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區政法會議的安排部署和省綜治委印發的《關於加強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更加註重聯動融合和科技資訊支撐,形成社會治理工作合力,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工作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要緊緊圍繞平安建設和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以網格化服務管理為底座、以資訊化手段為支撐、以聯動融合為關鍵,推動各級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有效形成“矛盾糾紛聯調、社會治安聯防、重點問題聯治、重點人員聯管、服務管理聯抓、基層平安聯創”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則。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統籌抓總作用,形成黨政主導、綜治牽頭、社會治理密切相關的村(社群)主動參與的建設格局。以現有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為底座,以網格化服務管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公共安全“雪亮”工程三大資訊系統為支撐,融合平安建設相關職能部門資訊資源,實現縱向鎮、村(社群)兩級和橫向有場鎮各單位資訊的互聯互通,實現資訊共建共享。村(社群)可利用現有辦公場所或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綜治中心。要在務實管理上下功夫,綜治中心要實現實體化執行,突出實戰功能。
(三)目標任務。2017年11月底前,鎮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全面完成,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完成50%;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其餘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
二、建設內容
(一)鎮綜治中心
按照“綜治辦+資訊化+組團式服務”模式建設,將綜治維穩辦公室、網格化服務管理辦公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雪亮”工程影片監控室、綜合執法和平安巡防中隊進行整合,建立石馬鎮綜治中心,掛石馬鎮綜治中心牌子,主任由鎮黨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綜治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兼任。整合我鎮有關社會治理的單位和村(社群)力量,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建立協作配合、精幹高效、便民利民的實體化工作平臺,發揮實戰功能,實現資訊互通、優勢互補、工作聯動。
(二)村(社群)綜治中心
整合村(社群)警務室、調解室及“雪亮”工程影片監控等資源建立村(社群)綜治中心,主任由村(社群)黨組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村(社群)主任兼任並負責日常工作。利用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充分發揮村(社群)黨支部和村(居)委會幹部,駐村(社群)民警、網格員、社會工作者、治安積極分子等聯防聯治隊伍作用,整合社會治理資源進一步向網格、家庭延伸,及時反映和協調群眾利益訴求,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有條件的村(社群)要依託綜治中心或便民服務站,設定工作視窗,提供人民調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務。
三、職責任務
1.督促推動轄區內矛盾糾紛排查和多元化解機制的形成,運用資訊化手段,加大網上排查、受理、研判、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糾紛形勢,充分發揮基層和行業的作用,做到矛盾糾紛聯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
2.協調打推進轄區內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雪亮”工程建設和公共安全影片監控建設聯網作用,進一步提升網格化服務管理實效,推動綜治重點工作落地落實。組織平安志願者、社群工作者、聯防聯治隊伍及相關社會組織參與治安防範工作,做到社會治安聯防。
3.組織開展轄區內社會治安重點區域和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勢,對群眾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整治,做到治安突出問題聯治。
4.協同做好轄區內實有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護路護線聯防等工作,專群結合,做到重點人員聯管、服務聯抓。
5.建立健全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對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組織開展系列平安建立活動,做到基層平安聯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村(社群)要高度重視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將其作為夯實基層基礎。深化平安建設的重要舉措,進行專門研究部署。鎮財政所要將鎮、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村(社群)綜治中心負責轄區內行政執法、實有人口、特殊人群、重點青少年、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社會治安(平安巡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校園及周邊安全、護路護線等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揮村(社群)職能作用,聚焦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強化資源整合、資訊交流、聯動聯防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制度。鎮村(社群)兩級綜治中心要結合工作實際,健全完善首問負責、工作例會、情況報告、資訊研判、督查督辦、考核評價等制度,形成規範有序的工作機制。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考勤、值班、檔案、綜治資訊網格管理等制度,切實把綜治中心各項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各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納鎮黨委、政府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及時發現問題,嚴格工作進度,促進工作落實。對工作組織不力,未按時完成任務的村(社群)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區政法會議的安排部署和省綜治委印發的《關於加強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更加註重聯動融合和科技資訊支撐,形成社會治理工作合力,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工作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要緊緊圍繞平安建設和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以網格化服務管理為底座、以資訊化手段為支撐、以聯動融合為關鍵,推動各級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有效形成“矛盾糾紛聯調、社會治安聯防、重點問題聯治、重點人員聯管、服務管理聯抓、基層平安聯創”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則。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統籌抓總作用,形成黨政主導、綜治牽頭、社會治理密切相關的村(社群)主動參與的建設格局。以現有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為底座,以網格化服務管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公共安全“雪亮”工程三大資訊系統為支撐,融合平安建設相關職能部門資訊資源,實現縱向鎮、村(社群)兩級和橫向有場鎮各單位資訊的互聯互通,實現資訊共建共享。村(社群)可利用現有辦公場所或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綜治中心。要在務實管理上下功夫,綜治中心要實現實體化執行,突出實戰功能。
(三)目標任務。2017年11月底前,鎮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全面完成,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完成50%;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其餘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
二、建設內容
(一)鎮綜治中心
按照“綜治辦+資訊化+組團式服務”模式建設,將綜治維穩辦公室、網格化服務管理辦公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雪亮”工程影片監控室、綜合執法和平安巡防中隊進行整合,建立石馬鎮綜治中心,掛石馬鎮綜治中心牌子,主任由鎮黨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綜治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兼任。整合我鎮有關社會治理的單位和村(社群)力量,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建立協作配合、精幹高效、便民利民的實體化工作平臺,發揮實戰功能,實現資訊互通、優勢互補、工作聯動。
(二)村(社群)綜治中心
整合村(社群)警務室、調解室及“雪亮”工程影片監控等資源建立村(社群)綜治中心,主任由村(社群)黨組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村(社群)主任兼任並負責日常工作。利用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充分發揮村(社群)黨支部和村(居)委會幹部,駐村(社群)民警、網格員、社會工作者、治安積極分子等聯防聯治隊伍作用,整合社會治理資源進一步向網格、家庭延伸,及時反映和協調群眾利益訴求,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有條件的村(社群)要依託綜治中心或便民服務站,設定工作視窗,提供人民調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務。
三、職責任務
1.督促推動轄區內矛盾糾紛排查和多元化解機制的形成,運用資訊化手段,加大網上排查、受理、研判、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糾紛形勢,充分發揮基層和行業的作用,做到矛盾糾紛聯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
2.協調打推進轄區內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雪亮”工程建設和公共安全影片監控建設聯網作用,進一步提升網格化服務管理實效,推動綜治重點工作落地落實。組織平安志願者、社群工作者、聯防聯治隊伍及相關社會組織參與治安防範工作,做到社會治安聯防。
3.組織開展轄區內社會治安重點區域和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勢,對群眾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綜合整治,做到治安突出問題聯治。
4.協同做好轄區內實有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護路護線聯防等工作,專群結合,做到重點人員聯管、服務聯抓。
5.建立健全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對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考核。組織開展系列平安建立活動,做到基層平安聯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村(社群)要高度重視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將其作為夯實基層基礎。深化平安建設的重要舉措,進行專門研究部署。鎮財政所要將鎮、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村(社群)綜治中心負責轄區內行政執法、實有人口、特殊人群、重點青少年、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社會治安(平安巡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校園及周邊安全、護路護線等相關工作。要充分發揮村(社群)職能作用,聚焦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強化資源整合、資訊交流、聯動聯防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制度。鎮村(社群)兩級綜治中心要結合工作實際,健全完善首問負責、工作例會、情況報告、資訊研判、督查督辦、考核評價等制度,形成規範有序的工作機制。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考勤、值班、檔案、綜治資訊網格管理等制度,切實把綜治中心各項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各村(社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納鎮黨委、政府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及時發現問題,嚴格工作進度,促進工作落實。對工作組織不力,未按時完成任務的村(社群)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