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 髮卡銀行的義務:
(一)髮卡銀行應當向銀行卡申請人提供有關銀行卡的使用說明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及收費標準。現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資料。
(二)髮卡銀行應當設立針對銀行卡服務的公平、有效的投訴制度,並公開投訴程式和投訴電話。髮卡銀行對持卡人關於賬務情況的查詢和改正要求應當在30天內給予答覆。
(三)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對賬服務。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在下列情況下發卡銀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摺或其他交易記錄;
2、自上一份月結單後,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賬戶沒有任何未償還餘額;
3、已與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髮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銀行卡對賬單應當列出以下內容:
1、交易金額、賬戶餘額(貸記卡還應列出到期還款日、最低還款額、可用信用額度);
2、交易金額記入有關賬戶或自有關賬戶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與類別;
4、交易記錄號碼;
5、作為支付物件的商戶名稱或代號(異地交易除外);
6、查詢或報告不符賬務的地址或電話號碼。
(五)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銀行卡掛失服務,應當設立24小時掛失服務電話,提供電話和書面兩種掛失方式,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方式。並在章程或有關協議中明確髮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
(六)髮卡銀行應當在有關卡的章程或使用說明中向持卡人說明密碼的重要性及丟失的責任。
(七)髮卡銀行對持卡人的資信資料負有保密的責任。
不可以。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 髮卡銀行的義務:
(一)髮卡銀行應當向銀行卡申請人提供有關銀行卡的使用說明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及收費標準。現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資料。
(二)髮卡銀行應當設立針對銀行卡服務的公平、有效的投訴制度,並公開投訴程式和投訴電話。髮卡銀行對持卡人關於賬務情況的查詢和改正要求應當在30天內給予答覆。
(三)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對賬服務。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在下列情況下發卡銀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賬戶結單: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摺或其他交易記錄;
2、自上一份月結單後,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賬戶沒有任何未償還餘額;
3、已與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髮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銀行卡對賬單應當列出以下內容:
1、交易金額、賬戶餘額(貸記卡還應列出到期還款日、最低還款額、可用信用額度);
2、交易金額記入有關賬戶或自有關賬戶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與類別;
4、交易記錄號碼;
5、作為支付物件的商戶名稱或代號(異地交易除外);
6、查詢或報告不符賬務的地址或電話號碼。
(五)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銀行卡掛失服務,應當設立24小時掛失服務電話,提供電話和書面兩種掛失方式,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方式。並在章程或有關協議中明確髮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
(六)髮卡銀行應當在有關卡的章程或使用說明中向持卡人說明密碼的重要性及丟失的責任。
(七)髮卡銀行對持卡人的資信資料負有保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