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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477092323674

    首先,因對方索賠18萬,法院最後的判額只能低於對方的索賠額,對方索賠要求在你的三者賠付範圍內。既然在三者保額範圍內,在樓主買了“三者不計免賠”補充險後,對方索賠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與你無關。其次,樓主更不用擔心對方索賠過高超過保險限額,導致自己的車沒有保險修。發生事故後,自己車輛的修理費是由“車損險”賠付的,與“三者險”無關。樓主準時到庭就好了。 第二,是否構成傷殘,是對方支援自己18萬索賠額度的證據之一,既然對方全部索賠額就是18萬元,在三者險賠付範圍內,這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與車主無關,亦無需擔心。 第三,同上一條,對方的索賠在保險賠付額度內,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與樓主無關。 第四,如確實心裡沒譜,建議樓主找一個大一點的律師事務所諮詢。作為一位業內人士,部分小所律師連“事故處理程式規定”都沒有鬧清就敢接事故案件,我只能是呵呵了。 說一段廢話,根據樓主的描述,高速上,車速100以下,前方車停在路上。。。我個人感覺樓主是從“前車右側,借用應急車道超車”了。如是,說明遵守交規,不隨意進應急車道是多麼的重要。如不是,說明一部靠譜的行車記錄儀是多麼的重要。 最後,作為一名小交警,建議經常跑高速的知友們,再買保險的時候頂額選擇“50萬三者險”。差不了五百塊錢。少了這些忐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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