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通常譯為“公共私營合作制”,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專案。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 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係,並透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PPP模式的優點:
(1)消除費用的超支。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專案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專案建設過程,保證了專案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週期,使專案費用降低。PPP模式只有當專案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成價,能夠消除專案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PPP專案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 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2)有利於轉換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3)促進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專案還能推動在專案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4)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5)使專案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6)風險分配合理。與BOT等模式不同, PPP在專案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專案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7)應用範圍廣泛,該模式突破了目前的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專案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通常譯為“公共私營合作制”,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專案。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 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係,並透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PPP模式的優點:
(1)消除費用的超支。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專案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專案建設過程,保證了專案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週期,使專案費用降低。PPP模式只有當專案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成價,能夠消除專案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PPP專案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 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2)有利於轉換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3)促進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專案還能推動在專案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4)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5)使專案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6)風險分配合理。與BOT等模式不同, PPP在專案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專案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7)應用範圍廣泛,該模式突破了目前的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專案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