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兩個合同關係,第一組合同關係為代表國家的當地政府的主管部門和承租方,第二組合同關係為出租方和承租方(此組合同關係中的出租方為第一組合同關係中的承租方)。
2.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所以對於雖然未到期的土地,當地的政府部門有權利收回另作他用,但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就好比你有一個商鋪,現在不想租給炸油條的了,想收回來租給賣煎餅的,因為賣煎餅的給的租金要更高,雖然合同沒到期,但是可以在協商好補償的前提下和平友好的解除合同。
3.第二組合同關係更好理解,和第一組關係一樣了。好比你從包租公手裡租過來一個商鋪,轉手租給一個炸油條的小商販。忽然有一天,包租公對你說,雖然合同沒有到期,但是我想收回房子了,租給賣煎餅的。你去同炸油條的講了這件事,炸油條的非常不樂意,因為這個地段好,生意也不錯,但最終同意退租,但是提出了需要補償10000元做為停工和另外尋租期間的經濟損失。你就此也想包租公提出來同樣的要求,但是需要15000元的補償,因為你也沒有獲得預期的利潤,包租公最終同意,支付給你15000元的補償,你支付給炸油條商販10000元補償,三方皆大歡喜。
4.所以,需要你作為出租方先同承租方進行商談,確定好費用問題後再考慮自己的利潤問題,累加後向土地所有人提出費用主張。但是前提是,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此地塊不得轉租或是用作規定外的其他用途,如果有,屬於你違約在先,主張不會得到同意的。
1.這是兩個合同關係,第一組合同關係為代表國家的當地政府的主管部門和承租方,第二組合同關係為出租方和承租方(此組合同關係中的出租方為第一組合同關係中的承租方)。
2.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所以對於雖然未到期的土地,當地的政府部門有權利收回另作他用,但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就好比你有一個商鋪,現在不想租給炸油條的了,想收回來租給賣煎餅的,因為賣煎餅的給的租金要更高,雖然合同沒到期,但是可以在協商好補償的前提下和平友好的解除合同。
3.第二組合同關係更好理解,和第一組關係一樣了。好比你從包租公手裡租過來一個商鋪,轉手租給一個炸油條的小商販。忽然有一天,包租公對你說,雖然合同沒有到期,但是我想收回房子了,租給賣煎餅的。你去同炸油條的講了這件事,炸油條的非常不樂意,因為這個地段好,生意也不錯,但最終同意退租,但是提出了需要補償10000元做為停工和另外尋租期間的經濟損失。你就此也想包租公提出來同樣的要求,但是需要15000元的補償,因為你也沒有獲得預期的利潤,包租公最終同意,支付給你15000元的補償,你支付給炸油條商販10000元補償,三方皆大歡喜。
4.所以,需要你作為出租方先同承租方進行商談,確定好費用問題後再考慮自己的利潤問題,累加後向土地所有人提出費用主張。但是前提是,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此地塊不得轉租或是用作規定外的其他用途,如果有,屬於你違約在先,主張不會得到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