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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果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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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感恩心幸福門
維權不是重點。你要想辦法,幫幫你的孩子走上身心健康的正道,才是頭等大事。
你的觀念值得商榷。小朋友受點委屈、挫折、磨鍊,不是壞事。自古好漢多磨難,從來溺愛無偉男。數學成績差,長期以來數學老師嚴格管教,這是好事情!難道說,學得不好,還要得表揚、天天抱著孩子親幾口嗎?
過去,孩子上學,老師要是不管孩子,家長很著急。我家孩子老師不管,將來肯定沒有出息。有道是,不打黃荊不成人,打了黃荊做官人。有一天,孩子捱了老師的揍,家長高興得不得了,還要買點禮物送給老師,表示感謝。
現在好了,老師管一下你的孩子,要維權。維權的結果對孩子有什麼影響你知道嗎?他今後遇到什麼麻煩,都請你去維權!自己學習不好,老師是肯定不會管了,今後一定是越來越差。老師怎麼教呢?隨孩子,能學的學,不能學的就那樣。有的孩子本來管一管,可以成人成才。嚴管跟不嚴管,效果可是大不一樣。你天天喊維權,看似是愛,其實把孩子給害慘了。
當初,我家女兒上初三時,成績看似很好,但極不穩定。第一次測評時,一下子掉到全校100名開外。班主任是個年輕的男老師,非常嚴格,我女兒這次就捱了三棍子。我問她,痛不痛?她說,“痛啊,一節課手都是麻的”。我當時也心痛。但我看出來了,她用功自覺多了,上學也去得早多了,因為晚了要捱打,不是說著玩,真打!結果怎麼樣,成績直線上升。畢業後提前批升重點高中,成績多次衝進前十。臨近畢業時,我也學學古人的辦法,請老師吃飯,真誠向老師致謝!自己捨不得打,老師也不管。好孩子就這樣給廢掉了,不是嗎?
想孩子上進,你要有感恩心。找到孩子的好處,多鼓勵他, 這就是感孩子的恩。找到孩子老師的好處,謝謝老師,多和老師一起探討,這叫感老師的恩。小朋友一起,打打鬧鬧難免,同學一場,長大了就是朋友,也許那個班長長大了當了大老闆,多個朋友多條路。你一維權,結了個仇,你一退讓,多一條出路。你要慎重。
而且,你要明白的是,不是你的東西,你維權也維不來。如果懂得了感恩的道理,時時找人好處,處處感恩別人,這些煩惱都會消失不見,好事情就會天天來找你。請你立即回頭啊!
孩子老實非壞事,認真學習不能遲。
感恩老師和同學,才是上進鋪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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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禪武
幾年過去了,找證據有困難,還是想辦法改變自家孩子的社會適應能力吧。
膽小就練體育,練拳擊武術都可以有效的改變心理素質。學習不好就去補吧。
孩子雖然是在家長的保護下成長,但終究有一天他要獨立面對社會,在學校的環境裡成長,其實就是在保護的環境裡學習將來面對社會。因此我們家長不能指望學校給於更多的關懷,畢竟一個班級五十幾個人,一個老師是管不過來的。
先練習體育,擁有了強壯的身體,這是人的第一種武器,適當的練習一些防身技能,能有效的避免別人的攻擊,特別在遊戲的環境,玩的過程,讓孩子獲得身份的地位,這是很多孩子在遊戲吵鬧著彼此樹立的身份。想想很多動物在幼小的時候都是這樣玩玩打打。
補習數學,補習人的語言社交能力,一句話能把人說笑,也能把別人說跳,這足以說明你的社交的語言的重要性,最軟的舌頭也可以敲斷別人的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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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楚人一丁
謝風雲散45邀答!
問:孩子因老實膽小數學成績差,長期被數學老實、班長毆打,有點精神分裂了,現在幾年了,該怎樣維權?
維權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就現在來說,你發現了問題,及時向學校反映,學校必須公正公平進行處理,想作為,就必須為民辦實事,說重點,毆打人就是黑惡勢力的表現。問題是,你反映的兒子被打的事已過去幾年了,維權需要證據的,口說無憑,維權會舉步維艱。
在維權上可一步步來,先禮後兵,儘量不要把矛盾激化,先向學校反映,學校不管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訴訴,仍化解不了矛盾,向有關領導部門投訴,還解決不了問題,那就只有走起訴這條路了,依法來解決問題,但起訴很重時效,這方面你要把握好。
我的意見是先協商解決問題,擺事實講道理,公平公正把問題攤在桌面解決,現在正打黑除惡,如果仁義的方法解決不好問題,那就只能不按規矩出牌,採取其它手段協調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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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這個真的是心很痛,很氣憤。為什麼不能還學生一片淨土呢?本該是Sunny快樂好好學習的年齡,卻要承受這些,除了氣氛心痛,還是得儘快想辦法幫孩子走出困境,不管外界怎樣看待,孩子永遠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幫助孩子儘快迴歸常態,能夠快樂生活是當務之急。
至於維權,您這個畢竟過去很多年了,沒有當時的影像資料能夠還原,是很難維權的,但是有一點,您可以試試,既然這個老師曾經那樣對待過您的孩子,如果他還在任教,應該還是會惡習不改,您可以透過這一點,想辦法獲得現有證據,證明這個老師變相體罰學生。將老師的行為公之於眾,趕出教師隊伍,受到應有的懲罰,至於班長,當時畢竟是個孩子,實在不好追究。
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可以解讀為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是與學校形成了教育服務合同,學校必須保障孩子們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心理健康發展。如果學校出現教師毆打幼兒的情況,校方和教師要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受傷孩子的醫療費和心理治療費用。假如有孩子被打傷,情節嚴重,涉事教師就涉嫌故意傷害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查閱相關報道後,你會發現,賠償標準很難界定,讓家長後期的維權陷入“有權賠償”和“不知咋賠”的尷尬境地。
避免這個現象的發生,還是得教育部門當好“把門人”的角色。作為家長,我們當前任務還是先引導和幫助孩子走出低谷,讓孩子感受到愛和被愛,能融入常態,至於老師,我覺得壞人總是會得到他應有的懲罰的,即便不是你,也會有人來收拾他,你就暫且先照顧孩子吧。
個人觀點哈,希望對您有用,祝您孩子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