到法院起訴,再由法院請第三方權威檢測單位對腳踏車全面檢測,並拿出權威檢測報告。主要是檢查前輪組是不是正圓,前剎車系統是否靈敏;後剎車系統是否靈敏;後輪組是不是正圓,轉動過程中是否潤滑,偏擺等。

    檢測報告中證明是腳踏車的責任,法院依照騎行者的傷情進行司法鑑定,依法判決賠償數額,再由店主和腳踏車生產廠商商定賠償金額;如果不是腳踏車的責任,而是騎行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導致事故的發生,則一分錢也不能給,也不接受所謂的花錢免災的調解行為。

    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如果父子倆繼續無理糾纏,到店裡中吵鬧,影響你的生意。報警,抓人。

    請求公安機關以敲詐勒索罪對父子二人追究刑事責任,不管結論如何,這種影響和諧,無理攪三分的違法行為必須堅決予以嚴厲打擊,不能再給他們任何敲詐勒索的機會了。

  • 5 # 龍族社

    本以為這只是個段子,沒想到還真有此事,自己騎車摔掉兩顆門牙,竟然要10萬塊錢賠償,好值錢的牙。

    近日,杭州一男子表示,自己的25歲的兒子前兩天在一腳踏車店買了輛車,第二天騎行時鏈條脫落,撞上了路邊護欄,磕掉了兒子兩顆門牙,導致兒子飯不能吃、班不能上。男子便到腳踏車店堵門,要求賠償10萬元。

    店老闆則表示,就算鏈條脫落,剎車是好的。25歲成年人又不是5歲小孩,應該有能力把控車。且這輛腳踏車價格才1998元,卻要10萬賠償,誰也不會同意。店家稱將讓第三方檢測這輛腳踏車,如果是質量問題,自己會負責,但10萬不可能,男子表示賠償金額可以商量。

    可以看出,男子的兒子買的是一輛變速腳踏車,騎過這種腳踏車的人都知道,這種車的鏈條鬆緊騎車人是可以自行隨意調節的。男子的兒子在騎行的過程中是否對鏈條鬆緊做了除錯,才導致了鏈條脫落,只有他自己知道。因此男子將鏈條脫落歸結於車子的質量問題,顯然不妥。

    腳踏車鏈條脫落並不會影響剎車效果,即便鏈條脫落,這個25歲小夥完全可以採取剎車措施,以避免撞倒護欄。小夥之所以會撞倒護欄,可能有三個原因:騎行速度快;鏈條脫落後小夥慌亂忘記了採取剎車措施;當然,也有可能是剎車本身有問題。不過,店家自己已經檢測了剎車,並沒發現失靈等問題。是否為腳踏車本身的質量問題,待第三方檢測結果出來後便知。

    假如不是腳踏車的質量問題,那這個男子可能會讓自己的兒子很尷尬。25歲已經是一個成年小夥,應該對自己的騎車安全有防範意識。一個大小夥子遇上這麼點兒事情,還要讓自己的父親出面幫忙處理,看來父母對其真是溺愛有家、永遠的保護傘。

    腳踏車店家是否需要對這個25歲小夥掉兩顆門牙進行賠償,主要看第三方的檢測結果。如果證明腳踏車本身並不存在質量問題,店家也就沒有責任,無需賠償一分錢。而且,本身男子張口便要10萬元賠償就不合理,種植兩顆牙可能也就萬把塊錢,10萬元索賠無憑無據無道理。

    如今,類似的事情並不少見,一部分人遇到問題,很少去提及自身的責任,只會將責任推卸給他人。然後會找出各種各樣索賠的理由。基本不分是非,一門心思只為了從他人身上獲得錢財。這是一種很可怕的現象,後患無窮。

    結束語,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小夥騎車磕掉門牙,其自身肯定有推卸不掉的責任。小夥的父親做法顯然不妥,堵門鬧事解決不了問題。開口便要10萬元賠償,更為不妥。賠償是以責任劃分為前提,並不是開口要就得賠。

    大家覺得店家應該賠償嗎?

  • 6 # 遠山的呼喚

    不知道這是輛什麼牌子的山地車,首先第一天剛買下,第二天鏈子就斷裂,不能不說車子的質量確實存在問題。因為我們都知道,剛買的新車,在推走前都是先要調校和檢查的,確定沒有任何問題,才能賣出。

    雖然兒子已經25歲,騎腳踏車對一個成年人來說當然不是什麼有難度的事情。但是車子騎行速度很快的時候,車鏈子如果突然斷裂,是不可能完全剎住閘的,如果摔倒,那後果可想而知。當事人是摔掉了兩顆門牙,我們知道人的牙齒一但壞掉,是不可能再生的。

    所以說,腳踏車商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畢竟這輛車才買下一天,鏈子就斷掉了。如果鏈子不斷,當事人自然也不會摔倒。

    這個兒子的父親,自然是又氣又心疼,因為25歲正值大好年華,兩顆門牙就沒有了,而且還不能再生,以後的生活自然會受到一定影響。但是要索賠10萬元是有點太多了,也不現實。可以好好和商家商量一個比較合理的數額,這樣比較好。

  • 7 # 99隨便

    作為消費者,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應當走正規法律維權途徑,不應當按照“土辦法”去堵門。

    新買的腳踏車出故障,25歲小夥被摔斷門牙。

    事情發生在杭州。

    一位25歲小夥花一千多元購買一輛腳踏車,結果第二天騎行時,腳踏車鏈條突然脫落,導致撞上護欄,門牙撞掉兩顆。

    小夥的父親認為是腳踏車質量不合格,推著腳踏車找店家要說法。

    雙方發生爭執,老人要求10萬元賠償,店家不同意,老人強行堵門。

    一方要求賠償10萬元,另一方認為是獅子大張口,爭執不下。

    店家的反駁理由包括:

    (1)腳踏車時合格產品。

    (2)購買者和使用者是25歲成年人,有是非分辨能力。

    (3)腳踏車在摔了的情況下,剎車系統還是完好的,就算鏈條故障也能停車。

    (4)腳踏車僅有一千多元,提10萬元賠償是獅子大張口,沒法接受。

    在民警協調下,雙方沒談攏,店家表示會將腳踏車送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等檢測結果出來,雙方再協商。

    假如25歲男子摔傷真的是由於腳踏車質量問題導致,10萬元賠償或許不算高。

    從人身傷害賠償角度看,這起事故造成的損失,至少包括:醫療費,安裝義齒(假牙)費用,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等。

    按照經驗,缺失兩顆門齒,還可能達到傷殘等級標準,那就要計算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

    以杭州市的賠償標準,10萬元真的不一定足夠!

    這樣嚴重的一起糾紛,怎麼可能憑藉雙方的協商,就能輕易談判成功呢?

    店家的辯解理由,看似有道理,但在法律上未必能站得住腳。

    想想也明白,一家做生意的腳踏車店,怎麼可能輕易拿出10萬元鉅款,去賠償一個顧客呢?

    無論誰是車店老闆,誰也不可能那麼做!

    更何況,這起事故的責任到底屬於誰,肯定不能憑藉雙方的紅口白牙。

    比如說,購車人是成年人,有辨別是非能力,就能讓店家逃避質量問題嗎?

    假如這句話說得通,以後所有商店都可以正大光明賣假貨了!

    再比如說,鏈條掉了也能剎車,就能讓店家逃避責任嗎?

    這條理由也是說不通的,只要腳踏車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是導致事故的理由,出賣不合格產品的店家,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最後的腳踏車價格和賠償數額之間的關係,就更是胡說八道。

    具體賠償數額,看的是受傷者的傷害程度,與商品本身的價值沒有關係。

    這就好比說,我賣出去一輛不合格的汽車,價值10萬元,購買者駕駛這輛不合格汽車撞死了人,難道我能說,由於汽車價值10萬元,我只負責賠償10萬元嗎?

    正確的做法是保留證據,儘快向法院起訴,尤其腳踏車是重要證據,不能交還給店家。

    這件事情裡,老人最錯誤的地方,是將腳踏車交給了店家,可能導致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滅失。

    這輛出了問題的腳踏車,是未來訴訟中最重要的證據啊!

    換句話說,老人的兒子未來能否獲得賠償,關鍵就在於這輛腳踏車。

    現在壞事了!

    根據新聞內容看,老人輕易將腳踏車交給店家,由店家去委託所謂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

    但你要知道,店家也是人,他怎麼可能做對自己不利的事?

    這種關鍵證據的檢測,必須由中立機構,比如法院來委託一家有資質的鑑定機構,才能做出公平的鑑定結論。

    換言之,老人將腳踏車交出去之後,原本有可能打贏的官司,卻因為這個草率的決定,變得對自己很不利。

    你就不擔心,店家先把腳踏車的故障排除,或者乾脆換上最好的零部件,再去找人做鑑定嗎?

    作為普通消費者,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嚴重傷害,一定不要採取盲目鬧事的方法,那樣對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正確的方法是走法律途徑,那才是真正能保護你權益的唯一途徑!

  • 8 # 夜雨如書

    隨著時代的發展,很多人都開始注重維權了,但是維權也要有理有據,合理維權和藉機訛詐之間往往只有一線之隔。而那條線,就是我們的道德。

    在鑑定結果還未出來之前,堵店門索賠10萬元,顯然是不妥當的。

    事情並不複雜,25歲的蔡先生不久前從某腳踏車品牌店花費近2000元買了一輛腳踏車,結果第二天騎車出門就摔倒了,而且磕掉了兩顆門牙。蔡先生的父親來找店家索賠,稱兒子不能吃飯不能上班,要求店家賠償10萬元。

    客觀地講,如果蔡先生真的是因為腳踏車質量問題導致摔掉門牙,那麼向店家索賠也屬於合理維權,無可厚非。至於索賠10萬元是否合理,那就要看最終的責任劃分了。

    不過,如果腳踏車不存在質量問題,而是蔡先生自己摔倒的,那麼蔡先生父親的堵門索賠就有點敲詐勒索的意味了,說不定這也是一種碰瓷呢?

    雙方也因為事故的原因產生了分歧,蔡先生一方稱是車子突然失靈才導致其撞上護欄磕掉門牙的。

    而店家則稱車子的剎車沒問題,鏈條也沒有斷,這種賽車樣式的腳踏車一般都是碟剎,就算鏈條出問題,也不妨礙剎車。

    本來店家是同意協商解決的,但由於蔡先生父親索要金額太多,且堵門妨礙了營業,最終選擇報警處理。

    客觀地講,蔡先生都25歲了,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正常情況下即便騎車速度較快,只要剎車沒問題,也不太可能會衝出去磕掉門牙。而事發時,只有蔡先生在現場,僅憑一面之詞很難證明事故的發生和車子的質量有關。

    當然,走第三方鑑定是目前來看最合理的。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該賠償的一分都不能少,不該賠償的一分也不能賠。

    此外,個人認為,如果最終證明蔡先生的說法有誤,腳踏車沒有質量問題,那麼對於蔡先生父親堵門索賠10萬元的行為,也應該有相應的說法。畢竟,這已經超出正當維權的範疇了。

    總而言之,發生類似的事情,還是應該第一時間取證報警了,請合理維權但不要過度維權。

  • 9 # 使用者1681495246414

    純屬無禮取鬧,如果要求賠償的話就是屬於講歪理,歪理有以下幾條:首先要控告單車設計師,他設計的單車容易摔倒才會這樣,接著廠家,店家,還有公路局,最後還有你自己,如果你沒生他然後養這麼大,他能摔傷嗎?其實你才是最大責任承擔者!應負全責!

  • 10 # 葉律師

    男子的兒子花了1998買輛捷安特腳踏車,結果第二天中午就撞到了護欄上,兩顆門牙被撞掉了。男子說,主要是由於當時腳踏車的鏈條突然脫落導致,現在兒子吃飯吃不了,也不能去上班,想讓店家賠償十萬元。

    堵門鬧事,這樣的索賠方式顯然是不合法。

    問題的本質在於事故發生的原因,男子認為是因為腳踏車的問題導致事故產生,而店家說這輛腳踏車的鏈條沒有斷,剎車也是好的,基本不太可能是因為腳踏車問題而出現事故。

    既然雙方對於事故產生的原因存有爭議。店家也表示,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對腳踏車進行鑑定。這樣最好,雙方共同選定鑑定機構進行鑑定,能夠確定事故原因,避免產生衝突。

    另外,對於賠償金額的問題,應當依法依規進行確定,根據法律規定的賠償專案及標準計算出相應的賠償金額,而不是自己認為賠償多少而漫天要價。若是無法達成一致,還是透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

    總之,維權需要依法依規。

  • 11 # 斌哥哥145094772

    如果有法律依據要賠錢傷者的話。我估計我將告別打工,從此走上以索賠發財之路咯!天天上酒店,吃一家索賠一家!味道差,賠。坐的屁股疼,賠。上菜慢,賠!反正理由由我隨口說!開房睡。床上掉下來了。賠!你的床太小!走到哪,幹啥你都得賠!哈哈!一哭二鬧三上吊!賠!

  • 12 # 5192253

    老父不講道理無理取鬧屬於危害公共秩序,勸阻不聽者應該拘留五天,並賠償店主損失。社會不能給這些無事生非的人半毛錢的甜頭,不然就沒有公理正義了。

  • 13 # 正義的力星

    賣腳踏車有何過錯讓人家賠10萬?錯的是自已的兒子,騎不來就別懲能,滾回去吧別影響人家做生意。你要怪就去找設計者和生產廠家吧!別人不設計,廠家就不會生產,廠家不生產,店鋪就不會賣,店鋪不賣,你兒子就不會買,兒子買了若技術好就不會傷牙,反之。說來說去罪魁禍首還是兒子的問題。

  • 14 # 使用者6059420643969

    這樣的都應該拉去槍斃!那買汽車的撞車都應該找賣汽車的唄?都什麼思維啊?不怪魯迅先生說中華民族是有劣根性的!

  • 15 # 凡夫188396321

    按照中國目前的情況是應該要陪錢的這是現在中國的國情,偷東西被打了都要賠錢,何況這還是騎買來的腳踏車摔的……

  • 16 # 隨緣

    沒啥看法,中國式的老賴,啥事都可以賴上,人民幣也可以賴上,沒錢買啥車!你是打工族的話老闆也可以賴上,好啥要出薪水給你,還有公路局,為啥要修路,一群神經病患者!

  • 17 # 珠水河人家

    那要看什麼原因造成的,如果是腳踏車質量不好,大架子都斷了或者是把斷了等等,那當然他們要賠的。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就不應該找別人了。

  • 18 # 靜待花開6304

    好啊 哈哈哈 前些日子兩車相撞的事故可以很好解決了 大車司機重傷 家屬可以找汽車廠家要賠付 小三輪更慘 四五個死傷 去找賣三輪的門店 吧

  • 19 # 纖塵卷鬍子

    是不是真滴掉鏈子都是疑問,即便是真滴,玩過山地車滴都知道新車鏈子、剎車調節需要一定時間,不一定一次到位。況且新車第二天,誰又知道自己有沒有調過車,自己不會玩車怨誰!

  • 20 # 頂千斤1

    看到這樣新聞真是高興不起來 為什麼會這樣 這得真要感謝法官和律師 大家怎麼看 建議 以後法官判案 判完以後 要有專業部門稽核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面對你的媳婦,你有沒有想過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