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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聽音樂訴情感

    題主也提你很愛她這個前提了,愛情是偉大的,很多人都可以為了愛情無私的奉獻自己所力所能及的。分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你有這個能力的話,肯定不會猶豫的去買一套房去表明自己的真心,如果這個女的也很喜歡你,你們兩個真心相愛,這種情況也算不得兩難抉擇的地步,跟現在很普遍的天價彩禮是一個性質,愛情是需要物質方面的付出,物質也沒有讓愛情變質,相反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局面。

    另一種情況就是,她不是那麼愛你,或者是不愛你,只是拿買一套房這個籌碼來決定是否跟你結婚,就上升到物質與愛情的搏鬥了。在你看來,愛情和一套房中間選擇一個,你會猶豫,就算有能力去買一套房,也會擔心這種強扭的愛情是否會因為物質的綁架而變質。另一方面在她看來也是一個艱難的抉擇,選擇物質就沒有了愛情,可是又面臨著自己期待的愛情沒有能力去一套房的情況。這種情況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是受害者。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自己又有能力,還是建議去買套房的,愛情本就應該有物質方面的付出的;相反,第二種情況就要深思熟慮了,一個錯誤的選擇會使兩個人的生活都變得苦不堪言。

  • 2 # 橙子媽媽2011

    首先考慮一下女方是否是真的愛你?看得出女方是很現實的女性。

    從問題中可以看出岳母是一個人住,既然是這樣為什麼不在你們結婚以後把岳母接來和你們一起住,這樣還可以照顧你們的飲食起居,以後有小孩還可以幫著帶孩子,你們也可以更好的照顧岳母。

    把買房子的錢留著結婚以後小兩口用應該是更好的選擇。畢竟買房的錢不是一個小數目,如若是貸款買房那婚後生活壓力也很大。

    婚後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的,所以女方也可以享有,如果女方真是為你們以後小家庭考慮,也可以接受你提出的問題。你也減少壓力和風險,好好溝通溝通!

  • 3 # 柳七公子

    這個問題還真是一個問題,呵呵,貌似很複雜,也很棘手。愛情本是平等的,如果摻雜了交換的成分,愛的味道就變了。如果兩個人很相愛,男的也有那個經濟能力,不管是不是 女孩的最後殺手鐧,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願挨,你情我願的事,都無可厚非。

    換就換,前提男孩得多金,換個套房跟九牛身上拔一毛般輕而易舉。

    但如果,男孩經濟能力一般,自己都自顧不暇,女孩子卻甩出這樣的難題,只會把男孩逼入難堪的境地,他想換吧,沒那個本事,不答應吧,女孩會稱機提出分手。

    如果女孩步步緊逼,急了眼,男孩會一推六二五,散夥走人。愛換不換,這愛情我也不要了。

    愛情這東西是上層建築,得有堅實的物質基礎做前提。步入婚姻時一窮二白,就會很尷尬,貧賤夫妻百事哀。其中艱難,過過日子就知道了。

    如果生活是演電視劇,男的是豪門大Quattroporte,女的是清湯掛麵,這事簡單去了。別說換一套,十套都成。可是生活是殘酷的,不是戲裡的人生。一家門口一個天,量力而行,別把男人逼急了眼,急了眼啥事都做得出來。

  • 4 # 保險辦事員

    廢話不多說

    1,有能力就換,名字在你名下

    2,能力有限就等,做承諾,講孝順

    3,能力沒有就撤,人生以後幾十年,這都是矛盾點。

  • 5 # 心若靈犀

    如果是我的話,我不願意。

    就婚姻而言,是兩個人你情我願,願意在一起生活一輩子。共同分擔生活裡的喜怒哀樂。而不是以房子等物品去衡量,對一個人的愛。

    愛情也好,婚姻也罷。應該是兩個人的平等付出。無論對方的經濟條件怎麼樣,是好是壞?都不應該以索取為目的,讓物質成為婚姻的籌碼。

    兩個人選擇進入婚姻殿堂,一定是愛情到了不可分割的地方。兩個人願意天天生活在一起,如果是看中了對方的經濟條件,那麼結婚的目的就不夠純粹。日後,也會因為其他的事情,而選擇放棄婚姻。

    兩個人結婚以後,關於雙方父母的養老問題。可以兩個家庭在一起協商決定。看兩個人的經濟能力,和可承受的範圍。而不是以愛之名去要挾對方。

    如果,一段婚姻是建立在物質給予的多少之上。那麼,她愛的只是物質。而不是你這個人。

    當遇到一個人,可以給他更多更好的物質條件。她一定會離開你。如果真愛一個人,所有的條件都不是條件,所有的問題都不足以成為問題。

    如果房子成為你們之間的問題,你就要重新考量是不是你們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

    希望每一段婚姻都是因為愛情,而不是因為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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