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採用何種攤銷方法,如果包裝物核算使用計劃成本計價,在月末都應將包裝物應分攤的成本差異,記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或支出賬戶。採用一次或分次攤銷時,在出庫月末分攤成本差異;採用五五攤銷法時,在收不回或報廢月末分攤成本差異。
[例4]某企業隨產品銷售出租包裝箱40個,每個成本30元,押金按每個35元收取,存入銀行。本月收回包裝物,收取包裝箱租金500元,從押金中扣除。包裝物價值採用一次攤銷法攤銷。作會計分錄如下:
(1)領用包裝物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1200
貸:包裝物1200
(2)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1400
貸:其他應付款1400
(3)退還押金和扣除租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1400
貸:其他業務收入500
銀行存款900
[例5]某企業3月5日隨產品銷售出借包裝鐵桶100只,每隻計劃成本40元,押金按每隻45元收取,當月包裝物成本差異率為+2%,該批包裝物成本分4次攤銷,鐵桶按時收回,押金退還,並透過銀行結算。作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1)領出出借用鐵桶時
借:待攤費用4000
貸:包裝物4000
(2)收取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4500
貸:其他應付款4500
(3)月末結轉該批包裝物成本差異時
借:待攤費用80
貸:材料成本差異80
(4)月末攤銷包裝物成本時
借:營業費用1020
貸:待攤費用1020
以後各月末作與(4)相同的會計分錄。
(5)退還該批包裝物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4500
貸:銀行存款4500
企業採用一次轉銷法轉銷低值易耗品價值的,領用時,按其具體用途將其全部價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賬戶,貸記“低值易耗品”賬戶。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殘料價值,作為當期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數,衝減有關的成本費用。
[例6]某企業基本生產車間5月份領用一批低值易耗品,計劃成本6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2%,採用一次攤銷法攤銷。
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製造費用6000
貸:低值易耗品6000
同時
借:製造費用120(紅字)
貸:材料成本差異120(紅字)
上述低值易耗品在7月份報廢,殘料按計劃成本作價為220元入庫,則:
借:原材料220
貸:製造費用220
2.分次攤銷法分次攤銷法是指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分次攤銷其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一次領用數額較多,或單位價值較大,使用期限較長的低值易耗品。通常按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平均計算低值易耗品各期的攤銷額,並按低值易耗品的具體用途,將各期應攤銷的低值易耗品價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超過了分攤期限,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進行攤銷。對於提前報廢的低值易耗品,應將扣除殘料後的差額計入報廢當期的有關成本費用。如果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其價值已經攤銷完畢,應將其殘料價值作為當期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數,衝減有關的成本費用。
[例7]某企業生產車間4月初領用工具一批,實際成本2400元,預計使用6個月,採用分次攤銷法攤銷其價值。9月末報廢時入庫殘料價值50元,
會計分錄如下:
(1)領用時
借:待攤費用2400
貸:低值易耗品2400
(2)每月末攤銷價值為400元(2400÷6)
借:製造費用400
貸:待攤費用400
(3)9月末低值易耗品報廢時,除作與(2)相同的分錄外,還應將殘料價值衝減製造費用,即借:原材料50
貸:製造費用50
3.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是指在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在報廢時再攤銷其價值的另一半並登出其總成本的一種攤銷方法。適用於一次領用低值易耗品數量較多、價值較大的情況。[例8]D企業基本生產車間領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實際成本8000元,採用五五攤銷法核算。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8000
貸:低值易耗品——在庫低值易耗品8000
同時攤銷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
借:製造費用400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4000
(2)若上述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殘料估價200元且已入庫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8000
貸: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8000
借:原材料200
貸:製造費用200
無論採用何種攤銷方法,如果包裝物核算使用計劃成本計價,在月末都應將包裝物應分攤的成本差異,記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或支出賬戶。採用一次或分次攤銷時,在出庫月末分攤成本差異;採用五五攤銷法時,在收不回或報廢月末分攤成本差異。
[例4]某企業隨產品銷售出租包裝箱40個,每個成本30元,押金按每個35元收取,存入銀行。本月收回包裝物,收取包裝箱租金500元,從押金中扣除。包裝物價值採用一次攤銷法攤銷。作會計分錄如下:
(1)領用包裝物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1200
貸:包裝物1200
(2)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1400
貸:其他應付款1400
(3)退還押金和扣除租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1400
貸:其他業務收入500
銀行存款900
[例5]某企業3月5日隨產品銷售出借包裝鐵桶100只,每隻計劃成本40元,押金按每隻45元收取,當月包裝物成本差異率為+2%,該批包裝物成本分4次攤銷,鐵桶按時收回,押金退還,並透過銀行結算。作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1)領出出借用鐵桶時
借:待攤費用4000
貸:包裝物4000
(2)收取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4500
貸:其他應付款4500
(3)月末結轉該批包裝物成本差異時
借:待攤費用80
貸:材料成本差異80
(4)月末攤銷包裝物成本時
借:營業費用1020
貸:待攤費用1020
以後各月末作與(4)相同的會計分錄。
(5)退還該批包裝物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4500
貸:銀行存款4500
企業採用一次轉銷法轉銷低值易耗品價值的,領用時,按其具體用途將其全部價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賬戶,貸記“低值易耗品”賬戶。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報廢殘料價值,作為當期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數,衝減有關的成本費用。
[例6]某企業基本生產車間5月份領用一批低值易耗品,計劃成本6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2%,採用一次攤銷法攤銷。
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製造費用6000
貸:低值易耗品6000
同時
借:製造費用120(紅字)
貸:材料成本差異120(紅字)
上述低值易耗品在7月份報廢,殘料按計劃成本作價為220元入庫,則:
借:原材料220
貸:製造費用220
2.分次攤銷法分次攤銷法是指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分次攤銷其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一次領用數額較多,或單位價值較大,使用期限較長的低值易耗品。通常按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平均計算低值易耗品各期的攤銷額,並按低值易耗品的具體用途,將各期應攤銷的低值易耗品價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超過了分攤期限,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進行攤銷。對於提前報廢的低值易耗品,應將扣除殘料後的差額計入報廢當期的有關成本費用。如果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其價值已經攤銷完畢,應將其殘料價值作為當期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數,衝減有關的成本費用。
[例7]某企業生產車間4月初領用工具一批,實際成本2400元,預計使用6個月,採用分次攤銷法攤銷其價值。9月末報廢時入庫殘料價值50元,
會計分錄如下:
(1)領用時
借:待攤費用2400
貸:低值易耗品2400
(2)每月末攤銷價值為400元(2400÷6)
借:製造費用400
貸:待攤費用400
(3)9月末低值易耗品報廢時,除作與(2)相同的分錄外,還應將殘料價值衝減製造費用,即借:原材料50
貸:製造費用50
3.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是指在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在報廢時再攤銷其價值的另一半並登出其總成本的一種攤銷方法。適用於一次領用低值易耗品數量較多、價值較大的情況。[例8]D企業基本生產車間領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實際成本8000元,採用五五攤銷法核算。
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1)領用時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8000
貸:低值易耗品——在庫低值易耗品8000
同時攤銷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
借:製造費用400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4000
(2)若上述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殘料估價200元且已入庫
借:製造費用400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4000
同時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8000
貸: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8000
借:原材料200
貸:製造費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