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final 與變數一起使用時,可宣告常量。此後,變數的值不可以再改變;當final與方法一起使用時,它阻止類方法的重寫;當final與類使用時,它阻止類的繼承(該類的所有方法都是final)。super:(1)引用父類的成員:super.變數 或 super.方法([引數列])當然,這需要相應的訪問許可權(2)在子類構造方法中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super([…]);//與this用法類似,應放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位置上請注意:父類變數的初始化只能透過呼叫super([…])方法,由父類來完成,子類不可能代勞。只有父類變數的初始化完成之後,子類才開始其新增變數的初始化工作。static:可以在類的欄位、方法前加上static關鍵字,表明該變數、該方法是屬於類的,故稱為類屬性或類方法。(而無static修飾的,則稱為例項屬性量或例項方法)說明:靜態成員屬於類所有,不屬於某一具體物件私有;靜態成員隨類載入時被靜態地分配記憶體空間或入口地址,通常透過 類名.靜態成員 方式來訪問;同一個類的例項方法可以訪問該類的類屬性、類方法;而類方法只能訪問該類的類屬性、類方法,不能直接訪問例項的變數和方法,也不能使用this關鍵字。this:this關鍵字表示的是當前物件,當出現在類的例項方法中,代表的是呼叫該方法的物件;當出現在類的構造方法中時,代表的是呼叫該構造方法建立的物件。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必須使用this:方法的形式引數與類的成員變數同名:例如:class Person{String name;int age;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age){this.name=name;this.age=age;}}一個類中的構造器呼叫同一個類中的另一個構造器:呼叫的方法:
當final 與變數一起使用時,可宣告常量。此後,變數的值不可以再改變;當final與方法一起使用時,它阻止類方法的重寫;當final與類使用時,它阻止類的繼承(該類的所有方法都是final)。super:(1)引用父類的成員:super.變數 或 super.方法([引數列])當然,這需要相應的訪問許可權(2)在子類構造方法中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super([…]);//與this用法類似,應放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位置上請注意:父類變數的初始化只能透過呼叫super([…])方法,由父類來完成,子類不可能代勞。只有父類變數的初始化完成之後,子類才開始其新增變數的初始化工作。static:可以在類的欄位、方法前加上static關鍵字,表明該變數、該方法是屬於類的,故稱為類屬性或類方法。(而無static修飾的,則稱為例項屬性量或例項方法)說明:靜態成員屬於類所有,不屬於某一具體物件私有;靜態成員隨類載入時被靜態地分配記憶體空間或入口地址,通常透過 類名.靜態成員 方式來訪問;同一個類的例項方法可以訪問該類的類屬性、類方法;而類方法只能訪問該類的類屬性、類方法,不能直接訪問例項的變數和方法,也不能使用this關鍵字。this:this關鍵字表示的是當前物件,當出現在類的例項方法中,代表的是呼叫該方法的物件;當出現在類的構造方法中時,代表的是呼叫該構造方法建立的物件。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必須使用this:方法的形式引數與類的成員變數同名:例如:class Person{String name;int age;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age){this.name=name;this.age=age;}}一個類中的構造器呼叫同一個類中的另一個構造器:呼叫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