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以上的黨員他們自己要成了黨支部.採取的是自願原則.
(一)設定黨支部的原則和要求
設定黨支部總的原則是要有利於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有利於黨支部自身建設的加強,有利於黨的領導的加強和改善。
按照黨員人數以及地域和單位設定黨支部,是設定黨支部的一般原則。按照黨員人數設定黨支部,可以便基層黨的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黨組織的領導幹部和普通黨員保持適當比例,有利於基層黨組織的精幹高效,有利於基層各級黨組織的效能得到充分發揮;
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
根據上述精神,設定黨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黨員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設立總支部委員會,下設若干支部委員會;經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超過50人的也可不設總支部委員會,而設支部委員會;黨員超過100人的,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但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不設黨的基層委員會,而設總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沒有條件單獨成立黨支部的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執行臨時任務時間較短或因某種原因暫時不能成立正式黨支部的,可成立臨時黨支部;部分對國計民生影響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礦企業、外交外貿機構和邊防要塞機關,雖然黨員不足50人或100人,但領導力量較強的,經上一級黨委批准,也可以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
(二)建立黨支部的一股程式
1.向上級黨委寫出建立黨支部的請示。請示的內容包括:建制單位的工作性質、人員數量等簡要情況;現有正式黨員、預備黨員的數量,建立黨支部的依據和理由;所建黨支部的性質;黨支部委員會組成人數和委員設定方案等。
2.上級黨組織批准建立黨支部以後,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
3.召開黨支部委員會,等額提名或直接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並對委員進行分工。
4.向上級黨委寫出黨支部委員會組成的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選舉支部委員會的依據;支部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的簡要情況,包括時間、出席大會的黨員情況、候選人名額與應選人名額差額情況、選舉結果等;黨支部委員會選舉書記;副書記的情況以及黨支部委員的分工情況。
5.上級批覆。黨支部委員會開始工作,履行自己職責。
三人以上的黨員他們自己要成了黨支部.採取的是自願原則.
(一)設定黨支部的原則和要求
設定黨支部總的原則是要有利於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有利於黨支部自身建設的加強,有利於黨的領導的加強和改善。
按照黨員人數以及地域和單位設定黨支部,是設定黨支部的一般原則。按照黨員人數設定黨支部,可以便基層黨的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黨組織的領導幹部和普通黨員保持適當比例,有利於基層黨組織的精幹高效,有利於基層各級黨組織的效能得到充分發揮;
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
根據上述精神,設定黨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黨員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設立總支部委員會,下設若干支部委員會;經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超過50人的也可不設總支部委員會,而設支部委員會;黨員超過100人的,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但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不設黨的基層委員會,而設總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沒有條件單獨成立黨支部的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執行臨時任務時間較短或因某種原因暫時不能成立正式黨支部的,可成立臨時黨支部;部分對國計民生影響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礦企業、外交外貿機構和邊防要塞機關,雖然黨員不足50人或100人,但領導力量較強的,經上一級黨委批准,也可以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
(二)建立黨支部的一股程式
1.向上級黨委寫出建立黨支部的請示。請示的內容包括:建制單位的工作性質、人員數量等簡要情況;現有正式黨員、預備黨員的數量,建立黨支部的依據和理由;所建黨支部的性質;黨支部委員會組成人數和委員設定方案等。
2.上級黨組織批准建立黨支部以後,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
3.召開黨支部委員會,等額提名或直接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並對委員進行分工。
4.向上級黨委寫出黨支部委員會組成的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選舉支部委員會的依據;支部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的簡要情況,包括時間、出席大會的黨員情況、候選人名額與應選人名額差額情況、選舉結果等;黨支部委員會選舉書記;副書記的情況以及黨支部委員的分工情況。
5.上級批覆。黨支部委員會開始工作,履行自己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