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
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根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
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