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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們共同的老朋友

    如果讓你大聲說出一句話,你想說什麼?感謝好友的提問,我來說一句話我想要說的話吧,那就是,“周春梅法官的的被害,是在是特冤枉了”!

    一,向慧是湘郵股份的一名員工,因工作原因,與副總髮生了矛盾後,已經被拘留所,拘留十天,罰款500元,那麼關於打傷副總的損害賠償問題,是在副總的誘騙下達成協議的,公司是承諾向慧繼續上班的情況下,向慧賠償了副總49000元醫藥費加精神損失費的,可是向慧沒有錢,只支付9000元的醫藥費,和兩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給副總,下欠兩萬元從工資中扣除。當向慧兌付了29000元后,公司就把她給開除掉了,這是明顯的誘騙行為!

    二,如果,公司直接辭退向慧,那就很可能發生向慧拒絕支付醫藥費的問題,如果是副總要想得到向慧的賠償,那就只能由副總先向法院起訴向慧,要求支付人身傷害賠償,這樣的話,副總就很沒有面子的,打死他,他也不會到法院去起訴向慧這個自己手下的員工的!因為被女員工打傷了,是一很丟人現眼的事情,一個上市公司的副總,他丟不起那個面子。所以,他就採用誘騙的方式來詐騙了向慧29000元錢,向慧的想不通的核心焦點就在這裡!所以,向慧就開始了勞動爭議維權,從勞動仲裁,到起訴法院,一審敗訴,打到二審,二審維持原判,再打官司到高院再審申請,最後的結果是高院駁回再審申請!官司的訴訟,就徹底終結輸掉了!所以,最後,就把仇恨全部發洩在同學法官的不幫忙的問題上了!所以,周春梅法官非常的冤枉的!我就回答到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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