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秋水伊人
-
2 # ALLEN021
海拔是指地面某個地點高出海平面的垂直距離。
地理學意義上的海拔是指地面某個地點或者地理事物高出或者低於海平面的垂直距離,是海拔高度的簡稱。它與相對高度相對,計算海拔的參考基點是確認一個共同認可的海平面進行測算。這個海平面相當於標尺中的0刻度。因此,海拔高度又稱之為絕對高度或者絕對高程。而相對高度是兩點之間相比較產生的海拔高度之差。
但海面潮起潮落,大浪小浪不停,可以說沒有一刻風平浪靜的時候,而且每月每日漲潮與落潮的海面高度也是有明顯差別的。因此,人們就想到只能用一個確定的平均海水面來作為海拔的起算面。海拔也就定義為高出或者低於平均海水面的高度。這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高程或絕對高程。
由於地球內部質量的不均一,地球表面各點的重力線方向並非都指向球心一點。這樣就使處處和重力線方向相垂直的大地水準面,形成一個不規則的曲面。因而世界各國有各自確立的平均海平面,即大地水準面。
1500-3500米為高海拔,在這個高度,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大多數人都可以適應;
3500-5500米為超高海拔,在這個高度,個體的差異決定能否適應;
5500米以上為極高海拔,在這個高度,人體機能會嚴重下降,有些損害是不可逆的。沒有人能在這個高度呆上一年。即使藏民和夏爾巴人,一般也都生活在5500米以下的區域。
從實際情況看,生活在低海拔的人一般在海拔2400米以下感覺基本正常,沒有明顯反應;超過2400米,如果有合理的海拔階梯和足夠的時間,還是能夠逐步適應;超過5500米後,無論花多少時間都無法完全適應。
海拔高程也稱海拔高度,就是某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 嚴格的海拔高程(簡稱海拔高),是地面點沿重力線到大地水準面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