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科目1123“預付賬款”規定: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定本科目,將預付的款項記入“應付賬款”科目。預付款項時記借方,收到貨物時記貸方。 二、解釋: 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都是反映企業在採購過程中與銷售方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結算關係的賬戶。“預付賬款”是資產類賬戶,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表示對方欠了企業的貨物,債權增加。收到貨物時記入賬戶的貸方,表示債權減少,如果預付的款項少於貨物的應付金額,就會產生貸方餘額,這個餘額表示企業欠了對方的貨款,實質上是“應付賬款",反映企業應承擔的債務。同理,”應付賬款“貸方表示企業購買商品欠對方的貨款,歸還貨款時記入借方,如果此賬戶出現借方餘額,則表明企業為了以後得到對方的貨物多支付的款項,實質上是”預付賬款“,反映企業的債權。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這兩個賬戶借貸方所核算的內容是一致的。不同的是預付賬款是先付款後收貨(先記借再記貸),而應付賬款是先收貨後付款(先記貸後記借)。因此可以通用。 三、擴充套件: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負債專案的”應付款項“=”應付賬款“明細賬貸方餘額+”預付賬款“明細賬貸方餘額;資產專案的”預付款項“=”應付賬款“明細賬戶借方餘額+”預付賬款“明細賬戶借方餘額。
一、《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科目1123“預付賬款”規定: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定本科目,將預付的款項記入“應付賬款”科目。預付款項時記借方,收到貨物時記貸方。 二、解釋: 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都是反映企業在採購過程中與銷售方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結算關係的賬戶。“預付賬款”是資產類賬戶,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表示對方欠了企業的貨物,債權增加。收到貨物時記入賬戶的貸方,表示債權減少,如果預付的款項少於貨物的應付金額,就會產生貸方餘額,這個餘額表示企業欠了對方的貨款,實質上是“應付賬款",反映企業應承擔的債務。同理,”應付賬款“貸方表示企業購買商品欠對方的貨款,歸還貨款時記入借方,如果此賬戶出現借方餘額,則表明企業為了以後得到對方的貨物多支付的款項,實質上是”預付賬款“,反映企業的債權。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這兩個賬戶借貸方所核算的內容是一致的。不同的是預付賬款是先付款後收貨(先記借再記貸),而應付賬款是先收貨後付款(先記貸後記借)。因此可以通用。 三、擴充套件: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負債專案的”應付款項“=”應付賬款“明細賬貸方餘額+”預付賬款“明細賬貸方餘額;資產專案的”預付款項“=”應付賬款“明細賬戶借方餘額+”預付賬款“明細賬戶借方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