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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拿大和美國合併的話,美國會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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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昭楊

    所以答案很簡單,因為加拿大和美國雖然地理鄰近,語言相通,同時是軍事盟友,但區別仍然很大。從歷史選擇和現實考量來看,加拿大人並不想成為美華人。

    加拿大從17世紀初開始就是法國殖民地,直到北美獨立戰爭前其居民都以法裔天主教徒為主,七年戰爭中法屬加拿大被英軍和北美英國殖民地軍隊佔領,隨後被英國控制。但是英國對魁北克的政策比較懷柔,並沒有強行改變信仰,語言和法律傳統。

    1812年英美戰爭 美國北部和加拿大南部的戰場形勢

    1773年 波士頓傾茶事件爆發,北美殖民地開始反抗英國加稅。英國決定實施魁北克法,阻礙北美殖民地的擴張。這個在大英帝國眼中的平衡法案被北美殖民地(美國前身)所強烈,反對,決定派出大軍討伐加拿大。結果剛攻下了蒙特利爾,就在魁北克城下遭遇法裔加拿大人的堅決反擊而大敗。接著支援加拿大的英軍趕到,一路把美軍趕回了本土。從此,美國獨立戰爭就只侷限於北美十三個殖民地了。

    為什麼法裔加拿大人站在英國一方,拒絕和美華人合併?原因在於雙方語言,法律,宗教信仰,政治傳統都有不同,大英帝國能寬容法裔為主的加拿大,但美國不能。

    美國獨立之後,北美殖民地保皇派紛紛處境,前往加拿大聖勞倫斯河上游定居(今安大略省的來源),美國和加拿大的共同點變多了。到了1812年拿破崙戰爭時期,美國又達加拿大的主意,結果這次剛踏入加拿大領土,就被本地民兵和英軍痛擊,英軍還乘勝南下,攻克華盛頓,火燒白宮。

    從此美國不再打加拿大的主意,改為向西部特別是墨西哥方向擴張,即使後來門羅總統提出排除歐洲人影響美洲,帶有帝國主義色彩的門羅主義,也指的是拉丁美洲,自動把加拿大排除在外。

    為什麼同文同種加拿大英裔居民也討厭美國?因為加拿大英裔人口是獨立戰爭中的保王派,美華人在他們看來是背叛英王的亂臣賊子,道不同不相與謀。

    加拿大一直留在英帝國的框架下成為自治領,後來參加了一戰二戰冷戰,成為美國最親密的盟友,但也不可能加入美國

    首先,加拿大和英國的聯絡明顯比美國緊密,但美國是共和制,而加拿大仍然尊英國女王為立憲君主。

    其次,加拿大的福利政策比美國更好,在加拿大人看來,美國經濟更加資本主義,缺乏對個體的保護。當然了,多數美華人則嫌棄加拿大稅收負擔重,福利養活的懶人多。

    第三,加拿大對外奉行和平政策,很少主動參加戰爭,軍費開支也不高,國際形象更溫和,很多加拿大人認為美國太好戰。一些美華人在國外害怕因為美國國家形象不佳而碰到麻煩,就說自己是加拿大人。

    最後,兩華人員自由流動,貨物自由貿易,都是北美自由貿易區的成員,出於經濟考慮合併的必要也不大。

    總而言之,加拿大和美國在立國之初就有很大差別,經過兩百多年的分別發展,已經走上了不同道路,政治和社會政策區別較大,但經濟高度融合,既沒有合併的基礎也沒有合併的必要。

  • 2 # 三里哪個屯

    關係好不代表能夠合併成一家,就像自己家兄弟幾個長大了都得分開過一樣,有太多因素限制了大家容為一家而不激化矛盾了,只有透過足夠長的時間來緩衝和相互適應才行,或者透過暴力手段消除矛盾根源

  • 3 # 拒絕公知從我做起

    加拿大才不願意呢,論社會福利加拿大甩美國幾條街,而且美國社會問題太多了,比加拿大亂很多。加拿大人真心瞧不起美國平民,美國固化非常非常嚴重了,百分之十的社會精英養活了百分之九十的愚民。

  • 4 # 暗黑代理

    之前美國在獨立後也是想要合併的,然而由於當時英國殖民者的統治早已在加拿大根深蒂固,所以美軍一出兵,當地民兵和英軍就聯合起來把美軍趕跑了,直到現在加拿大還保留著很多對英國殖民時代的印記,你說他們的文化不同,能合併嗎?

  • 5 # 一碟清水

    可以說,一個是不願順從英國管控的國家,一個是英國女皇的順民。一個謀求國家強盛的國家,一個謀求小確幸的國家。兩個國家思維不同,當然無法苟同。

  • 6 # 讀亦悅乎

    幾千年,“莫非王土”思想害人太狠。即使做不了皇上,越大越好的思想倒是念念不忘。

    國不分大小,人民安居樂業為上,足矣!

  • 7 # Tak3670

    為什麼加拿大要和美國合併? 美國獨立戰爭後,也曾經派兵北上加拿大的,但被英兵打敗,打到華盛頓,並放火燒了白宮,現在白宮是重建的。北上無望,便南下,併吞了半個墨西哥。

    美國和加拿大合併有無可能呢? 有人研究過是有的,要美國分裂成紅美國(共和黨美國)和藍美國(民主黨美國)。藍美國州制度與加拿大相似,有可能合併。

  • 8 # 哲琳看教育

    主要從兩方面的因素來分析:

    (1)歷史因素:兩國自二戰時期就形成了軍事盟友關係,這種關係已經持續了70多年。加拿大也是北約的最早一批的締約國,在1958年美國和加拿大軍隊還聯合建立了北美防空司令部,兩國聯合進行北美地區的空中防衛。

    這種持久的軍事盟友關係對美國和加拿大都大有益處:加拿大地廣人稀,由美國來保衛它的安全最好不過了;美國則可以把加拿大當做戰爭緩衝地帶。兩國的邊境互不設防,可以說是互惠互利,美加關係也一直比較融洽,雖然偶有些小打小鬧但不算太嚴重。美國和加拿大雙方的和睦關係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

    (2)地理因素:加拿大算是美國的後院。加拿大隻有一個陸上鄰國——美國,兩國之間的陸路邊界長達8891千米。這就意味著,加拿大在防務方面可以始終把美國當作它的保護傘,因為一旦加拿大的安全受到了威脅,對於美國來說就意味著“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戰火就可能燒到美國本土。當然了,長期的過度依賴美國有很大的弊病,畢竟發展外交關係說到底還是得靠實力說話,而加拿大在政治外交方面就處於弱勢。不過,這麼做的好處是加拿大的防務支出可以大幅降低,將更多的錢投入到發展社會經濟上面。

  • 9 # 千佛山車神

    加拿大和美國的政治理念完全不同,沒有合併的基礎

    略微瞭解歷史的人都知道,加拿大、美國都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這三個國家有著非常密切的血緣和文化淵源。

    其實加拿大和美國最早都不是英華人先佔據的,而是法華人最先發現的。例如今天世界四大都市之首的紐約,最初就是由法國政府派出的探險家發現的。(其實英華人到達北美的時間要比法華人、荷蘭人、西班牙人晚很多)

    1524年,義大利人探險家喬瓦尼·達韋拉扎諾抵達今天紐約的哈德遜河口,成為第一個歷史記載的造訪紐約的歐洲人。 雖然達韋拉扎諾是一名來自佛羅倫薩的義大利人,不過他此次前來美洲是奉法國國王之命。他在發現紐約之後便宣佈此地為法國所有,並將之命名為“新昂古萊姆”,但是法華人沒有在此建立有效的統治。

    一百年之後,在1624年,荷蘭人在今天紐約灣的加弗納斯島建立了一個皮草貿易點。次年,荷蘭人在曼哈頓島上興建城市,命名為“新阿姆斯特丹”。

    後來在1664年,英華人於“英荷戰爭”中擊敗荷蘭,奪取了荷蘭在北美州的殖民地,並將新阿姆斯特丹更名為“新約克”(New York),後來中文音譯為紐約。

    緊接著英華人代替荷蘭人,控制了整個美國今天的東北部地區。英華人將其重新命名為“新英格蘭”,而這片地區也成為日後美國的龍興之地,美國的首都華盛頓和第一大城市紐約都在這個區域。

    至於加拿大,同樣也是法國政府最先發現的。

    1535年,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Nautilus傑克斯·卡蒂埃爾去探尋一條向西通往亞洲的航道,但沒有想到卻發現了加拿大。到16世紀時,英法兩國都進入了加拿大地區。

    後來法國在1756-1763年爆發的“英法七年戰爭”中敗於英國,於是被迫將法屬加拿大割讓給了英國,英國這才據有了整個加拿大地區。

    此後英國開始向西一路遠征,將整個北美大陸最北部地區都劃入了英屬加拿大殖民,加拿大也成為英國在外海面積最大的一塊殖民地。

    不過雖然加拿大和新英格蘭地區都是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但雙方並不屬於一個轄區。相較於寒冷的加拿大,新英格蘭地區的氣候更加宜人,也更適宜農業的發展,因此該地區雖然面積不大,但人口卻比加拿大殖民地多很多。

    到18世紀後半葉,由於不滿於英王的橫徵暴斂,新英格蘭地區人民在1775年爆發了獨立戰爭,並給自己取名為“美利堅合眾國”。美國獨立戰爭持續八年,到1783年英國和美國在巴黎簽訂和約,英國正式承認美國獨立。

    在美國獨立後,其境內的大量忠於英王的保皇黨成員都跑到了加拿大地區,他們聯合加拿大的法國裔天主教徒共同敵視美國。而美國在建國之初也一直希望向北擴張,兼併加拿大地區。1812年美國趁英國忙於歐洲拿破崙戰爭之際,出兵進攻加拿大,拉開了第二次英美戰爭。

    1813年英軍主力開始反擊美軍,當時的大英帝國還在上升時期,國力遠超美國。在英軍的打擊下,美軍接連敗退。到1814年英軍反殺攻入美國境內,並焚燬了美國總統府。雙方的戰爭一直持續到1815年,英美才宣佈講和。在這次戰爭中,美國先勝後敗,這也是美國曆史上本土唯一的一次遭遇外國入侵。(為了掩飾總統府被火燒的痕跡,美華人將總統府的外牆刷上白漆,這也就是“白宮”的由來)

    第二次英美戰爭導致美國徹底放棄了向北擴張的想法,此後美國一直向西開疆擴土。而加拿大在英國的庇佑下,安心的過著田園牧歌的生活。

    今天我們都覺得美國是個非常年輕的國家,但其實相比於美國,加拿大成為一個真正的主權國家才剛剛沒幾年,

    雖然在1926年英國政府就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獲外交獨立權。但直到1982年3月,英國議會才透過《加拿大憲法法案》,使加拿大獲得了立法和修憲的全部權力,至此加拿大才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到今天為止,加拿大正式取得全部主權還不到40年。

    從文化和民族上來講,英國、美國、加拿大是同文同種,三國雖然在歷史發生過戰爭和矛盾,但是在近現代,三國的關係是非常好的。

    作為加拿大唯一的陸地鄰國,美加兩國擁有漫長的邊界線,但美加都沒有在邊界上設防,由此可見美加兩國之間的信任。(在美加邊境上空飄蕩的美國國旗、加拿大國旗和英屬加拿大自治領旗幟)

    而時至今日,加拿大依舊是英聯邦國家成員,英國女王仍舊是加拿大名義上的最高統治者,加拿大的國家元首也是由英王指派的“加拿大總督”擔任(實際上總督是民選產生的),英加兩國的關係也非常親密。

    (加拿大現任總督——朱莉·帕耶特,在名義上加拿大總督是英王的代表,是加拿大的國家元首)

  • 10 # 大世界小杰說

    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聯邦國家,現在有50各州組成,建國之初只有13各州加入而已,之後慢慢發展壯大。如果想加入美國成為一個州,是需要經過美國國會議會透過的。議員們稽核是否同意主要是看此地能給美國帶來什麼利益。

    如果加拿大單方面想加入美國,美國肯定會何樂而不為之,但是加拿大和美國政治,文化,經濟還是有一定的區別,不可能隨隨便便合併。而且合併並非易事,需要各自國民來決定的。

    加拿大和美國曆史之前發生過不曉得隔閡。之前川普也提到過,加拿大燒過美國的白宮,而美國也少燒過加拿大的國會山莊,不過美國更不地道,還燒加拿大的民宅,但是加拿大卻沒有燒過美國的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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